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3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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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8: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 - 董事和高管每年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为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总数的25%[1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7][8]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在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2]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 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减持规定 - 减持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6] 离婚股份分配 - 离婚分配股份后,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17] 增持规定 - 持股达或超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六个月[19]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9] - 持股达或超30%但未达50%,增持达2%或完成计划或期限届满时需披露结果公告[20] - 持股达或超50%,增持完成时需披露结果公告,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21] 其他 - 董事、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2]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包括名下、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26]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并及时修订[26]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6] - 公司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 - 时间为2025年7月[27]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8:02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项事项[4][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金融服务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6]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等发生额确认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和程序[8] - 与关联人关联交易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并按规定披露[9] 关联交易价格及资金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9] -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六种方式[10]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担保、资助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资助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1] 独立董事审核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7] - 拟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难以判断公允性时,有权聘请独立专业顾问审核[17]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 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1]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适用规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协议交易金额适用规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每年新发生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按预计金额审议,超预计金额重新审议[14]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5] 关联股东表决 - 董事会秘书应在股东会召开前确定关联股东范围,会议开始前通知主持人[1] - 关联股东表决时应主动回避,未回避其他股东或主持人有权要求其回避[1] - 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所持表决权表决[1] -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应载入会议记录[1]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 - 关联交易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经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 - 该制度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相关制度[4]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8: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制度管理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7] - 申请与审批需经多环节[8]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8][9]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8:0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8]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董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董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董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证监会监督管理,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自律管理[27] - 相关主体违规,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并处罚[27] - 履职尽责及责任认定综合多因素[28] - 满足特定情形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28] - 违法违规揭露或更正前发现处理不予处罚[29]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实施[33] - 与新规定冲突以最新为准并修订[33]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8:02
薪酬政策 - 不参与日常事务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酬[3] - 独立董事全年津贴税前不低于12万元,按月发放,离职按比例折算[3] - 兼任岗位参与日常管理的董事以最高职位定薪酬,不享津贴[3] - 高级管理人员以最高职位定薪酬,月薪与年终绩效奖结合发放[3] 费用与考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评价,高管绩效评定可授权人力部[6] - 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有自评、互评,提交年度述职报告[6]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及绩效评价结果[6]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6]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8:02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4]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5] 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9] - 审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内部控制审查重点为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10] - 审计部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0] 审计流程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7]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一周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诉[18]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8]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部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19] - 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9]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为10年[19] 审计人员管理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23] - 对有突出贡献和有功人员,部门负责人可建议公司给予表扬或奖励[23] - 审计部可对拒绝提供资料等七类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建议处分追责[24]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私利等四类行为,董事会可给予处分追责[23][27] 其他规定 - 公司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报告深交所[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26] - 制度的制定、解释和修订由公司董事会负责[2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8:02
投资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四项基本原则[3][4] 控制机制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控制机制,保障资金运营收益性和安全性[4] 决策机构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8] 审议标准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8]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10] - 购买资产投资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 授权决策 - 未达董事会决策标准的投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9] - 股东会可临时授权董事会就重大投资及其处置事项决策[10]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关联投资 - 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审批需符合相关规定[12] 管理机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管理专门议事机构[14] - 总经理办公室为对外投资管理部门[15]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16] 监督部门 - 审计部、财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17] 投资收回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投资转让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6]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16]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信息披露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1 18:0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833,334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9,536,201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9,536,201股[7][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9]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3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6] 股东会召集与表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8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4]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两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10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19]
一博科技(30136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01 16:00
股东会信息 - 公司定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3]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1366",投票简称为"一博投票"[1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 - 15:00[24] 议案信息 -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提案编码1.00[25]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案编码2.00[25] - 《关于修订及制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提案编码3.00,子议案数11个[25]
一博科技(301366) - 一博科技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5年6月18日
2025-06-18 20:34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3年,初期聚焦PCB设计技术服务,拥有超800名研发设计工程师,在高速、高密PCB设计领域有规模和技术优势 [1] - 公司PCB和PCBA制造服务定位高品质快件,专注研发打样和中小批量领域,具备柔性化制造及快速交付能力 [1] - 公司打造一站式硬件创新平台,每年为超3000家客户服务,业务覆盖多个行业领域 [1][2] - 公司能解决客户研发痛点,提供一站式技术支持和研制服务,助客户缩短上市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成功率 [2] 问答环节 下一代服务器PCB相关 - 下一代服务器运行速率提升,对PCB加工要求提高,公司对高速板材和关键加工工艺进行研发和技术储备,认为下一代服务器阻抗精度需控制在+/-5%以内,业界能实现的板厂罕见,公司已交付+/-5%阻抗精度订单并寻求低成本解决方案,背钻精度也有突破 [3] - 目标客户为从事服务器领域的行业头部产品公司及芯片公司,公司已做大量技术储备 [4] 珠海PCB工厂情况 - 新投资PCB板厂投产前2 - 3年难盈亏平衡,公司预计珠海工厂年内可实现月度盈亏平衡,今年对总体营收增长有贡献 [5] - 珠海PCB板厂一期近期订单平均层数15层左右且在提升,已交付58层订单,完成80层生产,规划最高可实现120层 [6] 共享高速实验室 - 产品公司高速信号测试存在困扰,公司在深圳、珠海组建高速实验室,共享资源给客户,降低客户成本,也提升自身在高速PCB领域地位 [7] 关键物料选型替代 - 公司客户群体超8000家,有客户需求及物料数据,配有专业元器件工程师,自主开发“一博在线”平台,在选型替代方面提供既快又准的平台化服务 [8] 业务转换率 - 公司PCB设计收入占比约20%,PCBA制造收入占比约80%,两类业务相对独立又相互促进,同时采购两类服务的客户占比约70% [9][10] 未来规划 - 公司现有项目可满足客户需求,强化一站式硬件创新平台优势,未来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新项目,聚焦主业适度开展并购或合作,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