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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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风险,提高 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是监督、检查会计工作质量的基本标准。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各 自的财务管理细则,报公司同意后实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资产, 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和资金投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统一制度、独立核算、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办法,建 立以公司总部财务部为中心,对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指导,各子公司财务部就 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及会计核算承担全部责任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第五条 本公 ...
拓斯达(300607)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 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 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 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 ...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 1 页 / 共 5 页 (五)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 ...
拓斯达(300607)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 事件和保障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遭 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 ...
拓斯达(3006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适用本 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
拓斯达(3006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 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及其他出席、列席股东会的人员应当在股东会议 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保障股东会的议事正常有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有关结论性意见应当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及其对董事会的授权 第六条 股东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
拓斯达(3006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 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分公司负 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 ...
拓斯达(3006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拓斯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 ...
拓斯达(3006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 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 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 进程。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拓斯达(3006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17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适 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二章 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 1 页 / 共 7 页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并应及时披露: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