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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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承担其 管理范 ...
金凯生科(301509)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33
第三条 公司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交易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规 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二章 决策范围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二) 对外投资 ...
金凯生科(3015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原则 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 易,应以成本加合 ...
金凯生科(301509)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是指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业务专 用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部门印章(包括公司董事会以及各部 门使用的印章)等公司因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 印章类别 | 适用范围 | | --- | --- | | 公章 | 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署和出具的对外和对内文件资料。 | | 财务专用章 | 适用于需使用财务专用章的各类财务资料。 | | 法定代表人章 | 适用于需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各类对外和对内文件资料。 | | 合同专用章 | 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 | 董事会印章 | 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资料。 | | 其他部门印章 | 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 第三条 印章类别和适用范围如下: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 章管理,确保公司印章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控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金凯生科(301509)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凯(辽 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 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部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
金凯生科(30150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提高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 ...
金凯生科(30150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 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1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 大事项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 ...
金凯生科(3015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33
第一条 为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行为,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 ...
金凯生科(30150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33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与 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 ...
金凯生科(30150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