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锐捷网络(301165)
icon
搜索文档
锐捷网络(30116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7:02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 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 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 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锐捷网络(30116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7:02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 法的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 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一章 总则 1 / 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 ...
锐捷网络(301165)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7:02
公司治理 - 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管理[2] - 母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原则上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重大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管理人员聘任报母公司备案,财务负责人尤需报备[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限及流程参照母公司制度执行[9] 信息备案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后十日内报母公司备案[6] - 子公司季度末会计报告等资料报母公司财务部门备案[8] 财务管控 - 子公司遵循母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预算和决算需母公司审核[7] 信息管理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11]
锐捷网络(30116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7:02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情形,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财务负责人、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 ...
锐捷网络(3011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7:02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 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 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相关委员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应被解除职 务但仍未解除,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
锐捷网络(3011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7:02
总经理工作细则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 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 ...
锐捷网络(3011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7:02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
锐捷网络(301165)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1 17:00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5-042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6,818.1818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79,545.4545 万元。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锐捷网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系统地修订了《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条款不再适用,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根据《公司法》相关要求,董事会中增设一名职工 代表董事。 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1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整体情况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 --- | --- | | 全文:股东大会 | 全文:股东会(章程中 ...
锐捷网络(30116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11 17:00
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5-043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 知如下: 1 7、出席对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 ...
锐捷网络(30116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1 17:00
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5-041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出席董事 8 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事务 经办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