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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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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2 20: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2024-04-22 20:5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 求,对光大同创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 情况报告如下: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4 月 16 日,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刘俊清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上 市公司股份变动管理;沪深交易所减持新规。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保荐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光大同创的控股股东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0:5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光大同创2023年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光大同创出具的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通过询问光大同创相关人士,查阅光大同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 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光大同创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截止202 ...
光大同创: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2 20:51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 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0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0:5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深圳 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光大同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361 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00 股, 发行价格为 58.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8,08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717,534.12 元后,募集资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0:5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光 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光大同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 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 下,为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 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 (三)投资种类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
光大同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20:51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0:5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光大同创 2023 年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深圳光 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808.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7,801.10 万元后,主承销商东方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人民币 1 ...
光大同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20: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21 动,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法 ...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都远)
2024-04-22 20:51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唐都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唐都远,197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 业律师。2004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2009 年 7 月 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 就职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市君泽君 (深圳)律师事务所;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