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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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20:18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1] - 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蒋伟楷、许凯棋、劳杰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王艳、杨雄文、丁晓明 [1] - 董事会换届选举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新一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 [2] 董事候选人持股情况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伟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415,812股,占总股本的36.70%,与股东蒋伟权、蒋伟洪为兄弟关系,与股东林苏的配偶为姐弟关系 [3]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凯棋通过泗阳互盈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000股,占总股本的0.20% [4]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劳杰伟通过泗阳互盈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00股,占总股本的0.12% [4] 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艳为会计专业人士,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兼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和拓日新能源独立董事 [5]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雄文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深圳中恒华发和广东德联集团独立董事 [6]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晓明为西交利物浦大学副教授,兼任江苏安靠智电和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独立董事 [8] 董事候选人合规性 - 所有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到监管处罚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5][6][8] -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艳、杨雄文、丁晓明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
浩洋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艳)
证券之星· 2025-06-16 20:18
独立董事提名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通过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3]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 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8] 其他合规事项 - 被提名人未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 [8]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记录,且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 [8][9]
浩洋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16 20:18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包括《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交所创业板相关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 [2] - 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及人员支持,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 [4] 人员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不得担任高管 [5] - 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 [6]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缺员时需按规则补足 [7][8]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控,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且需三分之二成员出席 [11] - 需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重点关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风险 [13] - 关键事项如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6] 会议机制 - 会议分定期(每季度)和临时会议,通知期分别为5日和3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期但需合理通知 [15][17]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利害关系成员需回避 [22][23]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字,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提交董事会,所有人员需保密 [27][28][29] 议事规则与执行 - 监察审计部负责会前准备材料,会议需评议外部审计评价、内审制度实施及关联交易合规性等事项 [21] - 委员需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仅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24][25]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2][33]
浩洋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16 20:18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并需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1]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勤勉履职,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1][4] 股东会召集机制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情形后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转由审计委员会或自行召集[4][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保持持股比例不低于10%,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5][12] 提案与通知流程 - 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并披露提案内容[6][15]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发出,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7][18][19]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股权登记日及网络投票程序等要素[8][20] - 董事候选人需由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9][23] 股东会召开程序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开始[11][27]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需载明表决指示,法人股东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12][31][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情况、表决结果及质询答复等[19][55] 表决与决议机制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15][4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16][44]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公告需列明详细表决结果[19][52]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诉请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21] 规则效力与修订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并由董事会解释[23][62][63]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3][61][65]
浩洋股份(3008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丁晓明)
2025-06-16 20:1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丁晓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要求[6][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9] - 被提名人具备履职知识和经验[5]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0]
浩洋股份(30083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16 20:15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3]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3] - 2025年6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相关议案[2] 股权结构 - 蒋伟楷直接持股46,415,812股,占总股本36.70%[8] - 许凯棋间接持股255,000股,占总股本0.20%[9] - 劳杰伟间接持股157,500股,占总股本0.12%[10] - 王艳、杨雄文、丁晓明截至公告日未持股[11][13][14] 人员任职 - 蒋伟楷2016年7月至今任董事长兼总经理[7] - 许凯棋2016年7月至今任董事、财务总监[8] - 劳杰伟2016年7月至今任董事、董事会秘书[10] 独立董事情况 - 丁晓明符合任职条件,无违规违法等不良情形[14][15]
浩洋股份(3008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晓明)
2025-06-16 20:15
人员提名 - 丁晓明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 职责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1] - 履职期间遵守规定并作独立判断[13]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3] - 因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持续履职[13]
浩洋股份(3008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雄文)
2025-06-16 20:1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雄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6][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9]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浩洋股份(3008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艳)
2025-06-16 20:1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符合多项任职资格条件,如持股、工作经验等[5][6][7][9][10]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将督促其辞职[11]
浩洋股份(3008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艳)
2025-06-16 20:15
独立董事提名 - 王艳被提名为浩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王艳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王艳近十二个月无禁止任职情形[8] - 王艳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不良记录[10] - 王艳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等符合规定[10][11] 承诺声明 - 王艳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