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

搜索文档
铂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4-19 23:58
伊志宏 李音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就公司提供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用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
铂科新材(30081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23: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报告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指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811,公司名称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158,519,582.05元,同比增长8.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770,907.53元,同比增长32.48%[17]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2,511,722,012.35元,同比增长11.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01,336,260.86元,同比增长16.71%[17]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85元,同比增长29.00%;稀释每股收益为1.85元,同比增长29.00%[17]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90,653,757.98元、290,964,666.86元、272,508,779.28元、304,392,377.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5,626,580.15元、68,419,553.78元、54,816,900.61元、66,907,872.99元[18] 公司产品及市场 - 公司主要从事金属软磁粉、金属软磁粉芯和芯片电感等磁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8][24] - 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被广泛应用于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AI、智能驾驶等领域,属于碳中和和AI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29] - 公司金属软磁粉芯产品升级,性能领先,覆盖5kHz~2MHz频率段应用,满足多个应用领域的性能需求[29] - 公司成功研发了一系列专为AI芯片定制的芯片电感,销售收入季度环比实现高速增长,2024年有望持续保持高速增长[31] 公司经营管理 - 公司持续加大自动化改造力度,提升管理能力,加大成本和费用管控力度,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升[36] -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发展驱动力,通过持续性的技术开发投入,积累了关键核心技术,保持技术的前沿性和领先性[36] - 公司整合了磁性材料产业链,具备同客户及用户协同发展的能力,从磁粉到电感元件的各环节进行生产成本和品质的控制[3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90] -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91]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93] 公司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赠活动支持高校科研事业和乡村振兴,展现了对社会的关爱和贡献[145] - 公司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推进清洁生产,改善生产设备效率[148] 风险管理与合规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保障股东权益,确保信息披露质量,让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143] - 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不适用[132]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76]
铂科新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23:58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2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 43,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共计 43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 金 43,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后的的募集资金为 42,13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 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5.52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24.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2〕 0610001 号)。 1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924.48 | 加: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 ...
铂科新材: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2-05 15:40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 暨董事阮佳林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质押起始 | 质押解除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股) | 股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日 | 日 | | | 阮佳林 | 否 | 810,000 | 7.16% | 0.41% | 2021-3-2 | 2024-2-2 | 广发证 券股份 | | | | | | | | | 有限公 | | | | | | | | | 司 |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 ...
铂科新材: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01-31 19:22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特别提示: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1、本次归属人数:6 人。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股票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
铂科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8 19:1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 智谷产业园 B 座 13F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红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8 日 ...
铂科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8 19:11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 谷产业园 B 座 13F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1 人)。 会议由董事长杜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 ...
铂科新材: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1-08 19:11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归属的6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本次激 ...
铂科新材: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1-08 19:11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 人 2、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46,559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34%。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 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
铂科新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1-08 19:08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公告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5-1-2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