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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缆检测(30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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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4 15:45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 - 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7] - 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被责令更正认定为重大差错[7]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12]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一致但幅度或盈亏金额超20%且无合理解释[12] 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 - 会计报表附注遗漏重要内容[10] - 附注与报表信息存在重大差错参照认定标准[10] - 董事会认定附注财务信息虚假记载[10]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 - 依据格式要求遗漏相关重要内容[11] - 年报重要内容虚假记载误导投资者[11] - 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差错情形[4][10][11][12]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13] 信息披露处理措施 - 年报披露重大遗漏或不符需补充更正公告[16] - 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应查实追责[14] 责任人惩处情形 - 情节恶劣等情形从重或加重惩处[15][16]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从轻等处理[17] 责任人权利保障 - 处罚前应听取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7] 责任追究形式及结果应用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五种[17]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17] 责任披露及参照执行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公告披露[19] - 季度、中期报告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21]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4 15:45
财务报告责任 - 公司董事、高管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财务报告编制 - 财务负责人组织领导相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具体编制和分析[3][4] - 编制年度报告前需进行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清理[6] 财务数据规范 - 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合理计提减值准备[6] - 负债应反映公司现时义务,严禁虚增或虚减[7] - 收入确认应遵循规定标准,不得虚列或隐瞒[8] - 费用、成本确认应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标准或计量方法[8] 财务报告确认与审计 - 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需由公司董事、高管确认[9] - 对外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报告时需一并提供审计报告[11] 信息保密 - 擅自泄露未披露财务报告或数据,公司将视情节处罚责任人[18]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08-24 15:45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3] 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6] - 经理层负责为内部控制评价提供行政资源并组织实施缺陷整改[7]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与程序 - 公司应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价[9] -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等环节[1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安排 - 每年年末,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拟订工作方案经审批后实施[14] - 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并研究分析缺陷[14] 内部控制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15] - 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6] - 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由公司董事会最终认定[1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需按内部环境等要素设计并披露相关内容[21] - 应包含董事会声明等八项内容[22][23] - 内部控制评价部门编制评价报告[23] - 经经理层审阅、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后披露或报送[23] - 以12月31日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3] - 于次年第一季度提交董事会,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3] 其他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评价报告同时披露或报送[23] - 内部控制评价相关资料由评价部门整理归档保管[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8][29]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4 15:45
担保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担保[3] - 公司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或授权[4] - 可为业务互保或重要业务关系单位担保[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多情形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合同与监督 - 担保合同明确主债权条款[19] - 担保业务建台账记录[23] - 担保项目每季度跟踪检查[24] 责任追究 - 高管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31] - 责任人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担责[3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定、修改并解释[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8月21日生效[34][35]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4 15:45
投资决策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5]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决策机构[5] - 决策经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等阶段[6] 投资执行 - 投资部门收集整理信息并评估审议[7] - 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决定立项[8] 投资管理 - 按章程委派或推荐董监高[13] - 财务部全面财务记录,按月获取财报[15] - 每年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审计[15] 投资退出 - 可在经营期满等情况收回投资[9] - 可在战略调整等情况转让投资[11]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2025-08-24 15:45
控制权与决策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包括持股50%以上、可支配股份表决权超30%等[2] - 公司重大决策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不得被违规干预[5]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提名董事候选人应遵循规定条件和程序,不得设批准程序[5] - 应采取措施保证承诺有效施行[7]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人员、财务、业务独立[8][10] - 控制的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应规范运作,不得强制接受[9]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9] - 应维护公司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不得强令公司违规对外担保[10][11] - 不得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机构独立及交易决策[11][20][21] - 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违法者应用股权等赔偿中小投资者[13]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应保护中小股东权利,提案考虑中小股东利益[13] 信息披露 - 应及时依法披露信息,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5] - 不得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对其保密[16] - 应提供实际控制人等信息,配合公司披露股权控制关系[18] 股份交易与控制权转让 - 买卖公司股份应守法,维持控制权稳定[20][21] - 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解决相关问题[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8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26]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24 15:4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工作流程 - 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10] - 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3] - 考评后表决结果报公司董事会[12]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5]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提供工作资料[11] - 工作规则中“以上”“至少”包括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适用[20] -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制度信息及附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21][23]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22]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4 15:4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6名非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16] - 董事会中职工代表1人由职代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由股东会选举[16]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仍履职[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8][9][10][11] 董事履职与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1]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董事辞任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仍履职[11] 董事会审议事项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交易事项需董事会审议[20] - 交易标的营收占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22] 董事长选举与罢免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4]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10日书面或邮件通知[2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5] - 临时会议通知至少提前2日发出,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35]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3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有更多规定从其规定[40]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43]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5] - 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6]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4 15:45
专户管理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资金用途 - 公司改变资金用途需经股东会决议,擅自改变未纠正或未经认可不得公开发行新股[13]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改变资金用途需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13] 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5]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7]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9]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9]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4] 资金归还与公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前需归还资金至专户,全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5]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5]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30] 报告披露 - 需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0]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31] 专项审核 - 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31]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31]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应现场核查并向交易所报告[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检查[33]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3] - 公司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或重大风险应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3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与法规抵触时,执行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3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
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24 15:45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主持工作[6] 委员任期 - 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6]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及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12] 生效情况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