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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帅股份持续深化国际市场布局 3.28亿元可转债成功发行
证券日报网· 2025-06-13 21:59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 - 恒帅股份发行3.28亿元可转债,债券简称"恒帅转债",代码"123256",6月1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1]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泰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及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研发中心扩建等项目 [1] 业务发展与战略布局 - 2022-2024年外销收入分别为3.04亿元、3.42亿元、3.7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41.21%、37.06%、39.20%,客户覆盖欧洲、亚洲、美洲 [1] - 泰国生产基地投入1.95亿元,达产后新增门类电机300万件、充电门执行器130万件、隐形门把手执行器130万件、洗涤泵300万件产能 [2] - 美国工厂聚焦清洗系统产品配套及新品研发,部分项目进入量产爬坡阶段,与泰国工厂协同构建海外生产网络 [2] 行业分析与市场影响 - 可转债发行有助于扩大产能并贴近国际市场,提升全球竞争力,泰国基地将强化东盟市场布局 [1] - 汽车行业面临降本压力,海外基地布局可缓解供应链风险并抓住历史机遇期 [2] - 泰国战略位置和政策优势被公司视为深化国际布局的关键,可减轻贸易摩擦影响 [2]
恒帅股份: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42
公司可转债发行概况 -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上市,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 本次发行已通过2023年4月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5月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多次董事会调整方案均在授权范围内 [9][10][11] -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22次会议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2025年下发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13] 发行合规性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完备、募集资金用途合规(泰国生产基地等实体项目)、财务指标达标(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均超1.45亿元)[13][14][16] -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现任董事/监事/高管符合任职要求,内部控制有效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16][18] - 累计债券余额未超净资产50%(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18.57%),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2024年净现金流2.3亿元)[20] 发行条款 - 可转债期限6年,初始转股价不低于发行前20日/前1日股票交易均价,转股期自发行结束6个月后起 [20][21] - 设置赎回、回售、转股价下修等标准条款,并聘请受托管理人处理违约争议 [21] - 募集资金32,759万元投向泰国汽车零部件基地、年产1,954万件微电机改扩建及研发中心项目 [14][18]
恒帅股份: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42
发行概况 -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32,759万元(3,275,900张),票面金额100元/张,期限6年(2025年5月29日至2031年5月28日)[2][3] - 初始转股价格为62.55元/股,转股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2031年5月28日[2][20] - 票面利率采用阶梯式设计: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19] - 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达90.82%(2,975,166张),网上公众投资者认购占比9.03%,主承销商包销0.15%[14] 公司基本面 -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电机技术及流体技术产品研发,聚焦四大业务单元:电机业务、电动模块业务、驾驶视觉清洗系统、热管理系统业务[9] - 客户覆盖广汽本田、东风日产、长城汽车等整车厂,以及博世、大陆、麦格纳等全球头部零部件供应商[10] - 2024年末总资产28,179.69万元,净资产28,179.67万元,资产负债率18.57%,流动比率4.03倍,偿债能力稳健[33][34] - 2025年1-3月营收同比下降16.04%至20,283.21万元,净利润下滑35.48%至4,180.08万元,主要受行业需求放缓及毛利率下降影响[39]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总投资额45,353万元[17] - 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在汽车电机及清洗系统领域的产能和技术水平,强化与现有客户的协同效应[9][10] 信用评级与担保 - 联合资信评估给予主体及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评级展望稳定[4][33] - 本次可转债未设置担保措施,依赖公司自身信用[33] 股东结构 - 控股股东恒帅投资持股53.5851%,实控人许宁宁、俞国梅夫妇合计控制74.1428%股权[12] - 2024年末限售股占比73.35%,2025年5月实施10股转增4股后总股本增至11,200万股[7][8]
恒帅股份(300969) -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5-06-12 19:48
股票代码:300969 股票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HENGSHUAI Co., LTD.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股份"、"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 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 ...
恒帅股份(300969) -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12 19:47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国瓴律師事務所 SHANGHAI GUOLING LAW FIRM 二〇二五年六月 法律意见书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国瓴 2025002-8 号 致: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了 国瓴 2023005-1 号《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国瓴 2023005-2 号《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 告》")、国瓴 2023005-5 号《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国瓴 ...
恒帅股份(30096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5-06-12 19:4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 | 声 1 | 明 | | --- | --- | | 目 2 | 录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3 | | |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3 | | |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 6 | | |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 | |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9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4 | | |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程序 14 | | | (二)发行概况 14 |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27 | | |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27 | | | (二)项目协办人 28 | | |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28 |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8 |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29 | | |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 ...
恒帅股份(30096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0612
2025-06-12 16:26
公司业务构成 - 公司业务划分为四大业务单元,电机技术领域包括电机业务、电动模块业务;流体技术领域包括驾驶视觉清洗系统、热管理系统业务 [2] - 电机业务单元包括后备箱及侧门电机、风扇电机、ABS 电机等产品;电动模块业务单元包括隐形门把手驱动机构、充电小门执行器等产品 [2] - 驾驶视觉清洗系统业务单元包括汽车清洗泵、清洗系统产品、智能汽车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传感器的主动感知清洗系统等产品;热管理系统业务单元包括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的冷却岐管、电子循环泵等产品 [2][3] 机器人业务进展 - 公司重视人形机器人产业链机会,与部分海外客户交流并自制样件完成实物交流,需针对客户特殊要求定制匹配 [4] - 今年计划加速国内客户拓展,摸排主流主机厂策略,参加行业展会展示阶段性技术成果 [4] 泰国工厂发展预期 - 泰国工厂一期规划以清洗泵、电机等部件产品为主,二期产品将拓展至主动感知清洗系统、热管理系统等总成类部件 [5] - 随着生产线完善和订单落实,有望为公司带来新增长动力 [5] ADAS 主动感知清洗系统业务进展 - 公司已取得 Waymo、美团、北美新能源客户等客户的主动感知清洗系统或其核心部件的批量定点项目 [6] - 将根据投产进度陆续配置气液混合式清洗系统 25 万套/年的产能,部分产能投放泰国,产能布局根据客户需求调整 [6] 电机业务定点情况 - 公司在 EPB 领域取得批量项目定点,为底盘领域电机品种拓展奠定基础 [7] 座椅电机研发与市场趋势 - 公司研发的车内座椅类电机包括调角及按摩等舒适性相关品种 [8] - 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和功能性要求提高,座椅配置升级增加每辆车所需座椅电机数量,扩大市场容量 [8] - 全球汽车市场发展、汽车座椅技术进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和汽车智能化推进,将使车用座椅电机市场容量保持增长 [8] 研发投入情况 - 公司过去几年保持稳健且持续的研发投入节奏,投入于电机、清洗系统、磁性材料等主业相关产品及其上游核心部件领域 [9] - 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着力点包括新产品研发、主要工艺革新、自动化设备研发 [9]
恒帅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2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 ...
恒帅股份: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7:0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赛红女士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 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
恒帅股份(30096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2025-06-06 17:0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宁 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恒帅股份调整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 | --- | --- | --- | --- | --- | | | | | 投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 1 |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 20,000.00 | 20,000.00 | 19,470.95 | | | 项目 | | | | | 2 |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 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