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瑞股份(300626)
icon
搜索文档
华瑞股份(3006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 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和合规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 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机构 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应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以此为其行为的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应视作不能 正常履行职责,董事会应提议股东会撤换。 第八条 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时,应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正确行使公 司章程赋 ...
华瑞股份(3006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 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适用 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 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禁止性和限制性行为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1 (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 ...
华瑞股份(3006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规划、股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但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 第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 ...
华瑞股份(300626)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6
战略委员会组建 - 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细则[2] -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并提建议[6] 战略委员会会议 - 董事会等有权提议召集临时会议[9]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主任委员主持[9]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可委托表决[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华瑞股份(30062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6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3] 审计报告提交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份内部审计报告[6]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检查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报告披露相关 - 董事会若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重大违规情形报告,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7]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时,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7]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披露[17] 整改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17] 违规处理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 审计部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董事会提处分和追责建议[19]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执行,抵触时依规范性文件和章程[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1]
华瑞股份(300626)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6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瑞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
华瑞股份(3006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56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华瑞股份(3006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6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2] 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2个工作日内报告信息[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收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诉讼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预计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需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超30%需报告[8] 关注情形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10]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10] 报告要求 - 报告义务人确定事项当日向董秘报告[17] - 必要时2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资料[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含原因、各方情况等内容[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形式有书面、电话等[13]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2] - 董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管理和监督等[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14]
华瑞股份(3006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6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备案工作,如实、完整 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证券 交易所报备相关资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
华瑞股份(3006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56
人员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负责人为董事长,由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证券部协助开展具体事务[11] 工作要求 - 工作人员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任职素质和技能[8] - 工作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12] 沟通机制 - 公司网站设专栏,通过信箱接受问题建议并及时答复[13] - 安排现场参观,专人陪同避免获取未公开信息[13] - 对来访、调研实行预约登记制,审核同意后安排接待[13] 档案管理 - 证券部建立档案,记载特定时段活动内容[14] - 档案记载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5] 其他机制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11] -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处理投资者诉求纠纷[15] - 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自身股东权利合法行为[15] 制度说明 - 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