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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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600070)投资者索赔案将开庭,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2-02 16:18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在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虚构广告代理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4] - 公司通过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 [2][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占13.30% [2][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占11.11% [2][5] - 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占69.79% [2][5] 监管处罚与法律诉讼 - 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将于2025年12月8日在绍兴中级法院开庭 [1][2] - 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1][2]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浙江富润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2][6]
海德股份涉资金占用被立案,受损投资者索赔已开启!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1 21:05
公司立案调查事件 - 海德股份于2025年11月28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3] - 立案原因为公司及其实控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3] - 公司公告坦言存在资金占用问题 该问题已于2025年4月24日完成资金归还和整改[3] - 公司实控人同步被立案 但关联上市公司永泰能源和海伦哲公告称事项与自身无关[3] 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 资金占用发生时间可追溯至2021年4月21日[4] - 资金占用与公司2021年3月开展的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相关[4] - 控股股东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债权交易方占用公司资金[4] - 累计占用资金总额高达8.84亿元[4] 投资者索赔信息 - 律师指出资金占用属于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涉嫌构成虚假陈述[5][6] - 暂定符合以下区间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 并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7] 或于2025年11月28日之前买入 并在2025年11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7]
沈阳化工行政处罚落地!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01 15:09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1] - 因全资子公司2018-2021年调整财务数据致四年年报虚假记载 公司被警告并罚款700万元人民币[1] - 相关责任人员均被罚款 时任董事长孙泽胜被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总会计师李忠被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 事件发展时间线 - 2024年8月9日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3号)[1] - 2025年9月30日 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号)[1] - 2025年11月28日 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件调查完结[1]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全资子公司沈阳蜡化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 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进行财务数据调整[1] - 成本核算中通过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延迟确认存货等方式进行造假[1] - 具体手段包括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 相应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并虚减或虚增存货[1]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1] 后续处理情况 - 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 对涉事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1] - 符合特定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索赔条件为于2019年3月21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1][3]
一批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获赔到位
新浪财经· 2025-12-01 09:59
公司诉讼与索赔进展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共收到79起投资者索赔的立案起诉材料 合计索赔金额约人民币7285.51万元 上述案件均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1] - 2025年11月26日 律师代理的一批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律师团队仍在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 - 律师代理的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 [1] 公司历史违规事实 - 2018年至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包括: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 导致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2019-2022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2019-2022年年报报告分部的披露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未将点点作为单独报告分部披露;2020-2022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 导致2020年、2022年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虚增、虚减利润 [2] - 公司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 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 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 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 并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 [2] - 若投资者在2023年7月25日后一直持有股票或后续盈利卖出 只要买入时间符合索赔条件 也不影响起诉以及获赔资格 [2]
许峰律师代理的南方精工投资者索赔案已达成调解
新浪财经· 2025-11-21 15:26
公司法律事件进展 - 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达成调解 投资者将获赔[1] - 律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 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 - 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买入南方精工股票并在7月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目前还可发起索赔[2]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 2023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有关人形机器人业务的内容不准确 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1] - 股价异动后公司未及时了解影响因素 未在6月26日及6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就互动易内容进行澄清 信息披露不完整[1] 相关律师事务所背景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2008年起执业 执业范围涉及虚假陈述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2] - 该律师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 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2]
ST未名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1-20 16:22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1]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行政处罚[1] 公司近期治理动态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 - 公司董事会同期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 投资者索赔相关 - 律师事务所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18年8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1月24日收盘后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受损投资者[3]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准备股票对账单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及证券账户查询单等材料[3]
奥联电子股民索赔前期已有获赔后再提交立案,普利制药(300630)索赔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1-18 13:41
奥联电子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律师团队于2025年11月17日再次向法院提交奥联电子投资者索赔案立案申请 [1] - 部分奥联电子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获得赔偿 律师团队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接受新委托 [1] - 奥联电子于2024年4月7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公司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 [1] - 2023年2月21日及22日 受华能清能院《澄清声明》影响 奥联电子股价累计下跌29.92% 同期创业板指下跌1.16% 偏离值达28.76个百分点 [1]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2月21日中午期间买入奥联电子股票 并在2023年2月21日中午后卖出或持有者 诉讼时效进入最后三个月倒计时 [2] 普利制药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律师团队于2025年11月17日再次向法院提交普利制药投资者索赔案立案申请 [2] - 部分普利制药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测算报告 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 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 [2] - 普利制药于2025年3月21日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3] - 经查明 2021年至2022年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方式虚假确认收入 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4.366亿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28.94% 多计利润总额3.08亿元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65.88% [3] - 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4.566亿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25.28% 多计利润总额3.874亿元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88.27% [3]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 并在2024年4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者 [4]
退市卓朗(600225)退市,投资者索赔已有获赔
搜狐财经· 2025-11-17 23:13
卓朗科技涉嫌违规情况 -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因重大违法退市被摘牌 [1] -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子公司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21.05%,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占比33.81% [1]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8,912.8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45.19%,虚增利润总额30,989.93万元,占比7.68% [1]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41.60%,虚增利润总额33,861.50万元,占比41.26% [1]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612.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72.46%,虚增利润总额35,713.19万元,占比86.08% [1]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13.22%,虚增利润总额8,225.45万元,占比50.27% [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19年一项对外担保,担保物价值4.91亿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71.89% [2] - 该未披露担保事项同样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占2020年末净资产14.82% [2] 投资者索赔条件 - 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3] - 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投资者均符合条件,不论当前是否持股 [3] 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 基本流程包括联系律师登记索赔意向 [4] - 需提交证券公司盖章的交易记录等材料 [5] - 律师审核材料后起诉至法院 [6] - 投资者等待判决或调解后获得赔偿 [7] - 所需材料包括证券公司盖章的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需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 [8] - 需提供证券公司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9] - 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0]
东尼电子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已多次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1-14 15:07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公司涉及两项违法事实,包括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以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3] - 律师提示因该事件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1][4] 重大合同披露违规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1月9日与广东天域签订金额为6.75亿元的《采购合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1] - 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约定计划,截至2023年10月末仅完成合同交付进度的6.74%[2] - 公司未及时披露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该进展[2]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 公司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681.49万元[3] - 公司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673.64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2,071.90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2,745.54万元[3] - 公司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877.59万元和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和70.95%[4] 投资者索赔情况 - 律师认为在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1月6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1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4] - 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并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1]
三七互娱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1-13 17:57
公司法律事件进展 - 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5年11月10日再次提交法院立案,律师团队正在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并持续接受投资者索赔委托 [1]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查明公司涉嫌多项违法事实 [1] 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 - 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1] - 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 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相关临时公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1] - 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1] 投资者索赔资格 - 在2015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2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6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