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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盛生物(30087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维护 公司与关联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回盛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
回盛生物(3008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 内幕信息界定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影响证券价格的未公开信息属内幕信息[7] - 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信息报告与备案 - 知情人向联络人报告,联络人汇总交董秘或证券事务部备案[11] - 董秘评估审核材料,需披露时组织起草交董事长审定[12] 重大事项报备 - 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披露后五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4][17] 自查与追责 - 定期报告等公告后五日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8]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两日内报深交所并披露[18] 保密要求 - 全体董事等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前不得泄露财务数据[20][21] 违规处罚 - 内部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罚,非内部提请监管机构处罚[24][28] - 内幕交易按违法所得罚款,严重的追究刑责[48][49]
回盛生物(3008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 年 9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行 为规范。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 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 露信息。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应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内容。 1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报告的内容是否能 够真实、准确、 ...
回盛生物(30087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作用,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年 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 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第八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应当 1 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座谈会,以便独立董事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 ...
回盛生物(30087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行为, 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一)委托理财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 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 (三)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受托方应是资信 ...
回盛生物(3008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每年为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独 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
回盛生物(3008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回盛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 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第五 ...
回盛生物(30087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经营运作体系,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高管"),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高管在就任时应签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总经理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总经理不 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权。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严 于律己,宽以待人等。 (二)职业操守: 1、具备高 ...
回盛生物(30087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降 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回盛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货币资金以 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资产,以及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 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 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 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类型: (一) ...
回盛生物(30087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30 16:02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9 月制定)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新 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