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3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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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5-10-09 19:46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及委员会认为应适用人员[2] 管理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薪酬分配管理[4] 薪酬标准 - 任职董事按职务定薪酬,非独立董事领津贴,独董领固定津贴[6] - 高管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年终奖励[6] 发放方式 - 独董津贴按季或月发,高管基本薪酬月均发,年终奖励一次性发[8] 考核与发放规定 - 经营年度结束审计后二月内完成薪酬考核[10] - 出现特定情形不发年终奖励或津贴[8]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09 19:46
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5]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项目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相关内容,到期归还并公告[15] 资金使用计划 - 应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等,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6] 现金管理 - 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等条件[18] 用途与地点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选择新项目要进行可行性分析[21]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相关情况[2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5]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审计与鉴证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披露鉴证结论[27]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7]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09 19:46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及《熵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 人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当董事长、 董事会等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等有关信息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 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 ...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09 19:46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独资、收购等多种情况[2] - 设立子公司或并购需经投资论证和审批[6] - 子公司章程需报董事会办公室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7] 人员管理 - 子公司重要人员可由公司委派并按流程操作[7][8] - 公司派往子公司人员需履行义务和定期汇报[8] - 委派人员表决前需征求公司意见[10] - 委派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履职报告[10]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中心指导监督[12] - 子公司按经营目标独立制定预算,公司审批[16] - 子公司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18]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公司,有金额标准[21][22] - 审议重大事项前,公司派出人员需汇报[24] 审计与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7] - 检查方法分为例行和专项检查[29] 行政管理 - 子公司行政管理规定等需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31] - 子公司公务文件用印需按公司规定审批[31] 人力资源管理 - 子公司人力资源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归口管理[33] - 子公司应执行法规并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4] 绩效考核 - 公司应建立对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方案[36] - 公司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36] - 子公司应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考评高层[36]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奖惩方案由子公司制定并备案[36]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09 19:4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信息披露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对特定情形进行预告,如净利润为负等[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等情况应披露业绩快报[21]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预告或快报差异大应披露修正公告[21]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报送时需提供相关文件[2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0]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31]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32] - 公司控股、全资、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32][33] - 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件按持股比例算数据适用制度,未达标准但有重大影响需履行披露义务[34]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报告、公告并披露权益变动[34]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异常时及时了解情况并澄清[34] - 公司遇特定传闻需核实并披露情况说明或澄清公告[35]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经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39] -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明确相关人员职责[40] - 定期报告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有相应程序[42]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需审核,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45][46][4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有登记要求,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49]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50]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2]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报告、申请发布信息、收集重大事项[5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与投资者关系[5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并答复询问[60]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应向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情况[61]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6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63]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6]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66] - 董事长、总经理作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3]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75]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77] - 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79]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8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控股股东等[8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8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7]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09 1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的5日内发通知[10][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权利,但不得有偿征集[12][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互联网投票系统当日上午9:15开始,结束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别进行[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 - 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两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50]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3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 制度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48] - 公告等信息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布,长篇幅可摘要披露[48] - 股东会补充通知在同一指定报刊公告[49]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0][51]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09 19:46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根据 《公司法》《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汇衍生产品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 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 险基本吻合的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 ...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09 19:46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召开 10 日前由董事会办公室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书面(包括书面、信函、传真、 电子邮件,下同)通知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并通知其他列席人员。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 ...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09 19: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 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 ...
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09 19: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提名人应审慎核实并作出声明与承诺[11] - 深交所提异议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4] 任期规定 - 连任不得超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5] 补选与解除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5][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9]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2][23]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2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董事会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资料提供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3]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