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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30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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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内部控制制度
2024-04-23 18:17
回购股份限制 -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按披露用途转让,未转让的应在期限届满前注销[11] - 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13]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的,应在方案中说明合理性[13] 回购股份决议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回购股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其他情形回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1] 回购股份注销 - 因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回购股份,应自回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1] 回购期限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前三项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十二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等第四项情形回购,期限不超三个月[15] 回购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的50%等条件满足时,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5] 回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 公司回购股份可采取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进行[11]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当年已实施的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7] -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优先股发行除外[18] 提议与审议 -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应明确具体,因特定情形需在相关事实发生10个交易日内提出[19] - 公司收到回购提议后应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内容含提议人情况、回购原因等[20] 方案变更与终止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用于注销不得变更用途[22][23] 方案内容与披露 - 回购股份方案内容包括目的、方式、数量、资金来源等[24]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方案、开立专用账户后披露回购报告书[26] 回购进展披露 - 回购期间,首次回购次日、占总股本比例每增1%(3个交易日内)、每月前3日披露进展[26] 回购结束披露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公司应停止回购,2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8] 专户管理 - 公司回购专户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经董秘、董事长批准办理[31] - 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备回购专用证券帐户信息并接受监管[32] 已回购股份出售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可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出售,但有窗口期限制[35]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需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出售计划[36]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委托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36]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但不超二十万股除外[36]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36]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出售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达百分之一,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37]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8]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稽核部每月对当期回购股份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和监督[4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46]
江龙船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3 18:1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要求,结合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 ...
江龙船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坚)
2024-04-23 18:1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本着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及弃权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坚,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
江龙船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3 18:17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4-01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江龙船艇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国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子 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担保 | 被担 | 担保方持 | 被担保方最 | 截至目 | 本次新 | 担保额度占 上市公司最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方 | 保方 | 股比例 | 近一期资产 | 前担保 | 增担保 | 近一期净资 | 关联 | | | | | ...
江龙船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3 18:1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司农专字[2024]24001570030 号 录 II 报告正文 附件一: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4]24001570030 号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龙船艇)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司农审字 [2024]2400157001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江龙船艇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江龙 船艇科 ...
江龙船艇: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8:17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4-008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 工作情况。 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2 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肖丹女 士。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 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肖丹女 ...
江龙船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18:1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3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的使用 4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9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10 | | 第六章 | 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 12 | | 第七章 | 附 则 12 |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
江龙船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8:1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龙船 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就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本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具体包括:江龙船 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江龙船艇国际有限 公司和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
江龙船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8:17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4-02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 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
江龙船艇:关于2024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3 18:17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4-01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公司参股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并向 澳龙船艇委派董事,澳龙船艇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构成 关联担保。公司董事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龚重英女士为关联董事,就本议 案回避表决。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澳龙船艇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余额为 11,400 万 元。上述担保系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而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为公司对澳龙船 艇前期向银行申请授信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澳龙船艇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澳龙船艇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按 照持有澳龙船艇的股权比例为澳龙船艇提供关联担保额度 3 亿元,江龙船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