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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股份(30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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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8: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6]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对公司重大事项研究提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8] 会议规则 - 根据需要开会,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通讯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1] 生效情况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3]
中瑞股份(3015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8: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 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股东 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普通提案权 公司召开股东会,以下人士或机构有权提出提案: (一)董事会; (二)审计委员会; (三)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提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条 目的 (一)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股 东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召集人。 提案应按照以下程序提交: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
中瑞股份(3015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9 18:47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 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设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其中,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 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 ...
中瑞股份(3015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19 18:47
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规定 - 关联交易要按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结算期限[5]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方式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资金[5] 资金占用处理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财务部门应报告资金往来情况[8] - 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披露[9] 清欠措施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和董事会批准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9]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9] - 用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符合多项规定并经股东会批准[10]
中瑞股份(301587)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19 18:47
审批标准 -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有多项资产、营收、利润等占比标准[7] - 董事会获股东会授予交易审批权限有相应占比标准[10] - 仅达部分标准且每股收益低或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7][8] 审批流程 - 未达董事会权限交易由董事长审批[11] - 十二个月内同一或相关事项累计计算履行手续[12] 决策原则与事项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遵守法规、符合战略、控制风险[2] -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十二类[4] 实施与责任 - 确保股东会、董事会批准项目贯彻实施[14] - 决策或执行失误致损失相关人员赔偿[17]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中瑞股份(3015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9 18: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由出席会议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3]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资助审批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披露程序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获单方面利益等[17]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19] 申报义务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申报关联人变更情况[21] 监督职责 - 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2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独立董事有权查阅资金往来情况[23]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责成清偿,相关责任人担责[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上报情况,违规责任人担责[25]
中瑞股份(30158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19 18:4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公司并表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须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理财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 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 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 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 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或闲置的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使用进度,不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 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交易标的必须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 ...
中瑞股份(3015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9 18:4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6]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等情况[8] 业绩预告与审计报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需提交相关文件[9]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0]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及时首次披露[11]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12] - 公司首次披露重大事件后需持续披露进展[13]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14] 招股等文件编制 - 招股说明书等编制应符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需公告招股说明书[1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18] 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书面报告董事会,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答复询问并提供资料[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公布等事宜[20]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关联人信息报送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部署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相关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24]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2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工作并上报深交所及指定媒体发布[25] 数据回复与差错处理 - 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有关人员咨询董事会秘书后再回复政府部门数据要求[29] - 公司因定期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决定更正,应及时披露并按规定处理[30] 澄清公告 - 公共传媒消息影响股价,公司应提供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30]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8: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通讯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出席[11] 考评与薪酬方案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经三步[9]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中瑞股份(3015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8: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流程 - 职责包括提议聘审机构、监督审计、审阅财报等[8] - 审计部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材料[10] - 决议书面报董事会,委员有保密义务[15] 回避与生效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无法审议由董事会处理[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改解释[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