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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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20: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表决方式 - 举手表决、书面投票、电子邮件投票等[15] 选聘与意见处理 - 选聘需征求被提名人意见[10]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1] 细则实施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20]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
软通动力(3012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20: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通知中提案不得取消,否则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7] 投票相关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20]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投票权征集与限制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8] 表决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除选举一名董事外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其他表决规定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9] 表决结果认定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0]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公司决策事项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37] 特殊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37] - 非特殊情况,公司与非董高人员订立业务管理合同需股东会特别决议[37] 决议实施与效力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控股股东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38] 决议撤销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40]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决议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后撤销权消灭[40]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8 20:4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 ...
软通动力(3012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软 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或全 ...
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8 20:4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 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
软通动力(301236)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1-28 20:48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可通过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 应具备实际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能力。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 ...
软通动力(301236) - 公司章程
2025-11-28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6352.9412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294.1177万元[9] - 公司有42名发起人[20]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6号楼5层502,邮编100193[9]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95,294.1177万股,均为普通股[26] - 刘天文认购股份数为10,060.2111万股,持股比例27.9450%[23] - CEL Bravo Limited认购股份数为4,107.0232万股,持股比例11.4084%[23] - 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2,119.9387万股,持股比例5.8887%[23] 股东权利义务 - 公司股东享有按股份获分配、参与股东会等权利[38] - 公司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46]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116]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十五项职权[117][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0] 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现金分红条件:盈利、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等,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5%[171]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66]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84][186][187] 公司变更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6][197]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一般承担连带责任[199]
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20:48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 引》《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 ...
软通动力(3012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 表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章 总则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 ...
软通动力(3012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1-28 20:48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 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