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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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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迪科: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5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全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规范担保行为 控制担保风险 确保资产安全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 涵盖各类担保类型 [1][2] - 对外担保需遵循严格审批程序 实行统一管理 禁止分支机构对外担保 [2][4] 担保对象管理 - 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 [8] - 不符合条件的被担保人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可提供担保 [9] - 被担保人资信审查需包括财务状况 行业前景 经营状况 信用信誉等 [10] 审查审批流程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审查 需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10] - 董事会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11] - 存在特定情形如资料不充分 历史债务未清偿等不得提供担保 [12] 审批权限规定 -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象提供担保需经特定程序 [1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连续12个月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批 [17] - 关联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合同订立要求 - 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 [19] - 签订人需持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授权委托书 [20] - 合同需明确条款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2] 风险管理措施 - 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日常管理 包括登记 保存和催收 [26] -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发现风险及时报告并披露 [29] - 被担保人违约时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 [30] 信息披露义务 - 需按规则披露担保总额 对子公司担保额及占净资产比例 [35] -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同上市公司担保 需履行披露义务 [39] - 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需及时披露 [42] 责任追究机制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45]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46] - 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9]
日久光电: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7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总则 -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担保风险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 [2] - 对外担保定义为公司作为第三方向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 涵盖借款担保 银行信用证 承兑汇票及保函等类型 [3] - 公司统一管理所有对外担保 未经批准禁止下属单位相互担保或对外担保 [4] - 所有担保行为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5] 对外担保对象条件 - 允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偿债能力的单位担保 包括业务互保单位 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及控股子公司 [6] - 特殊情况下可为不符合条件但经营财务正常 风险较小且能提供有效反担保的单位担保 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7] 对外担保审查要求 - 董事会决策前需全面评估被担保方经营状况 资信情况 财务状态及反担保措施有效性 [8] - 申请担保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资料 财务审计报告 借款主合同 还款计划说明及反担保相关材料 [9] - 担保责任人需核实资料真实性 调查申请方经营信誉 防止主合同欺诈行为 [10] 对外担保批准程序 - 所有担保需事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其中股东会审批事项需先经董事会审议 [11] - 须经股东会批准的担保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 超总资产30%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 以及对关联方担保 [12]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股东会决议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 [13] - 出现被担保方未按期还款或破产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 [14] - 申请担保人必须提供有效风险防范措施 否则拒绝担保 [15] - 反担保财产不得为法律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资产 [16] -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前责任人不得签署担保文件 [17]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时 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18] - 对控股子公司可按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分类预计年度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19] - 为关联方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 且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 [20]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 [21] - 董事会秘书需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及表决情况 [22]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专项说明对外担保情况并发表意见 [23]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担保情况 [24] 担保合同审查与订立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 明确担保金额 期限 方式 范围及其他约定事项 [25][26] - 签订担保合同需持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授权文件 [27] - 禁止越权签订或超授权数额签订担保合同 [28] - 合同审查需删除或修改不利于公司的条款 [29] - 互保协议需对方提供财务资料 实行等额原则 超额部分要求反担保 [30] - 需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必须完成登记手续 [31] 担保风险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保管担保合同并建立台账 记录担保类型 时间 金额 期限 抵押财产及合同内容等 [32][33] - 责任人需持续跟踪被担保方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34] -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担保项目监督检查 关注资金使用 经营状况及资金周转情况 [35][36] - 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 重大问题需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汇报 [37] - 担保到期后需督促被担保方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38] - 需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生产经营 资产负债 对外担保及商业信誉变化 [39] - 互保协议对方出现经营严重亏损或重大事项时需及时报告董事会 [40] - 债权转让时除合同约定外拒绝承担新增保证责任 [41] - 资本运作中需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 [42] - 作为一般保证人时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 [43] - 债务人破产时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行使追偿权 [44] - 多人共同担保时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责任 [45] - 履行担保责任后需及时向被担保方追偿 [46] - 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7] 附则与解释 - 本办法与后续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按后者执行 [48] -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程序相同 [49]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 [50]
浙江华业: 1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1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规范担保行为 控制风险并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 制度涵盖担保对象审查 审批程序 管理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1] 对外担保制度适用范围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包括为他人提供抵押 质押或保证等行为 以及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 审慎 互利 安全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2] 担保对象审查要求 - 董事会需在审议担保前充分调查被担保方经营和资信状况 包括财务状况 营运状况 信用情况和行业前景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 [2] - 被担保方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 担保申请书 财务预测报告 近三年审计财务报告 主合同文件 反担保方案及无重大诉讼证明等材料 [2] 审批程序与权限 - 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 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 [3][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 公司可为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5] 担保管理措施 - 公司需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登记 并督促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7] - 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公司需妥善管理合同资料 定期核对并关注担保时效和期限 [7] - 公司需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状况 定期分析其财务和偿债能力 发现经营恶化或债务逾期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按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事项 包括担保总额及对子公司担保总额等 [9] - 已披露担保事项中 若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破产等情形 公司需及时披露 [9] 违规责任追究 - 未经授权签订担保合同导致公司承担责任时 公司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10] - 董事会违规决议造成损失时 参与表决董事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明确异议并记录者除外 [10] - 经办人员擅自决定导致损失时 公司可处分并追偿 [10]
天虹股份: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1 19:14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加强担保管理、控制风险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该办法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内部管理要求和信息披露义务 强调审慎原则和统一管理 [1] 总则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 原则上不进行对外担保 确需担保时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3]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包括持股50%以上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3] - 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 涵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总额计算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 [3]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 [3] 审批程序 - 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 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包括担保额超净资产50%、30%等 股东会表决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 - 股东会审批权限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 但可通过决议授权董事长等人员签署担保合同 [6][7] - 对控股子公司经常性担保可按资产负债率70%为界分类预计年度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7] - 反担保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以反担保金额为标准 [7] 内部管理 - 实行多层审核制 涉及业务、财务、法务等多部门分工 包括申请审核、风险评估及程序执行 [7] - 董事会需审慎评估被担保方经营、财务、资信情况 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8] - 担保需遵循风险控制要求 如其他股东按比例共同担保、获取反担保、明确担保条款等 [8] - 加强后续管理 跟踪被担保方经营动态 建立财务档案 定期核对银行记录 [8][9] - 被担保方出现重大风险时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包括追偿、处置反担保资产等 [8][9] - 担保条件变化时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9]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需及时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 [9] - 被担保方未按时还款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 [9] - 经常性担保需按实际发生情况披露 余额不得超股东会审批额度 [9] - 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时 董事会需披露原因并说明风险可控性 [9][10] 责任追究 - 违规担保将根据损失和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处分 [10]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怠于职责者将追究责任 造成损失需赔偿 严重者移交法律处理 [10] - 擅自使公司承担法定免责责任造成损失者将受处分并赔偿 [10] 附则 - 本办法与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0]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0]
开普检测: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0 16:1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核心要点 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依据《民法典》《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2][3]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签署任何担保法律文件 [4] 担保原则与风险控制 - 董事及高管需审慎控制担保债务风险,违规担保需承担连带责任 [5] - 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核查被担保方资信及偿债能力 [6][7]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时需对方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担保需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7][8] 担保额度管理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的子公司可分类预计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9] - 合营/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需满足非关联方、股东按比例提供反担保等条件 [10] - 担保额度可在合营/联营企业间调剂,但累计调剂额不超过预计总额50%且需满足净资产比例等限制 [11][12] 担保对象审查 - 担保对象需为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联方或控股子公司等,且需具备偿债能力 [13] - 董事会需审查债务人资信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告、反担保条件及诉讼情况等 [14][15] - 存在财务造假、经营恶化、反担保不足等情形时不得提供担保 [16][17] 审批程序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按《公司章程》权限审批,超权限需提交股东会 [18][19] - 担保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被担保方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21][22] 合同与执行管理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内容需符合《民法典》要求,包含债权种类、担保范围等要素 [26][27] - 合同签署需经董事会/股东会授权,未经授权不得签订 [29] - 财务部负责担保手续办理、被担保方跟踪及档案管理,需定期核对担保时效 [32][33][34] 风险监控与披露 - 需持续关注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发现偿债能力恶化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5][36] - 被担保方违约或破产时需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 [37][38] - 担保信息需按《上市规则》披露,包括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及被担保方违约情况 [43][45] 责任追究 - 违规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赔偿及行政处分 [47][50] - 控股股东关联方违约导致担保责任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等追偿措施 [48] 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拥有解释权 [54][55]
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核心要点 总则 - 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1][6] - 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1][3][5] - 禁止以垫支费用、资金拆借、代偿债务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资金 [2][8] 担保对象审查 - 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互保、重要业务关系或控股子公司条件 [3][9] - 特殊情况下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或股东会批准方可提供担保 [3][10] - 审查需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反担保条件及无重大诉讼证明等 [4][12] 审批程序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审批超过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单笔超净资产10%的担保 [6][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或关联方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批准 [6][17] - 董事会审批其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7][18] 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需包含主债权种类、履行期限、担保范围等核心条款 [7][21] - 禁止未经决议擅自签署担保合同,反担保需同步完善法律手续 [8][23][25] - 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8][26] 日常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资信调查、担保手续办理及债务跟踪 [9][28] -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法律审查及纠纷处理 [9][29][10] - 需定期核对担保档案,发现异常合同立即报告 [10][30]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出现经营恶化时需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10][31] - 触发担保责任后需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 [11][33][34] - 破产案件中需预先行使追偿权 [12][38] 信息披露 - 担保交易需披露决议文件、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 [12][41] - 被担保人逾期15交易日或破产时需及时公告 [12][41] - 信息保密义务贯穿披露前全过程 [13][42] 责任追究 - 违规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及行政责任 [14][44][46] - 擅自承担超额保证责任将受处分并赔偿 [14][47]
丰茂股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与适用范围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但不包括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 [1] 管理架构与决策权限 - 实行多层审核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初审及日常管理,证券部负责合规性复核及审批程序组织 [3]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担保文件,控股子公司无独立对外担保权限 [4] - 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章程权限审批,超权限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 - 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部分情形需2/3以上表决通过 [6][3] 担保审查与风险控制 - 被担保人需提前10日提交申请及财务资料,财务部门负责资信调查与风险评估 [7][9] - 证券部进行合规性复核后启动审批程序,董事会需逐项表决担保议案,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10][12][13] - 财务部门需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经营及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风险需及时报告董事会 [19][20] 合同管理与信息披露 - 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门统一登记备案并保存完整文件资料 [16][17] - 公司需按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部门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担保情况 [23][24] - 关联担保或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的新担保情形需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25] 豁免与特殊情形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担保)提供的担保可豁免股东会审议 [4]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频繁发生的子公司担保可设定年度总额度经股东会审议 [5] 责任与附则 - 董事及审核部门违反程序造成损失需承担责任,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26][27][30]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9][31]
科净源: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及深交所相关规则[1] - 对外担保定义涵盖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和[1][3] 担保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 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强令担保[8] -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需对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核查[9]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7] 担保对象准入标准 - 担保对象需为法人单位,条件包括:财务健全、资信良好、与公司有业务关联或互保关系,且具备偿债能力[10] - 明确禁止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11] 担保审查流程 - 担保前需全面调查被担保方经营/资信状况,包括财务报告、银行信用记录等,必要时引入外部评估[12] - 财务部门负责资料真实性审核,总经理审定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13] - 存在七类情形(如资料不全、经营恶化、曾发生违约等)不得提供担保[14] 决策权限与程序 - 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权限审批,超权限需报股东会[17][18] - 董事会审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担保需无关联董事三分之二通过[19] - 八类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70%等)必须经股东会审批[20] 合同订立与风险管理 - 担保合同需包含债权人信息、担保范围、期限等要素,法律顾问参与审查[26][27]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按决议签署合同,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签约[28] - 财务部门动态监控担保风险,督促还款,遇违约需启动反担保追偿[34][37] 信息披露要求 - 担保决议、总额等需在指定媒体披露,被担保人违约或破产时需及时公告[41][43] - 信息知情者需严格保密,违规泄露将追责[44] 违规责任追究 - 擅自担保或违规操作人员需承担行政处分、赔偿责任,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46][48][50] - 董事会需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违规时需采取措施止损并追责[45] 附则与其他规定 - 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51][54] - 互保协议需定期核查对方财务资料,关联担保必须提供反担保[29][30]
唯捷创芯: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8 20:1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健康发展,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1] - 对外担保定义为公司以第三人身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担保管理基本原则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执行本制度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5] - 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控股股东关联方担保需提供反担保[6][7][8] 担保对象审查标准 - 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营正常、互保需求、重要业务关系或控股子公司[9] - 董事会需调查被担保人经营资信状况,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10]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至少7类文件[11] 禁止担保情形 - 出现财务状况恶化、重大诉讼、担保纠纷未解决等8类情形时不得提供担保[14][15] - 责任人需确保主合同真实性,防止欺诈行为,承担真实性责任风险[15] 担保审批程序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70%等6类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9][20] - 关联担保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由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21]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需明确债权人、债务金额、履行期限等至少5项条款[26] - 责任人需审查合同条款,拒绝不合理要求并向董事会汇报[27] - 互保协议需实行等额原则,超额部分需反担保[29] 担保执行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资信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等6项职责[31] -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法律审核、纠纷处理及追偿事宜[32] - 需定期核查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38] 信息披露要求 - 担保决议、总额等信息需在上交所及指定媒体披露[48] - 被担保人逾期15交易日或出现破产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9] - 信息保密要求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0] 违规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52]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受处分[53][5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8]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56]
国力股份: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4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全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并确保资产安全 [1][2][3] 总则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民法典》及《公司章程》 [2][3]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3] - 对外担保定义为以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 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3] - 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 拒绝强制担保 [3]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 [3] - 董事需审慎控制担保风险 对违规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3] 担保对象 - 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 [4] - 不符合条件但风险较小的被担保人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可提供担保 [4] 审查与审批 - 担保前需审查被担保方资信状况 由财务部门负责尽职调查 [4] - 董事会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4] - 存在债务纠纷或资料不充分者不得提供担保 [5][6] - 反担保需与担保数额对应 且资产需可转让 [6]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担保情况 [6] - 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需先经董事会审议 [6] 审批权限 - 对外担保需先经董事会审议 [6] - 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由董事会审批 [6] - 以下情况需股东会审批: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总资产30% 一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 对股东及关联方担保 [6] - 为关联方担保不论金额均需股东会审议 [7]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时关联股东需回避 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7] 担保合同订立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 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 [7] - 签订人需持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授权书 [7] - 不得越权签订担保合同 [7] - 合同需明确条款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8] - 需严格审查格式合同条款 必要时修改或拒绝担保 [8] - 接受反担保时需完善法律手续并办理登记 [8] 日常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管理及登记注销 [9] - 需妥善保管合同资料并定期核对 [9] - 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9] - 被担保人出现重大变化时需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9] - 担保到期需展期时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0] - 发生担保诉讼需立即报告并协助处理 [10] - 控股子公司担保需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风险管理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破产时需及时披露信息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 [10] - 被担保人违约时需立即启动反担保程序并报告董事会 [10] - 一般保证人不得在债务强制执行前先行承担责任 [10] - 债务人破产时需提前行使追偿权 [11] - 多人共同担保时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责任 [11] 信息披露 - 需按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 披露内容包括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 [11] - 相关部门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担保情况并提供披露资料 [11] - 担保信息需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1] 责任人责任 - 董事会根据损失及风险大小对责任人给予处分 [12]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需追究责任 [12]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12] - 怠于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将受经济处罚或处分 [12] - 擅自承担法定外责任需赔偿并受经济处罚 [12] - 违反刑法者追究刑事责任 [12] 附则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2] - 解释权属董事会 [1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