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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3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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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30112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7-02 16:32
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可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2个月现金管理[2] 近期理财购买 - 公司2025年7月2日起息购买工行20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5年10月9日到期,预计年收益0.80%-2.24%[4] 过往十二个月理财 - 公司购买工行5000万元定期存单,2024年5月14日起息,2027年5月14日到期,预计年收益2.35%[8] - 公司购买招行3000万元定期存单,2024年5月16日起息,2027年5月16日到期,预计年收益2.60%[8] - 公司购买宁波银行多笔结构性存款,金额不等,起息日多为2024年7月8日,到期日不同,预计年收益1.50%-2.80%等[9] - 公司购买浦发银行等多笔结构性存款,金额不等,起息日和到期日不同,预计年收益不同[9][10] 未到期理财余额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累计余额为14000万元,自有资金为44400万元[13]
采纳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3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6月25日在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23号采纳医疗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开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延期决定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均未变更 [1] - 延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1] - 表决结果为全票同意(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信息披露与备查文件 -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 [2] - 备查文件已按规定存档 [2]
采纳股份(30112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6-25 20:17
募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2350.88万股A股,发行价50.31元/股,募资11.83亿元,净额10.97亿元,超募6.93亿元[2] 项目进展 - 医用注射穿刺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完成进度100%,累计投入3.16亿元[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进度51.18%,累计投入2299.63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完成进度100%,累计投入5000万元[6] 项目延期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7] - 2025年6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议案[10][11]
采纳股份(3011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6-25 20: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5] 职责与流程 - 职责包括研究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审查候选人等[9] - 董高人员选任需广泛搜寻人选、审查资格等[1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0]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7] - 工作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实施[21]
采纳股份(301122)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25 20:17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6月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6,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相关主体[5] - 存在特定情况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6]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一定条件[7] -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由相关部门提交,经审核和决定[8,9] - 公司决定后要登记信息并归档保管[12] - 已暂缓披露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10]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1,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18] 知情人要求 - 需填报与上市公司关系、获取内幕信息方式、信息所处阶段[19]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负有保密义务[20] - 知情人在期限前不泄露信息、不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20] - 知情人若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0]
采纳股份(3011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5 20:17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高在6种时间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董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后两交易日书面报告公司[6] 股份管理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可转让法定额度[12]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3] - 董高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3] - 董高离任后中登公司锁定6个月,到期解锁无限售股[20] 交易限制 - 董高和证代在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1] - 确保特定自然人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0] - 特定自然人违规参照收益处理规定[15] - 公司可追究违规人员责任,记录处理情况[17][1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冲突按法规执行[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20][21]
采纳股份(3011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20: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16]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7]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通知与提案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0][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交易需2/3以上通过[3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5]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公司应通过各种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包括提供网络投票平台[35]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投票权[34]
采纳股份(301122)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6-25 20:17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防止大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维护权益[4]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4] 关联交易管理 - 限制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6] - 不得多种方式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6] - 董事会按权限审议批准关联交易[10] 股东会相关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大股东表决权不计入临时股东会有效总数[11] 抵债实施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条件[11]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罢免[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采纳股份(3011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5 20:17
担保审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等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须经股东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担保限制 - 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50%[15] - 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1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须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普通担保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强令违规担保,违规担保未解除前原则上不转让股份[18]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不得越权超限额[21] - 担保合同应明确多项条款[23] - 财务部管理担保合同,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公告[25] - 经办责任人关注被担保方情况,有风险及时报告财务部[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8]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采纳股份(3011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5 20:17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7]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8] 管理与保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4] - 董事会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做好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5] 登记与报备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登记表[11] - 知情人自获悉内幕信息起填写登记表,五个交易日内报董秘办公室备案[15]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0]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股价异常波动,应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应及时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登记表及备忘录[13] 其他要求 - 知情人登记表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公司与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8] - 公司加强对知情人教育培训,杜绝内幕交易[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25]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报[28]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补充完善相关科目[30] - 采纳科技要求相关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禁止内幕交易[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密,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3] - 公司董事等配合做好知情人登记备案,及时告知情况及变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