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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3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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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8 20:48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等领域工作三年以上,有相关知识,取得资格证书[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0] - 负责董事会筹备、通知送达等工作[18] - 负责股东会筹备、通知股东等工作[19]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5]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6] 信息披露要求 - 应遵循真实、准确等原则,符合及时性等要求[2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4]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6]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33][34]
软通动力(30123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 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五)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等要求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 行委托理财必须报经公司审批。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风 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软通动力(30123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 以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权比例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 上成员的组成的子公司,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具 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 上股权或股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或股份 低于百分之五十,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或股份 低于百分 ...
软通动力(30123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 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
软通动力(3012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 ...
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20: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表决方式 - 举手表决、书面投票、电子邮件投票等[15] 选聘与意见处理 - 选聘需征求被提名人意见[10]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1] 细则实施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20]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
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8 20:4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 ...
软通动力(3012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软 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或全 ...
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8 20:4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 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
软通动力(301236) - 公司章程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1 月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81703664R。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2022 年 1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52.9412 万股,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