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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宏鑫科技(301539)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5家
新浪财经· 2025-08-27 09:05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6日 共有5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宏鑫科技A股股份 合计持股量达2745.78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8.55% [1] - 机构投资者包括台州捷胜投资合伙企业 台州齐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BARCLAYS BANK PLC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及泓德中证A500指数增强A [1] - 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提升0.43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动态 - 本期新披露公募基金为泓德中证A500指数增强A 系本季度唯一新增公募基金持仓 [1]
宏鑫科技(3015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2] 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个交易日至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前2个交易日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电子数据[18]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1] 表决规则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二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3]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3] 方案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8] 其他 - 登记发言人数不超10人,每位股东发言不超2次,每次不超5分钟[28]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32]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4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
宏鑫科技(30153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担保对象与条件 - 公司可为互保、业务、控股子公司等提供担保[6] - 产权不明、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得担保[7]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企业申请需提供多类资料[10] - 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审核[11] - 符合规定的担保经审核、审议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2]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8种情形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3][14]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符合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16] 担保管理 - 担保合同需明确条款[19] - 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22] - 确认还款后解除担保[23][24] 信息披露与追偿 - 发现未还款等情况应披露信息[28] - 履行担保责任后应追偿并披露[26] 责任追究 - 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责任人赔偿[30] - 擅自越权签订合同造成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3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5]
宏鑫科技(3015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专户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不超募投项目个数[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1]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协议签订与审批流程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涉及每笔募集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付款,超范围报董事会审批[9] 资金使用计划与信息披露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6]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18] 监督检查与审计 - 公司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21]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合理鉴证,应在专项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23] 异常处理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异常,应及时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出具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司需披露核查结论[23]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专户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或募集资金管理有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4] 制度相关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等规定,未尽事宜按其规定执行[24] - 制度中“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4]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即可生效[24]
宏鑫科技(3015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出席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16]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电子通信方式召开[1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2]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3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33] - 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人员需签字保存[34][35] - 董事应在记录和决议上签字,可书面说明不同意见,否则视为同意[37] - 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38]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董事长督促,秘书掌握进展并报告[40]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1]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解释[42]
宏鑫科技(3015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不得由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担任独立董事[8] - 不得由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不良记录[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4] - 公司董事会最迟应在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公示候选人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7]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信息披露与工作记录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专门会议召集人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经同意可免除[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32] 权利保障与费用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33]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4] - 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4] 津贴与保险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4]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4] - 公司可根据情况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制度实施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法规按相关规定执行[37] - 工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8]
宏鑫科技(3015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审计业务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6] 议案与报告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8][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9] 事务所选聘关注 - 关注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处罚或多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拟聘任事务所[10] 分值权重与费用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13]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负责选聘信息对外披露[14]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改聘与解聘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并提供陈述意见便利[17][21]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7] - 拟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9] 监督检查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21]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责任人[21]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被选聘[2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
宏鑫科技(3015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投资资金与审批 - 证券投资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 交易满足不同指标占比及金额,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6][8] 投资管理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考虑现金流量等选最优[17]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派驻代表参与监督[1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加强收益控制、全面记录核算[18][26] - 证券部加强档案管理、报告项目情况[19][24] 资产处置与监督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相关审批[21]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检查权[2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0]
宏鑫科技(3015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0] 关联交易决策金额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金额不超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决定[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与资产购买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6]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原则上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20] - 购买资产最近一期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低于公司本身净资产收益率,交易对方原则上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20] 违规处理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违规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23] -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由相关责任人上报情况[2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超过”不含本数[26]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6]
宏鑫科技(30153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内审部门工作安排 - 内审部受董事会领导,对审计委员会负责[6]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10]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2]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内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3]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5] - 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5]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对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10年至50年)和短期(10年以下)三种类型[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35] - 制度如抵触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7] 违规行为 - 列举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规行为[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