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301330)
搜索文档
熵基科技(301330)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7 18:3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决议2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日刊载通知[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当天进行[6]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72名,代表股份157,241,081股,占比67.1295%[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57,159,977股同意,占比99.9484%[12]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细则同意股数及占比不等[13][14][17] - 各管理制度修订案表决中同意股数及占比不等,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高[18][19][20][22][23][24][25] 其他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157,146,505股同意,占比99.9399%[25][26]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合规,决议合法有效[26][27] - 法律意见书2025年10月27日出具,正本一式三份[29]
格隆汇公告精选︱紫金矿业:前三季度净利润378.64亿元,同比增长55.45%;广大特材: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卫明已解除留置





搜狐财经· 2025-10-17 22:41
热点公司股价异动 - 大有能源股价在连续六个交易日内累计上涨68.37% 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1] 重大项目投资与签约 - *ST松发关联方恒力造船拟投资26.54亿元建设绿色高端装备制造配套项目 [1] - 罗博特科签订重大合同 金额为7.61亿元 [1] - 中石科技泰国孙公司签订《工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1] - 高能环境中标遂昌县化工园区专业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一期 金额为5364.23万元 [1] 股权收购与回购 - 熵基科技拟以4.16亿元收购龙之源55%股权 [1] - 富吉瑞拟斥资1000万元至2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1] 公司财务业绩 - 紫金矿业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78.64亿元 同比增长55.45% [1] - 科威尔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10.36% [1] - 海康威视前三季度净利润为93.19亿元 同比增长14.94% [1] - 华友钴业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1.53% [1] 股东股份变动 - 联动科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2.9963%公司股份 [1] - 航天工程股东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607.97万股股份 [1] 其他重大事项 - 中汽股份拟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10.39亿元 [1][2] - 广大特材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卫明已解除留置 [1][2]
公告精选︱紫金矿业:前三季度净利润378.64亿元,同比增长55.45%;广大特材: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卫明已解除留置





搜狐财经· 2025-10-17 22:06
热点公司股价异动 - 大有能源股价在连续六个交易日内累计上涨68.37% [1] 项目投资与签约 - *ST松发关联方恒力造船拟投资26.54亿元建设绿色高端装备制造配套项目 [1] - 罗博特科签订价值7.61亿元的重大合同 [1] - 中石科技泰国孙公司签订工厂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1] 合同中标 - 高能环境中标遂昌县化工园区专业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金额为5364.23万元 [1] 股权收购 - 熵基科技计划以4.16亿元收购龙之源55%的股权 [1] 股份回购 - 富吉瑞拟使用1000万元至2000万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1] 公司业绩 - 紫金矿业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78.64亿元,同比增长55.45% [1] - 科威尔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10.36% [1] - 海康威视前三季度净利润为93.19亿元,同比增长14.94% [1] - 华友钴业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1.53% [1] 股东减持 - 联动科技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2.9963% [1] - 航天工程股东国创基金与新车基金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1607.97万股股份 [1] 融资与其他公司动态 - 中汽股份拟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募资额不超过10.39亿元 [1][2] - 广大特材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卫明已解除留置 [1][2]
熵基科技: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7 18:52
收购公告核心信息 - 熵基科技计划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以取得其控股权 [1] - 收购旨在丰富公司智能户外业务场景下的产品阵列,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2日与龙之源及其相关股东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 [1] 交易具体细节 - 2025年10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议案,同意以人民币约4.16亿元收购龙之源55%股权 [1] - 交易对手方包括禹孟初、李伟华、乘天有限等九名股东 [1] - 交易完成后,龙之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交易审批与性质 - 该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 -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熵基科技(301330.SZ)拟收购龙之源55%股权 丰富产品阵列
智通财经网· 2025-10-17 18:48
收购交易核心信息 - 公司拟以4.16亿元收购龙之源55%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龙之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范围 [1] 被收购方龙之源业务概况 - 龙之源专注于智能户外领域音视频设备、光学设备 [1] - 公司聚焦细分领域以智慧生活为目标致力于开发相关智能产品 [1] - 产品主要包括户外产品及智能家居两大系列核心产品为户外追踪相机 [1] - 业务涵盖ID设计软硬件设计及制造生产能为多家户外专业品牌提供ODM服务 [1] - 拥有自有品牌产品通过境外电商渠道进行销售 [1] 收购战略意义 - 收购可拓宽公司智慧生活业务领域向户外延伸 [1] - 交易将丰富公司在智能户外业务场景下的产品阵列 [1] - 公司四大品牌之一的"NGTeco"专注智慧生活本次收购与其战略方向一致 [1]
熵基科技拟收购龙之源55%股权 丰富产品阵列
智通财经· 2025-10-17 18:48
收购交易概述 - 熵基科技拟以4.16亿元收购龙之源55%的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龙之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 本次交易涉及收购禹孟初、李伟华等合计九方持有的股权 [1] 标的公司业务分析 - 龙之源专注于智能户外领域的音视频设备和光学设备 [1] - 公司业务涵盖ID设计、软硬件设计及制造生产,具备ODM服务能力 [1] - 产品线主要包括户外产品和智能家居两大系列,核心产品为户外追踪相机 [1] - 公司通过境外电商渠道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并为多家户外专业品牌提供ODM服务 [1] 战略协同与业务拓展 - 收购旨在拓宽公司智慧生活业务领域,并向户外场景延伸 [1] - 交易将丰富公司在智能户外业务场景下的产品阵列 [1] - 此次收购与公司四大品牌之一的"NGTeco"专注智慧生活的定位相协同 [1]
熵基科技(301330.SZ):拟4.16亿元收购龙之源55%股权
格隆汇APP· 2025-10-17 18:43
收购交易概述 - 熵基科技计划以现金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1,635.00万元 [1] - 交易旨在丰富公司智能户外业务场景下的产品阵列,增强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交易完成后,龙之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交易进程与协议 -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与龙之源及其股东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 [1] - 2025年10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1] 交易对方 - 股权出售方为禹孟初、李伟华、乘天有限、龙鼎兴、龙聚鑫、龙合鑫、龙溢鑫、沃龙汇、李伟雄 [1]
熵基科技:拟4.16亿元收购龙之源55%股权
格隆汇· 2025-10-17 18:35
收购交易概述 - 公司计划以现金人民币41,635.00万元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 [1] - 交易旨在丰富公司智能户外业务场景下的产品阵列,增强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交易完成后,龙之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1] 交易进程与协议 -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与龙之源及其股东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 [1] - 2025年10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1]
熵基科技:收购龙之源55%股权交易对价为4.16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17 18:32
交易概述 - 熵基科技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并取得控股权 [1] - 交易对价为4.16亿元 [1] - 交易完成后,龙之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1] 交易对手方 - 股权出售方包括禹孟初、李伟华、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9个股东 [1]
熵基科技(301330) - 关于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暨签署相关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2025-10-17 18:22
业绩总结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3508.91万元,负债总额18070.69万元[24]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6509.17万元,营业利润4910.88万元[24] - 2024年度、2025年1 - 3月及2025年1 - 6月,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754.85万元、215.43万元和483.52万元[2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5月12日公司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筹划收购龙之源55%股权[1][5] - 2025年10月17日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41,635.00万元收购龙之源55%股权[2][5][7] - 交易完成后熵基科技持股55%,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确定[4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境外设立49家控股子公司,位于34个国家及地区,产品销售覆盖超100个国家和地区[7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龙之源产品包括户外产品及智能家居两大系列,核心产品为户外追踪相机[22] -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户外领域音视频、光学设备业务,产品涵盖追踪相机、测距仪、夜视仪等[77] 未来展望 - 标的公司2025 - 2027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0000万元、11000万元,累积不低于30000万元[52] - 本次收购可拓宽公司智慧生活业务向户外延伸,丰富智能户外产品阵列[73] - 收购后公司与龙之源可实现产品和技术、市场资源、生产及供应链协同效应[76] 数据相关 - 截至评估基准日,龙之源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75,740.00万元[6] -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龙之源100%股权估值为75,700万元[7] - 龙之源股东全部权益市场法评估值为83090万元,较账面值增值70490.85万元,增值率559.49%[31] - 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差异7350万元,差异率9.70%,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75740万元作为结论[31] - 龙之源100%股权估值75700万元,55%股权交易对价41635万元,对应2024年扣非净利润PE值9.40倍[3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龙之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2,599.15万元,评估值为75,740.00万元,增值率为501.15%[87] 其他新策略 - 过渡期盈利由交易后股东按比例共享,亏损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对价扣除[42][43] - 交易对价分四期支付,第一期两笔共50%,后三期分别为15%、15%、20%[46] - 若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额的90%,业绩补偿金=(承诺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对价[54] - 若承诺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额的90%,业绩补偿金=承诺净利润总额 - 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54] - 若2025年实现净利润<2025年承诺净利润的90%,当期预扣除金额=(2025年承诺净利润-2025年实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对价[55] - 若2025年承诺净利润>2025年实现净利润≥2025年承诺净利润的90%,当期预扣除金额=2025年承诺净利润 - 2025年实现净利润[55] - 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总和的金额上限为本次交易对价的55%(即22899.25万元)以及股权补偿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30.51%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922.217万元)之和[59] - 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总额,甲方同意标的公司将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总额之间差额的6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62] - 乙方一及乙方二所获得的超额业绩奖励合计不超过奖励总额的20%[62] - 超额业绩奖励总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0%[62] - 业绩承诺期间或股权补偿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20%以上(含20%)股权时,董事会5名成员中甲方委派3名(1名任董事长),乙方一委派2名[66] -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股权补偿方持有标的公司10%以上(含10%)但未达20%股权时,董事会5名成员中甲方委派4名(1名任董事长),乙方一委派1名[67] - 甲方对标的公司剩余45%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达承诺总额80%且整合效果良好时,甲方承诺收购剩余45%股权[69] - 业绩承诺方逾期履行补偿义务,除支付应付款项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支付逾期利息[71] 风险提示 -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向北美地区出口,面临国际贸易摩擦和关税风险[86] - 标的公司海外销售业务占比较高,主要覆盖北美、欧洲等核心市场[84] - 近年来,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Spypiont交易金额及占比逐年提升,未来两年内预计对其销售收入占比仍较高[85] - 本次交易完成后,龙之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产生较大规模商誉[79] - 标的公司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生产制造,面临境外经营风险[82] -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作价依据,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较高[87] - 本次交易可能出现交易对手方承诺未达成、资产交割等事项未完成的不确定性风险[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