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3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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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301215) - 激励对象名单
2025-04-08 19: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授予总量为150万股,占股本总额0.113%[1] - 总经理等4人各获授18.6万股,各占授予总量12.40%[1] - 10名核心骨干获授75.6万股,占授予总量50.40%[1] 激励计划规则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不超股本总额10%[2] - 董高权益授予价值不高于授予时薪酬20%[2] 核心骨干人员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包括康诚、张长明等10人[3][4]
中汽股份(301215)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5-04-08 19:18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150.00万股,占股本总额0.113%[7][39] - 授予价格为3.72元/股[8][51] - 激励对象不超14人,占员工总数12.73%[8][34] - 有效期最长72个月,含24个月限售期和36个月解除限售期[8][9][42] - 解除限售比例分三批均为1/3[9][48]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6.62%,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00%,研发费用强度不低于3.30%[10][66] - 2026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7.13%,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00%,研发费用强度不低于3.30%[10][66] - 2027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7.77%,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00%,△EVA大于零,研发费用强度不低于3.30%[12][67] 价格与数量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相应调整公式[75][78] 费用摊销 - 假设2025年5月授予,应确认总费用370.50万元,2025 - 2029年摊销费用分别为89.19万元、133.79万元、92.63万元、44.60万元、10.29万元[89] 实施与终止 - 经国资委审核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16][43][97]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或激励对象违规,终止实施并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102]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9] - 考核评价结果对应不同解除限售比例[71]
中汽股份(301215) -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5-04-08 19:18
股权激励征集 - 独立董事石之恒无偿征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激励议案表决权[3] - 征集对象为2025年4月17日登记在册全体股东[8] - 征集期限为2025年4月18 - 19日[8] 授权委托 - 法人、个人股东委托需提交相应文件[8]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股东大会结束[18] - 委托股份数量以4月17日持股数为准[18] 会议议案 - 会议审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16]
中汽股份(301215)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5-04-08 19:18
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32,240.00万股的0.113%[7][3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2元/股[8][51] - 激励对象不超过1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10人的12.73%[8][3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含24个月限售期和36个月解除限售期[8][9][42] - 解除限售比例分三批均为1/3[9][48]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6.62%,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00%,△EVA大于零,研发费用强度不低于3.30%[10][66] - 2026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7.13%,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00%,△EVA大于零,研发费用强度不低于3.30%[10][66] - 2027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7.77%,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00%,△EVA大于零,研发费用强度不低于3.30%[12][67]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为公司内部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3] - 总经理张子鹏等4位高管各获授18.60万股,占授予总量12.40%,占股本总额0.014%;其他骨干10人获授75.60万股,占授予总量50.40%,占股本总额0.057%[40]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国资委审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6][112]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变更和终止,可授权董事会办理部分事宜[28] - 董事会是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和修订计划[28] -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名单[28] - 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29]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16][43] 价格与数量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75]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75]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75]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8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100] - 配股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101] - 缩股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102] 费用与影响 - 假设2025年5月授予,应确认总费用370.50万元[89] - 2025 - 2029年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分别为89.19万元、133.79万元、92.63万元、44.60万元、10.29万元[89] - 股权激励费用在经常性损益列支,考虑正向作用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90][91]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92]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按不同规则处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95][96] - 激励对象违规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由董事会执行[112]
中汽股份(301215) -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4-08 19:18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股权激励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及独立董事、监事[2]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22] - 限制性股票(一类)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7] - 限制性股票(一类)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的50%[28] 程序与披露 - 监事会就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7]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合规[38] - 激励计划拟订、审议等程序符合规定[5]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5] - 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中汽股份(30121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08 19:1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13%[14] - 激励对象不超14人,占员工总数12.73%[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72个月[19] - 授予日为交易日,60日内完成授予程序[20] - 限售期24个月,解除限售分三次,每次比例1/3[24][2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3.72元[2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不低于6.62%、7.13%、7.77%[42][43] - 2025 - 2027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10.00%[42][43] - 2025 - 2027年研发费用强度均不低于3.30%[42][43] - 2025 - 2027年△EVA均需大于零[42][43] 激励对象考核 - 考核评价85(含) - 100分,解除限售比例100%[46] - 70(含) - 85分,解除限售比例90%[46] - 70分以下,解除限售比例0%[46] 其他要点 - 选取20家“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样本[45] - 激励计划尚需取得国资委审核批准批复,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4]
中汽股份(301215)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8 19:17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12月25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审议通过草案并提交董事会[9] - 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修订稿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0][11] - 2025年4月8日董事会等审议通过调整事项及核实名单议案[11][12] 激励计划内容调整 - 激励对象名单剔减2人,调整后为14人[16]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万股[18] - “研发费用强度”指标改为2025 - 2027年不低于3.30%[19] 激励计划费用与审批 - 假设2025年5月授予,1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总费用370.50万元[20] - 需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15,21]
中汽股份(301215)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4-08 19:17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 为保证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或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公司业 绩稳定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第五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 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二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是为了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客观、公正 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 ...
中汽股份(301215)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4-08 19:17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 或"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明确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 的处理等各项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激励计划是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标的,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骨干员工等实施的中长 期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经国资管 理部门审核、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条 董事会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有修订, 则以经修订生效后的版本为准)为依据,按照依法规范与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严 格管理。 第四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制定与修订、 激励对象的资格审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第五条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
中汽股份(301215) - 2025-016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与再质押的公告
2025-03-27 19:28
股份质押 - 悦达集团解除质押4550万股,占所持11.76%,占总股本3.44%[1] - 悦达集团再质押4550万股,占所持11.76%,占总股本3.44%[2] - 悦达集团持股38680万股,比例29.25%[3] - 质押起始日2025年3月26日,到期至解除日[2] - 解除质押起始2024年3月27日,结束2025年3月24日[1] 风险情况 - 截至公告日,质押股份无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