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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圣电气(3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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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圣电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5 18:1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5日13: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出席会议股东16人,代表股份136,555,347股,占比74.7807%[4] - 中小股东出席12人,代表股份1,821,908股,占比0.9977%[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总表决同意136,555,347股,占比100%[5] -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821,908股,占比100%[6] 投票方式情况 - 现场投票股东5人,代表股份134,733,539股,占比73.7831%[4] - 网络投票股东11人,代表股份1,821,808股,占比0.9977%[4] 合法性情况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8]
欧圣电气: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5 18: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何佳欢律师、孟怡律师出席 并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公告 ...
欧圣电气: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4-06-28 16:2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1] - 改变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2] - 部分资金永久补流需满足多项条件[2] 资金使用监管 - 财务部设台账,内审至少季检并报董事会[3] - 财务部告知使用计划,证事务部月检台账[3] 办法审批 - 办法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批准[3]
欧圣电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6-28 16:2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565.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7375.716万元,净额89331.016万元[2]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7478.05万元,总进度53.15%[4] 项目进展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年产空压机145万台项目累计投入3222.87万元,进度16.46%[4] - 截至2024年5月31日,研发中心改建项目累计投入1223.64万元,进度18.77%[4] - 截至2024年5月31日,欧圣装备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9801.84万元,进度32.67%[4] - 截至2024年5月31日,马来西亚机电设备生产项目累计投入33229.70万元,进度100%[4] 项目调整 - 欧圣科技(马来西亚)项目预计投资约8亿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6] - 欧圣装备产业园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预计7月全面开工[7] - 拟终止年产空压机145万台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 产能提升 - 已投资设备使现有空压机产能提升20%以上[11] 决策审议 - 2024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3] - 2024年6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3]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此举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利于提高资金效率等[13] - 保荐机构认为事项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13] - 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无异议[1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15] - 备查文件含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15] - 备查文件含中泰证券核查意见[15]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7]
欧圣电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8 16:2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7月15日13:3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3] -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4] 投票与登记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9:15 - 15:00[1] -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9:30 - 17:00[6] - 登记地点为江苏苏州吴江区来秀路888号证券办公室[6]
欧圣电气: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2024-06-28 16:26
业绩分配 -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为现金分红[1] - 分红条件为上半年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需求[1] - 分红总额上限不超上半年净利润100%[1] 流程进展 - 2024年6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中期分红议案[2] - 后期将制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实施[2]
欧圣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16:24
会议安排 -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7日召开[2] -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审议通过变更内审部门负责人、中期分红安排等议案[5][6][8]
欧圣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6月)
2024-06-28 16:24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超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2]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每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15]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9]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10]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净额10%,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豁免履行程序[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1]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7] - 协议提前终止,自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备案并公告[7]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证券事务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台账[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其他事项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8]
欧圣电气: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2024-06-28 16:24
人事变动 - 原内审部负责人刘瑞端因岗位调动不再负责该工作[1] - 2024年6月27日公司会议通过变更内审部门负责人议案[1] - 聘任龚燕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 新负责人信息 - 龚燕1982年10月出生,环境工程专业本科[4] - 2019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高级审计经理[4] - 截至公告日未持股,无关联关系及不良情形[4]
欧圣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16:24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6月21日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7日召开[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2][3] - 审议通过变更内审部门负责人等多项议案[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