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3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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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4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监时,每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投票权数为持股数与应选人数乘积[2] - 选举独董、非独董、监事时,投票权分别只能投向对应候选人[4] 投票计算与限制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5] - 可按意愿分配或集中投票,但所投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8] 投票无效情况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8] - 所投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所有选票视为弃权[8] 当选规则 - 董监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者当选[9] - 当选人数不足且成员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时,需后续选举[10]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需再次选举[10]
三角防务(3007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4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2]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2] -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3] -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3][47]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8]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 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4] - 企业文化建设 [4]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30] - 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4][50] - 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通过电子邮箱或者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49]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6][41] - 公司设置投资者专线咨询电话和传真,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1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各部门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妥善安排采访或者调研过程 [19] -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 [12][57] -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的相关信息 [33][34] 信息披露和保密 -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只能以已公开披露信息和未公开非重大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5] -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互动易收集的信息以及各类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充分重视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和报道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35]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 [37]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阅或者记录程序,以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59]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记录和存档 - 公司应当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现场录音、演示文稿、向对方提供的文档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25]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当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27][36]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邀请特定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 [23]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培训和素质要求 - 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18]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18][43] - 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的接待人员给予有关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方面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60]
三角防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4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 信息沟通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通报运营情况[3] - 独立董事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其沟通审计内容[4] 审议审查 -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审查会议程序等资料充分性[4]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5] 保密义务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5]
三角防务: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4-12-27 18:54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 制度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 - 6项修订制度和《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2] 信息披露 - 修订的部分公司制度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三角防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4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15]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金额低于30万元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本人或其近亲属为对方时由董事会审批[16] - 与关联法人金额低于1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本人或其近亲属为对方时由董事会审批[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低于1000万元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低于1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5%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股东大会批准[16]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5][16]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过100%)需交易对方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20]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2]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3] - 未获事前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在获知事实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关联人情况[2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4]
三角防务: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12-27 18:54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90,437.27万元,净额89,013.61万元[4]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先进航空零部件项目累计投入72,769.12万元,进度81.75%[5] 项目调整 -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调至2025年6月30日[7] 审议情况 - 2024年12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项目延期议案[10][11] 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对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13]
三角防务: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4
内部控制原则与目标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3] -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等以实现控制目标[4] 子公司管理控制 - 公司管理层应引导子公司建立规范内控[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制定制度等[7]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按审批权限对关联交易审批决策[10] - 拟进行关联交易应了解原因评估影响[10]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应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1] - 公司按规定审批权限对担保事项审批决策[14] - 对外担保应符合规定获批准[15] - 董事会审议担保应了解情况判断风险[16] - 对外担保展期需重新审批,对子公司担保定期审查[17] 募集资金管理 - 募投项目资金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22] - 超募资金补流后十二个月内限制财务资助对象[35] -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19]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高风险投资[20] 重大投资与交易 - 重大投资应规范审批,考虑风险选最优方案[27] - 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原则控规模[28]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信息披露按规定做好,建立保密制度[32] 财务资助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3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37] - 提供财务资助应签协议,逾期未收回不追加[37] - 继续资助视为新行为需重新审批[37] 印章管理 - 印章刻制经审批,到核准单位印制备案[39] - 印章按原则专人保管,签批人不保管[39] - 印章使用事前审批,使用前审核[40] 内部审计与评价 - 内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4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内控评价报告[46] 缺陷处理与考核 - 保荐等指出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等作专项说明[48] - 公司将内控情况作考核指标,建立追究机制[48]
三角防务: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4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关联交易与资金使用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须按规定执行[5]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等使用[5] - 控股股东等不得多种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6] 担保与责任 - 公司控制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7]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8] 审计与赔偿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9]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11] 资产清偿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经股东大会批准[13]
三角防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4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管,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12] 任职资格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4]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职责与聘任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8]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后者需取得资格证书[12][13] 解聘与继任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4][15] - 原任离职后,原则上三月内聘任新秘书[15] 生效规则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
三角防务: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27 18:54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高管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权限规定 - 总经理对1000万以下单笔对外投资等有审核权,年累计不超2000万[9] - 总经理批准特定关联交易协议[10] 报告与保管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保管十年[16] - 总经理每年向董事会递交定期报告[18] 特殊情况 - 关注公司经营业绩预计异常情况[19] - 高管遇重大事故等立即报告董事长[27]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2][23] - 细则“以下”等含本数,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