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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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 1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使用效率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1]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制度需明确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内容[1]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需确保子公司遵守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1] - 投资境外项目时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措施和效果[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使用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2] - 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签订后方可使用资金[3] - 三方协议需包括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专户账号及对应项目与金额、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银行对账单抄送、保荐人查询权限、各方职责与监管方式、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4]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 或未配合查询的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4]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的 需由公司、子公司、银行及保荐人共同签署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视为共同一方[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需按承诺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严重影响计划时需及时公告[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业的公司[4] - 不得通过质押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5]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并避免关联方利用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5] - 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 披露原因、影响、整改方案及进展 董事会需追究法律责任[5]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资金到账后搁置超一年、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或其他异常情形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及收益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5] - 出现上述情形需及时披露 并在定期报告中报告项目进展、异常原因及重新论证情况 需调整投资计划的应披露调整后计划[6] - 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的 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人发表意见 及时披露原因、资金存放及在账情况、影响、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计划、保障措施等[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改变用途或实施地点、使用节余资金、调整计划进度、使用超募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人发表意见[6][7] - 改变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及使用节余资金达股东会标准的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的需按《股票上市规则》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7]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且金额低于500万元及募集净额5%的 可豁免第十三条程序 但需在年报披露 达到或超过10%且高于1000万元的需股东会审议[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 实施中原则上应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支付薪酬、购买境外设备等确有困难的可在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7][8] - 发行申请文件中已披露拟置换且金额确定的 需在实施前公告[8] - 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开立或注销需及时公告[8]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且非保本型的产品 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不得质押[8] -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在董事会后及时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及闲置原因与措施、产品详情及保荐人意见[8][9] - 产品出现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时需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9] - 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需通过专户实施且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影响计划 单次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需已归还前次补流资金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危投资[9][10] - 临时补流需在董事会后及时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及闲置原因、补流金额期限及原因、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与措施、保荐人意见等[10] - 补流资金需在到期日前归还至专户 并在全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的需在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资金去向、原因及继续补流原因期限等[1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并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流、改变实施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除外)、变更实施方式或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11]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的 保荐人需说明变化主要原因及前期意见合理性[11] -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流或使用超募资金超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或用途且情节严重的 视为擅自改变用途[11] - 董事会需科学审慎选择新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有效防范风险并提高使用效益[11] - 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实施的需充分了解合资方并慎重考虑必要性 公司需控股以确保有效控制[11][12] - 改变实施地点的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改变情况、原因、影响及保荐人意见[12] - 全部项目完成前因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流的需符合资金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及履行审批披露程序的要求[12] - 超募资金使用需有计划地按顺序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及进行现金管理[12][13] - 需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依法注销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3]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及新项目的需充分披露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必要性及合理性、周期及回报率等信息 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的需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3]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的需说明必要性及合理性 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人发表意见 及时披露信息[13] - 需在年度专项报告中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使用计划[13]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会计部门需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支出及项目投入情况[14] - 内部审计部门需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未提交检查报告的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 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资金使用完毕[14] - 专项报告需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制度规定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14]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的需解释具体原因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最近披露计划差异超30%的需调整投资计划并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计划、实际进度、调整后计划及变化原因[15] - 需配合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工作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及时提供必要资料[15]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投资项目、金额、时间及完工程度等进行专项审核 并对董事会专项报告是否按指引编制及如实反映情况提出鉴证结论 在专项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15]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 董事会需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16][17]
维尔利: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9: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238,70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3,156,700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442,200.78元 均为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 - 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435.05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支出 取得扣减手续费后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88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7,100,481.88元[3]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于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账号8110501012501517993 余额7,100,481.88元[4][5]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定期检查使用情况[4]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931.83万元支付募投项目 27,517.1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68,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7] - 2021年使用10,918.49万元支付募投项目 19.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43,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7] - 2022年使用3,505.41万元支付募投项目 33,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7] - 2023年使用5,318.01万元支付募投项目 25,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8] - 2024年使用987.52万元支付募投项目 8,082.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2] - 2025年上半年使用435.05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支出[3] 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 西安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EPC项目承诺投资11,400.73万元 实际投入10,738万元 投入进度94%[10] - 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项目承诺投资13,420.27万元 实际投入13,420.27万元 投入进度100%[10] - 松江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承诺投资9,719.71万元 实际投入7,457.45万元 投入进度77%[10] - 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资源化利用项目承诺投资1,621.62万元 实际投入140万元 投入进度9%[11] - 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871.87万元 实际投入357万元 投入进度19%[11] - 环保智能云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051.05万元 实际投入27万元 投入进度3%[11] - 营销服务网络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634.63万元 实际投入322万元 投入进度7%[11] 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 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项目累计实现毛利1,382.29万元 因土建为开口合同且2024年12月完成财审[12] - 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资源化利用项目因工期超出预期及材料上涨导致人工、材料成本超出预算 未达到预计效益[12] - 松江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累计实现毛利1,995.75万元 因工期超出预期及材料上涨导致成本超出预算 未达到预计效益[12] 募集资金结余及置换 - 2024年1月公司审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8,120.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截至2020年5月12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31,029.25万元 公司于2020年5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100,481.88元将逐步用于承诺投资项目[14]
时创能源: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9: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1.54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093.11万元 [1] -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7,847.17万元(原11,409.31万元) [2] -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5,257.44万元(原12,679.00万元) [2] -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维持原投入13,730.58万元 [2]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8,607.93万元(原21,778.60万元)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拟投入34,650.00万元(原50,000.00万元) [2] - 总投资额109,597.49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总额70,093.11万元 [2]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4]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4] - 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用于证券投资 [4] 审批程序与专项意见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4]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监管要求 [4] - 保荐人确认该事项符合法规要求且对股东利益无损害 [5]
时创能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1 19: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093.11万元 [1] -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 -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7,847.17万元(原11,409.31万元) [2] -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5,257.44万元(原12,679.00万元) [2] -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维持原投入13,730.58万元 [2]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8,607.93万元(原21,778.60万元)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34,650.00万元(原50,000.00万元) [2]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 - 资金使用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用于证券投资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 监管机构意见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且符合监管要求 [3] -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规要求,对资金使用无异议 [4]
润禾材料: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2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通过多种方式发出 [1] - 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7名 董事长叶剑平主持会议 监事及高管列席 [1]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 [1] 董事会审议决议 - 全票通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1][2][3]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 - 批准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及国债逆回购 额度可滚动使用 期限为董事会通过后一年 [2] - 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 财务负责人具体执行购买事宜 [2]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建立舆情应急机制 保护投资者权益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3] 信息披露安排 - 所有议案详细内容将于次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包括半年度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理财购买公告及舆情管理制度 [1][2][3] - 募集资金管理符合《证券法》及深交所监管指引 实行专户存储 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形 [2] - 审计委员会已预先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报告两项议案 [1][2]
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亿元 扣除承销费后实际收到资金3.95亿元[1] - 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 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 所有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用账户进行管理[1] 募集资金管理架构 - 公司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 与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南昌路支行、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1] - 2020年5月与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四方监管协议[1] - 2021年保荐机构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 承接可转债持续督导工作[2]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023年将"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2] - 就变更后的项目与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国泰君安证券及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2] 专户存储明细 - 三方监管账户包括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负责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招商银行南京南昌路支行(负责新能源车用冷却液项目)[2] - 四方监管账户涵盖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可兰素项目)、招商银行南京南昌路支行(冷却液项目)及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2] 专户注销事项 - 2024年6月28日董事会及7月15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议案[3] - 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结项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账号125903537310507的专户完成销户 对应三方监管协议终止[3]
奥比中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1,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99元,共计募集资金1,239,630,990.00元 [1] -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1,981,549.50元(不含增值税)及新增外部费用20,309,421.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18.80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为115,734.00万元,累计项目投入93,336.0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3,438.18万元,节余资金转出25,530.97万元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05.20万元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多家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包括广发银行、杭州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等 [3] - 2023年7月保荐机构变更为中金公司,并重新与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4] - 2024年4月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5.20万元,主要存放于杭州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参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 -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收回 [7]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5,530.97万元转至一般户 [7]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05.20万元(不含已转出的25,530.97万元) [11] 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8]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 [9] - 公司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2,897.51万元 [10] -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费用控制,合理控制项目总支出,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虽已整体结项但仍存在尚待支付的合同款项,因此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支付完毕 [13]
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7:13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1年6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4,189,941股 每股发行价格5.37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9,100.00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792.85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307.15万元[1] - 募集资金经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490.91万元 累计投入项目金额28,490.91万元[2]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净收入7.57万元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0.55万元[2]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累计利息收入172.00万元[2]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投资收益4.19万元[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7.58万元[6]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存储、审批、使用与管理进行规范[2] - 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 与国泰君安签署四方监管协议[3] - 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另一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1084100204)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3] 募投项目变更及实施情况 - 原"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4] - 变更募集资金28,307.15万元 变更比例100%[6] - 项目于2024年7月顺利投产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4]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8,490.91万元 投资进度100.65%[6] - 项目结余资金9.26元已转至普通账户补充流动资金[6] 项目效益情况 -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2,269.56万元[6] - 未达预期效益因处于产品开发及产能爬坡阶段 产能未完全释放 固定成本占比较大[6]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4] - 2023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归还[4] - 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5] - 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5]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规范 无违规情形[5]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11 07: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需到上交所网站阅读全文以了解详细信息 [1]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2] - 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3]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 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 [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9]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同日召开,审议通过了相同议案 [12] - 监事会确认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6亿元 [1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6.80亿元,余额35.12亿元 [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19][20][33] - 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4.05亿元 [18] - 部分募投项目已变更,包括终止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等项目 [40][47][48][50]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56] - 说明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方式,董事长郑弘孟等高管将参会 [59][61] - 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提前提问 [58][62]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部分募投项目已终止或调整,包括新世代高效能运算平台研发中心等项目 [45][46][47][48] - 部分项目因技术发展、市场变化等原因调整实施计划 [46][47][48]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建设 [45][46][47][4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11 07:19
公司基本情况 - 2025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截至报告期末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3] -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7][8]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 [9][11][13]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12][14]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8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7]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 [18] - 会议将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20] 募集资金管理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24亿元,已全部专户存储 [36] - 2024年9月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已于2025年8月8日全部归还 [37] - 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0] 董事会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议案 [68][72] - 同意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79]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3][85][87] 经营数据 - 2025年第二季度胶粘材料产量1.2万吨,销量1.15万吨,收入1.8亿元 [98] - 电子材料产量3800万平方米,销量3600万平方米,收入9500万元 [98] - 主要原材料丙烯酸丁酯采购均价同比上涨12%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