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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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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公司碳纤维产线正聚焦碳化环节推进相关工作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09 18:06
公司碳纤维业务进展 - 公司碳纤维产线正聚焦于碳化环节推进相关工作 [1] - 目前试车阶段已启动T800级碳纤维的工艺验证与优化 [1] - 后续将按既定技术路线,稳步向T1000级、M级等更高性能标准的产品方向推进 [1] - 相关进展将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和顺科技:碳纤维产线正聚焦碳化环节,目前试车阶段已启动T800级碳纤维的工艺验证与优化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9 12:05
和顺科技(301237.SZ)12月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碳纤维产线正聚焦碳化环节推进相关工 作,目前试车阶段已启动T800级碳纤维的工艺验证与优化,后续将按既定技术路线,稳步向T1000级、 M级等更高性能标准的产品方向推进,相关进展将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贵公司提到现在碳纤维产线聚焦碳化环节,请问在碳 化环节试车过程中产出的碳纤维最高达到什么标准? ...
和顺科技:公司碳纤维产线碳化环节正处于试车过程中,相关设备调试、参数优化及工艺磨合工作有序开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9 11:53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贵公司在薄膜反内卷过程中的进展如何?另外, 据传贵公司碳纤维已试产出产品,具体性能如何?订单情况如何? 和顺科技(301237.SZ)12月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第一,面对行业竞争格局,公司聚焦高附加值 产品战略,已逐步缩减低毛利普通透明膜产能,自12月起重点推进高亮膜、光学涂布膜、锂电绝缘膜等 差异化功能膜生产。第二,公司碳纤维产线碳化环节正处于试车过程中,相关设备调试、参数优化及工 艺磨合工作有序开展,相关性能标准及项目进展将在达到信息披露条件后及时向市场公布。 (记者 王晓波) ...
和顺科技:最新股东人数请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证券日报网· 2025-12-08 18:12
证券日报网讯12月8日,和顺科技(301237)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最新股东人数情况后 续敬请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 ...
和顺科技: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04 21:39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4日晚间,和顺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7,228.73万元, 及相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2,649.04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和顺科技(301237.SZ):拟6000万元对和兴碳纤维进行增资
格隆汇APP· 2025-12-04 17:43
公司资本运作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和兴碳纤维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1] - 增资后,和兴碳纤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00万元增加至21800万元 [1] - 增资后,公司持有和兴碳纤维股权由87.3544%提升至90.8349%,仍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 交易细节 - 本次增资的另一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了优先认购权 [1]
和顺科技: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担保额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4 17:32
公司担保决议 -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未来12个月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1] - 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1] 担保财务影响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7.79% [2] - 担保额度生效后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亿元 [2] - 和兴碳纤维的另一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1] 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发稿,和顺科技市值为38亿元 [3]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占比97.66%,其他业务占比2.34% [2] - 公司股票代码为SZ 301237,新闻发布当日收盘价为47.15元 [1]
和顺科技(301237)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12-04 17:32
关联交易数据 - 2026年度与致祥新材料日常交易额度预计不超5000万元[2] - 2025年1 - 10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3052.31万元[2] - 2026年预计采购原材料2000万元,委托加工服务3000万元[5] - 2025年1 - 10月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额2608.23万元,占比9.23%,与预计差异 - 38.2%[6] - 2025年1 - 10月委托加工服务实际发生额444.08万元,占比88.21%[6] 合作方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致祥新材料资产总额37989万元,净资产7819万元[8] - 2025年1 - 10月,致祥新材料业务收入9390万元,净利润 - 2263万元[8] - 范和强持有致祥新材料58.33%股权[9] 决策情况 - 2025年12月3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3] - 2025年12月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3] - 保荐机构认为关联交易合理合规,无异议[18]
和顺科技(301237)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5-12-04 17:3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6.69元,募资总额113800万元,净额101807.49万元[3] - 募投项目资金需求61478.76万元,超额募集资金40328.73万元[6][7] 资金使用 - 2023 - 2025年多次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设子公司、增资等[7][8][9] - 2023年同意使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1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7] - 拟用7228.73万元超募资金及2649.04万元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6] 相关承诺与规定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3] - 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7] 实施条件 -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7]
和顺科技(3012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7: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须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提交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提交审议[12] - 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须提交审议[1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需2日内公告内容,认定提案不合规也需2日内公告[21][25]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31] 股东会投票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特定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员主持[3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5] 股东参会与征集投票权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委托需明确事项、权限和期限,代理人需提交相关证件[2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5] 董事选举与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9] - 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47]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5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人员应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0][6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65]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