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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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 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新 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 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 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 ...
华新环保(30126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章 程 1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3 | | 第一节 | 董事 | 3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53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57 | | ...
华新环保(3012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 能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聘 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 ...
华新环保(301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 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其中,非独立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含分公司、 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 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 ...
华新环保(3012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 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 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 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 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华新环保(3012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 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 ...
华新环保(301265)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 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华新环保(3012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人员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1人,对董事会负责[6]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含总经理等[8]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16]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提案需会前一天送交与会人员[11] - 总经理应定期书面报告工作[13] - 董事会闭会期间特定情况向董事长报告[14] 细则管理 - 特定情况须修改本细则[19]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组织,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9]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
华新环保(3012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出现特定5种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0][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普通股股东可在会前10前提临时提案[17][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8] 股东会召集人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3] 股东会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部分事项以普通决议通过,部分以特别决议通过[36][37]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不同主体主持[3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35] 重大事项决议 - 连续十二个月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8] 股东持股报告 - 股东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3日内报告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40] - 达5%后比例每增减5%,需报告公告,公告前3日不得买卖[41]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无偿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4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提名需会前10日书面提交资料[48]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1]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之日[52] 表决票与会议记录保存 - 表决票和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53][61]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 - 股东有权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程序或内容瑕疵的决议[57] 分红实施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59] 交易提交董事会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相应审计值1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应提交董事会[64] - 公司与关联法人、自然人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65]
华新环保(3012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运 作,加强公司对对外投资的监控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被投资公司规范、 有序、健康地发展,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公司的股权投资; (七)其他投资。 上述投资涉及主营业务范围的为主营业务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为非主营 业务投资,包括证券、期货和衍生产品、期权、外汇、房地产、委托经营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