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3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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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20:21
业务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2] 业务原则 -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六项原则,如不投机套利、仅在场内交易等[3][4]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建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审计委员会审查业务[6] - 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计划、审批方案、监督管理等工作[7] - 执行组负责市场分析、编制方案、执行指令等工作[10] - 风控组负责监督操作、保障资金安全、监控风险等工作[11]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交易范围等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与关联人之间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业务开展要求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需慎重选择经纪公司,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和安排人员[21] 业务监督 - 内部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2] 业务操作与报告 - 领导小组按实际生产能力确定和控制当期期货套期保值量[22] - 风控组和执行组在特定情况需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22][28] - 经营管理层召集会议分析风险并制定对策,相关人员执行决定[23] - 操作人员每次交易后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27] 信息披露 - 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按深交所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期货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一定标准时应及时披露[30] 文件保管 - 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相关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2] 违规处理 - 违规行为人对交易风险或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
超频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20:2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4]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能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9] 披露时间变更与预告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5]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20]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情况需披露[2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应及时披露[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需披露[32]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公司应披露[32]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公司应披露[3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公司应披露[34]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公司应披露[34]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公司应披露[34]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监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和关联人也应承担义务[47]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37]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重大事件处于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38] - 公司对重大事件首次披露后应分阶段披露,如协议变更等情况需及时说明[38]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办公室整理、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等程序[42]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7]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4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43] 监事职责 - 监事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44] 差错更正与报告真实 - 公司前期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披露并办理更正事宜[45] - 总经理工作班子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49] 董事与监事会责任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连带责任[50] - 监事会对外披露信息需通过董事会秘书办理,全体成员保证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51] 监事会检查通知 - 监事会对外披露检查财务等情况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董事会[51] 信息保密与澄清 - 公司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对掌握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3][54]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相关情况[54] -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向新闻界或内部刊物发布消息[54] - 若公共媒体消息影响股价,公司应提供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54]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7]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2]
超频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25 18:53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 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 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 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7日分别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 ...
超频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2-23 17:51
1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女士的通知,获悉刘郁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质押展期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补充质押及新增融资安排。上述数据若出现总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 展期股份 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 始日 原质押 到期日 展期后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刘郁 是 11,610,000 16.42% 2.54% 否 否 2023 年 2 月 23 日 2024 年 2 月 22 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延期 购回 1,000,000 1.41% 0.22% 否 是 2024 ...
超频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2-08 16:58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女士的通知,获悉刘郁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信泰富")股份累计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 股份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刘郁 是 350,000 0.50% 0.08% 否 是 2024 年 2 月 7 日 2024 年 9 月 7 日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补充 质押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 ...
超频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6 22:01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云 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信泰富")股份累计质押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女士的通知,获悉刘郁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股东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 | 是否 为补 | 质押起 | | 质押到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大股 | 股份数量 | 持股 ...
超频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1 17:5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09 1、刘郁女士基于个人财务安排,对前期已质押股份办理补充质押业务;刘 郁女士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 风险可控。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女士的通知,获悉刘郁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股东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 本次质押 股份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 为限 | 是否 为补 | 质押起 | | 质押到 | | 质权人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 | | | | 充质 | 始日 | | 期日 | | | 用途 | ...
超频三:关于收购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73%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2-01 17:52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 73%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三 吨锂业有限公司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 关联方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若合计持有的江西 三吨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吨锂业")7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 73%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吨锂业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丰城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三吨锂业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其 73%的 股权,三吨锂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现将 相关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1 1、公司名称: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超频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15:47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杜建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 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规 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管 ...
超频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4-01-30 15:47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 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 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 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从事买进或卖出期货交易所期货或其他衍生 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