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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8:23
交易概况 - 预计12个月内外汇衍生品合约最高价值不超4亿人民币[2] -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不超最高合约价值10%[2] - 交易授权额度有效期12个月[5] 交易详情 - 交易品种含即期、远期等外汇衍生产品[4] - 涉及币种主要为美元、日元等外币[4] -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6] 交易目的与审批 - 目的是提高外汇风险应对能力[1] -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交易事项[12]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锐捷网络: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8:2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 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批准决定 具体实施方案。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
锐捷网络: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8 18:23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1,196,812.8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70,993,534.25 元。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 1,324,858,196.79 元;报告期内,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47,099,353.43 元,支付普通股股利 454,545,454.4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18,137,526.54 元,其中,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46,446,514.15 元。 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68,181,818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60 元(含税),共 计分配股利 318,181,818.0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 次利润分配比例将 ...
锐捷网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8: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锐捷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锐捷网络 2023 年度证券投资 及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 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 及子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 ...
锐捷网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8:2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
锐捷网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18:23
(一)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程序和相关决议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时间 | | 会议届次 | 会议主要内容 | | --- | --- | --- | --- | --- | | | | | | 会议审议通过: | | | | | |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2、《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 |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 | | | | | 5、《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 | | 6、《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 | 2023 | 年 月 3 | 第三届第六次 | 告》 | | 1 | 29 日 | | 监事会 | 7、《关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华兴会计师事 | | | | | |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 | | | | | 的议案》 | | | | | | 8、《关于 ...
锐捷网络: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03-28 18:23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68,181,818股,每股32.38元,募资220,772.73万元,净额210,194.54万元[1] 资金使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原计划资金使用完毕,专户余额36.59万元[5] 账户处理 - 董事会同意转结息余额至一般账户,注销专户,终止监管协议[5] - 授权财务部办理专户注销事宜[6]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7]
锐捷网络: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8:2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办公室(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 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 表负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 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 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 ...
锐捷网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8:2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 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会的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 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1 / 5 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召集人应当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须组织委员会成员参加 ...
锐捷网络: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28 18:23
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4-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 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 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 4 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包括 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持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