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斯菱股份(301550)
icon
搜索文档
斯菱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0-24 18:28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 称"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商业经验,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 委员资格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另可设副 ...
斯菱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0-24 18:28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规章和《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所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董事会秘书具体负 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下属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 ...
斯菱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0-24 18:28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 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应依法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事" 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 ...
斯菱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0-24 18:28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二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 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 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 ...
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8: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斯 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斯菱股份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 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00,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 37.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2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0,6 ...
斯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4 18:26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 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并进行了核查和了解,基于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投资回报。公司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斯菱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3-10-24 18:26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1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3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290.00万元,扣 ...
斯菱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10-24 18:26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 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 ...
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8:2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斯 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斯菱股份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 ...
斯菱股份:公司章程
2023-10-24 18:26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7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 |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0 | | 第二节 | 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