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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18 18: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需遵守保密制度[4][6]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审批与登记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10]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10][11] 材料保存与报送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5][16]
英思特(301622)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8 18:01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898.29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11593.188万元,股份总数115931880股,每股面值1元[7][12]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周保平、费卫民、王诗畅等持股比例分别为37.02%、30.00%、22.98%等[1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高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8][9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股份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2]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11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英思特(30162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6-18 18:01
累积投票制度 - 公司制定细则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董事选举[2] - 股东会拟选两名以上董事时,通知应表明采用累积投票制[4] - 独董和非独董分开投票,投票权为持股数与待选董事人数乘积[4] 投票规则 - 投票需注明持股数和表决权数目,选票数不得超限额[5] - 选票超限额或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弃权[6] 当选规则 - 董事当选需所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二分之一[8] - 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董事,按得票排序当选[8] - 当选董事不足拟选人数,缺额再次投票或下次股东会补选[8]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全部当选超应选人数,进行第二轮选举[8]
英思特(3016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8 18:0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0] - 临时股东会自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1] 股东提案与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6]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0]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46]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46] - 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出提名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书面提出[47]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候选人数不能超过拟选董事人数[45] -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45]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45]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45] - 换届选举董事,若前任董事任期届满时间晚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前任任期届满次日起算[46] 其他事项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5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56]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7] - 股东会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54]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5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7]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57] - 文档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相关内容[58]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8 18: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管理证券部,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任职要求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资格证书[4]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事务[8][11][12]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制定资本市场战略[11][12] 相关规定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7][18]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9][21] - 任职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至信息披露[21]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21]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25][26]
英思特(30162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6-18 18: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8]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1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作他途,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制度,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6]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7]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7]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15] 闲置资金管理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补充流动资金规定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9] -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1]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1]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27] 鉴证与核查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独财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英思特(3016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18 18: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需知情人告知董秘等并向深交所报备[10][11]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内蒙古证监局和深交所[12] 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15]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签保密协议并登记[17] - 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应履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8] 违规处理 - 内部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7] - 非内部知情人违规公司保留追责权利,重大损失移送司法[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英思特(30162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18 18:01
业务内容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含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2]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披露规则 - 金融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制定流程、评估风险等[8] - 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交易规范性[9] - 证券部负责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9] 交易原则 -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4] - 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交割日期需匹配[4]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3] - 时间为2025年6月[23]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8 18: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无关联委员不足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8 18:01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8]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人员列席会议[8]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0]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