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 比例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被持股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重大 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之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7 月修订)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 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章程》、《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 第二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应听取公司财务总监 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先行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 并形成书面纪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沟通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及本年度审计重点。 第四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 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审计计划、与年度审计见面会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 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六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之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 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审计等事项。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正式进场前,独立董事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 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八条 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 前,公司应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六)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 资文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个人及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发展的认同和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交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 管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 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兼任董事会 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 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最近3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修订) - 1 - 目 录 第十一章 附则 - 2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函(1996)88 号文批准, 以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 91640000227693286K(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 法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 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 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3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或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公司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 1 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长一人。董事长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