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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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9: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1万元,资金于2021年8月17日到位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64.28万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9,598.92万元(含利息收入)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与多家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及兴业银行的专项账户 [1]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11.69万元 [2] - 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保本型产品36,100万元,实现收益65.80万元 [2] - 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或超募资金使用情形 [2] 募投项目具体进展 -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0,730万元,累计投入4,822.22万元,进度70.77% [2] -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6,461万元,累计投入3,084.12万元 [2] - 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承诺投资21,054.18万元,累计投入15,309.05万元,进度72.71% [2][3] -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已结项并产生节余资金2,054.18万元 [3]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2024年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4] - 2024年将原两个数字化工厂项目1.9亿元资金调整至"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3][4] - 2025年多次调整项目完工时间,最晚延至2025年12月31日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未发现资金挪用、关联方占用等违规情形 [2] - 所有资金调整均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3][4]
亚厦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9:1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1]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维护资金安全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 [2]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 [2] - 需在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支取通知机制等八项核心条款 [2][3]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必须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证券买卖或质押委托贷款 [4] - 使用需经过具体使用部门申请、财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秘书签署、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执行四道程序 [4] -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计划差异超30%时需调整投资计划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 [4]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需经董事会审议 [6]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四项条件:不影响投资计划、已归前次资金、单次不超过12个月、禁止证券投资 [7] - 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金额期限及节费金额等信息 [7] 超募资金运用 - 超募资金使用需按先后顺序计划使用:补充项目缺口、在建及新项目、还贷、临时补流、现金管理、永久补流 [9][11] - 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且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9][12] - 通过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设立专户管理 若仅用于增资则参照还贷或补流规定处理 [9]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用途变更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四种情形 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0] - 变更后用途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且需公告原项目情况、新项目可行性分析等七项内容 [10][13][14] - 近三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具体原因、已投入金额、效益实现情况及定价依据等要素 [14] 监督与披露机制 - 会计部门需建立使用台账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16] - 董事会需每半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年度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7] - 保荐机构需每季度进行现场调查 发现重大风险时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18] 附则与生效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9] - 若与法律法规或深交所规则冲突 以外部规定为准 [19]
神马电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2 19: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发行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13.16元,扣除发行费用5,716,837.75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423,999,894.92元 [1]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及4月17日通过决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2]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及9月2日通过决议,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和"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1.90亿元用于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3] - 截至2025年4月30日,"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054.18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4] 项目建设进度调整 - 公司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8月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6] - 调整原因为公司通过优化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等举措提升效率,但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进度延迟 [7] - 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变更,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7] 项目结项及资金再利用 -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8月12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189.40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9][10] - 节余资金主要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9] - 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将注销,监管协议终止 [10] 公司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结项事项 [10][11] - 董事会认为该决策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1]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12]
永杰新材: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7:1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戎立波主持 应到监事3人 实际到会3人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报告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准确完整 [1] 股息派发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80元(含税) [2] - 以总股本196,720,000股计算 现金分红总额35,409,600元 [2] - 分红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9.06% [2] -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 兼顾公司运营发展和股东投资回报 [2][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 - 募集资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 [4] - 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未发生改变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
永杰新材: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7: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3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159.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192.13万元,资金于2025年3月6日到位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032.58万元,专户余额为15,357.01万元(含利息收入),另有尚未支付印花税23.30万元 [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为26,000.00万元,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174.16万元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多家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于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总余额15,357.01万元 [1] - 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期末未到期产品余额26,000.00万元,涉及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 [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325.96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置换金额16,206.46万元 [2] -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内单日最高使用额度为26,000万元,实际收益为103.91万元 [3]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192.13万元低于原计划208,855.00万元,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自筹资金解决 [3] 募投项目具体进展 - 年产4.5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目调整后投入33,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7,032.58万元,进度51.61% [4] - 年产10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调整后投入25,192.1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0万元,进度0% [4]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入22,000.0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入13,000.00万元,两者均已完成100% [4]
泰禾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2 12:0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时 相关企业需遵守本制度规定 [1]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资金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 [2] -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签订后方可使用资金 [2] - 三方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专户账号与金额 大额支取通知 银行对账单抄送 专户查询 监管职责与违约责任等条款 [2]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 需由公司 子公司 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确保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变相改变投向 [3] - 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情形时需及时公告 [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 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不得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避免关联人获取不正当利益 [4] - 董事会需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实际使用金额与投资计划差异超30%时需调整计划并披露 [4] 募投项目调整与论证 - 当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项目搁置超一年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50%或出现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 [5] - 需及时披露重新论证情况 调整投资计划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5]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变更用途 使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时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达到股东会标准时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5] 闲置募集资金运用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6]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产品 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十二个月 不得质押 [7] -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并披露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管理额度与期限 产品收益与安全性等信息 [8] - 闲置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需通过专户实施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 单次时间不超十二个月 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 [8] - 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资金基本情况 闲置原因 补充金额与期限 节约财务费用及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8] 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并注销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9]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需充分披露项目建设方案 投资必要性 回报率等信息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等需履行审议程序 [9] -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与合理性 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9] - 年度专项报告需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 [9]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 实施新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9] - 现金管理 补充流动资金或使用超募资金超额度 期限或用途且情节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0] - 变更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分析 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11] - 变更为合资经营时需确保公司控股 有效控制项目 [11] - 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改变情况 原因 影响及保荐机构意见 [11] 募集资金监督与档案管理 - 会计部门需设立台账记录资金使用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与审计委员会监督资金使用 [11]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 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 [12] - 保荐机构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时及时报告 年度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13] - 证券部负责募集资金使用档案管理 归档内部决议文件 协议 签批流转单等资料 [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维护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13] 附则与制度执行 - 制度中"以上" "以内"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1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与后续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改制度 [1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由董事会解释 [14]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2 04: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2879,证券简称为长缆科技 [1]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4][5] -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 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 [6][7]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8][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10][11]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12][1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57,267.79万元 [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769.3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6,743.82万元,账户余额为242.31万元 [16][17]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浦发银行,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9] - 500kV及以下交直流电缆附件扩产能项目因建设方案调整延期至2023年9月完成 [2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1][2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5]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2 03:3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122,324,159股,发行价16.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9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9.8803652271亿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确认,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监管协议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开立临时补流专项账户议案,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3] -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3]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可指定人员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配合提供完整数据 [4]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大额支取(单次或累计超5000万元/净额20%)需邮件通知保荐机构 [5] - 银行三次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5]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支出完毕销户失效,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6] 资金管理规范依据 - 资金管理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内部制度 [3] - 专户资金使用需通过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3]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2 03:32
公司财务与分配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379,408.0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60,834,889.44元 [37]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462,685.5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5.72% [37]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8]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4] - 变更原因系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特别是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17] - 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27家 [9] 募集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01,904,688.44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779,397,078.1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22,507,610.27元 [26] - 募集资金余额为47,011,816.10元,均为银行活期存款 [25] - 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465.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 公司治理与会议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和改聘审计机构等议案 [58]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58]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41][4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2 03:0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需到上交所网站阅读全文以了解全面信息 [1]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 -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合法有效 [3]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合规、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5] - 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7] - 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0]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2.910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2.8307亿元,2021年6月30日到位 [1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8491亿元,项目已结项,专户注销后结余资金9.26元转补充流动资金 [12] - 募集资金原用于"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2022年4月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 [14][22] - 变更后项目于2024年7月投产并达预计状态,2025年6月资金使用完毕 [15] 公司治理调整 -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同步废止 [26] - 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以适应监管要求,相关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