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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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折算汇率小贴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6 08:27
增值税 - 纳税人以外币结算销售额时,人民币折合率可选择销售额发生当天或当月1日的汇率[3][4] - 纳税人需事先确定折合率方式,且1年内不得变更[5] 消费税 - 应税消费品以外币结算时,人民币折合率可选择销售额发生当天或当月1日的汇率[3][4] - 纳税人需事先确定折合率方式,且1年内不得变更[5] 企业所得税 -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以外币计算的所得需按月度/季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8] - 年度汇算清缴时,仅对未缴部分按年度最后一日汇率折算,已预缴部分不重新折算[8] - 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少计/多计所得的,按检查确认时上月最后一日汇率折算[11][12] - 扣缴义务人支付外币款项时,按扣缴义务发生之日(实际支付/到期应支付日)汇率折算[13][14] - 非居民企业自行申报缴税的,按税收缴款书前一日汇率折算[16] - 税务机关责令非居民企业限期缴税的,按限期缴税决定前一日汇率折算[18] 个人所得税 - 股权转让以外币结算的,按结算当日汇率折算[23] - 年度汇算清缴时,已预缴外币所得不重新折算,补税部分按上年度最后一日汇率折算[23] 印花税 - 应税凭证金额为外币的,需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25][27]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取得外币收入的,可按收入取得当天或当月1日汇率折算[29][30][31]
12366每周热点|收藏!这些非居民企业相关的扣缴申报问题,你必须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5 18:46
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适用范围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需就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 - 适用源泉扣缴的所得类型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转让所得[2]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 - 转让财产所得按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计算[2] -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方法计算[2] - 股权转让所得为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净值后的余额股权净值按初始投资成本或受让成本确定[9] 扣缴期限规定 - 扣缴义务人需在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申报解缴代扣税款[3]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扣缴义务发生日为实际支付日[3] - 分期收款转让财产所得可先视为收回投资成本待成本收回后再计算扣缴税款[3][10] 外币折算规则 - 扣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扣缴义务发生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6] - 纳税人自行申报时按填开税收缴款书前一日汇率折算[6] - 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的按限期缴税决定前一日汇率折算[6] 特殊情形处理 - 合同约定支付日未支付但已税前扣除的需在年度申报时代扣代缴[3] - 分期摊入成本费用的所得需在计入相关资产年度全额代扣代缴[4] - 提前支付所得款项的需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4] - 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需在7日内自行申报[10]
12366热点问题解答——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5 18:46
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可扣除项目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2] - 企业所得税税款本身不可作为扣除项 [2] -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及被没收财务的损失禁止税前扣除 [2] - 超出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和赞助支出不可扣除 [2]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以及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 [2] 银行罚息的税务处理 - 银行罚息属于经济合同违约金范畴,不属于行政罚款,允许税前扣除 [2] - 扣除依据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需满足"与收入相关且合理"的条件 [2] 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处理 - 企业需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 [3] - 若税务机关发现凭证缺失,企业需在被告知后60日内补开或换开发票 [3] - 特殊情况下(如对方注销),需提供6类证明材料(前3项为必备)以证实支出真实性 [4] 支出真实但凭证不合规的补救措施 -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可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合规后允许扣除 [4] - 无法补开时需提交包括合同、非现金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链 [4] 注:文档5和7涉及的服务提醒及非核心内容已按规则跳过
公司减资需要缴税吗?缴哪些?怎么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5 08:52
公司减资税务处理核心观点 - 公司减资过程中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是否涉及未分配利润和实际资金流动,若无则通常不需缴税[2] - 自然人股东减资若提取实缴资金超过最初实缴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 - 法人股东减资收回的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仅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需缴税[9] 自然人股东税务处理 - 个人终止投资收回款项均属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4] - 应纳税所得额=收回款项合计-原实际出资额及相关税费[4] - 等比例减资且未超过认缴与实缴差额时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5] 法人股东税务处理 - 撤资收回金额分三部分处理:初始出资确认为投资收回、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按比例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7] - 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8] - 例:A公司撤资分回800万元,其中500万为投资收回,160万为免税股息,140万为应税转让所得[15][17] 减资印花税处理 - 营业账簿印花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9] - 已缴纳印花税的账簿后续金额增加时按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9] 减资弥补亏损处理 - 减资弥补亏损相当于股东捐赠,被投资企业应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25] - 河南省税务局明确减资弥补亏损需分解为减资和捐赠两个步骤处理[27] - 辽宁省税务局指出减资款不汇给股东视为捐赠收入需依法纳税[29] 不同退出方式税务差异 - 撤资与清算中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对应部分享受免税待遇,股权转让则不得扣除[35] - 清算处置顺序:先确认股息所得再分注册资本最后确认转让所得[36] - 撤资处置顺序:先确认投资收回再确认股息所得最后确认转让所得[36] 涉税风险案例 - 某公司通过虚退资本金形式分红逃避个人所得税被稽查发现[55] - 某建材公司股东撤资未代扣个税被追征3300余元,按净资产核定转让收入[56][58]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这些知识点要掌握!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2 09:00
税前扣除凭证的定义与重要性 - 税前扣除凭证是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用于证明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实际发生的各类凭证,适用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 税前扣除凭证的原则 - 真实性: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实际发生 [4] - 合法性:凭证的形式和来源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 - 关联性:凭证需与反映的支出相关联并具有证明力 [4] 税前扣除凭证的类型 - 内部凭证:企业自制的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需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 [2] - 外部凭证:企业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证明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2] 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时间要求 -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企业需取得合规凭证,若未取得或凭证不合规,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或换开 [2] -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若税务机关发现企业未取得合规凭证,企业需在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或换开,特殊情况下需提供支出真实性证明 [3] - 追补扣除情形:企业以前年度未取得合规凭证且未税前扣除的支出,可在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凭证后追补扣除,但追补年限不超过五年 [3] 税前扣除凭证的特殊注意事项 - 企业需留存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资料备查 [6] - 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开或换开合规凭证且无法提供支出真实性证明的,相应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6] -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非法取得、虚开或填写不规范的发票及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6] - 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符合规定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6]
十问十答带你了解什么是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1 09:02
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政策 - 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是离境退税的便利化举措,允许境外旅客在指定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现场领取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预付金 [3][19] - 享受该服务的境外旅客需满足条件:离境时经海关验核通过、按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 [3][19] 适用物品范围 - 所有适用现行离境退税政策的退税物品均属于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范畴 [4] "即买即退"商店资格 - 已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地区的退税商店,在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就预付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即可成为"即买即退"商店 [5][17] 办理流程 - 商店开单预付:签订协议书后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开具《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并支付预付金 [6][15] - 海关验核:离境时持退税物品、申请单、销售发票和有效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 [6][15] - 退税代理机构审核:提交相关材料后,退税代理机构根据情况解除预授权或追回预付金 [6][15][16] 协议书要求 - 协议书是境外旅客声明知悉权责事项并承诺按期离境的文书,必须由旅客本人签订 [7][21] - "即买即退"商店或退税代理机构应妥善留存协议书 [7][21] 信用卡预授权机制 - 信用卡预授权是商店或代理机构在旅客信用卡上冻结与预付金等额的额度 [8] - 预授权由商店或代理机构办理,退税代理机构负责后续解除或扣款 [8] 违规处理 - 旅客未按约定离境的,退税代理机构将在承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预授权扣款追回预付金 [16][23]
收藏!企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30 17:38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 - 政策适用主体为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不适用[2] - 非货币性资产定义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2] - 投资形式限于设立新居民企业或注入现存居民企业[2] - 需按公允价值评估资产,确认转让所得(公允价值-计税基础)[2] - 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为原计税成本加逐年调整的转让所得[2] - 被投资企业按公允价值确认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2] 税务处理细则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公允价值-计税基础[2] - 分期纳税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25%[2] - 案例显示500万元转让所得可分5年缴纳,每年25万元[3] - 投资协议生效并完成股权登记时确认收入实现[3] - 关联企业投资协议生效12个月内未完成股权变更的,按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3] 申报管理 - 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A105100表第12行[3] - 需同步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3] - 5年内转让股权或收回投资的需一次性补缴递延税款[2] 其他税务政策 -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工资总额8%,超额部分可结转[10]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选择自行办理、单位代办或委托专业机构办理[11][1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规小助手——非营利组织认定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30 08:42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条件 - 非营利组织需同时满足八项条件才能获得免税资格,包括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等 [2][3] - 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2倍 [3] 免税资格申请流程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认定申请 [5] - 经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认定后,方可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5] - 根据登记管理机关级别不同,免税资格认定流程分为省级以上和设区市或县级两类 [6] 免税资格有效期 -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原则上一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五年 [7] -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7] - 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7] 免税收入范围 - 非营利组织仅有5项收入为免税收入,包括接受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8] - 非营利组织并非所有收入都能免税,还包括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等 [8] 免税资格认定资料 -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不能用会计报表或业务活动表代替 [9] - 需提供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全年工资总额数据、员工人数及平均工资数据等 [11] - 申请单位财务报表需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 尚未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或资格已过期的组织不能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14]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未重新获取免税资格的,将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14] 免税资格取消情形 - 已认定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六种情形之一会被取消免税资格 [16] - 因从事非法政治活动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16] 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 - 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25][26] -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加工处理的蔬菜仍属于免税范围 [26] -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策 [26]
【12366问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快来看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9 17:2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1. 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 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 原学校继续保留学生学籍 ,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 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 除。 2.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 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 3. 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 的结算时间为准 ,因此,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支出。 热点梳理 问答来啦 现在正值个税年度汇算期间,有纳税人来电咨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问题,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一篇专题问答,大 家快一起来看看吧~ 12366 4. 我有一套住房,是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按首套贷款利率发放,商业银行贷款按普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热点问题之职工福利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9 17:29
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 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 9〕3号)第三条规 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 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 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限额扣除。 企业向劳务派遣员工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Answer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 4号)第 三条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 问题一 Answ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