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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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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 卧龙电驱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7-13)
证券之星· 2025-07-14 18:18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规范公司行为并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2] - 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需认真组织会议 全体董事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2] - 股东会需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本规则生效后对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4]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董事报酬、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职权 [2][5] - 股东会负责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形式、修改章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 [2] - 审议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但除另有规定外 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使 [4]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 或一年内累计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批准 [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或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以及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也需股东会批准 [4][6] 股东会召开类型与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或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请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时也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 [7] - 审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9][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会议召开前公告补充通知 [10]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 通知需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及网络投票方式等 [10]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公司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及是否受处罚等信息 [11][12]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需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召开 设置会场并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 同时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便利股东参与 [1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若其不能履行职务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时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13][14]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 股东可集中使用表决权 [18][19] 表决结果与会议记录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9] - 股东会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股东有权查验投票结果 [20]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股东质询及答复等内容 并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代表等签名确认 [20] - 会议记录与股东签名册、委托书及表决资料一并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1] 决议实施与规则效力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 公司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22]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规定的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2]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23]
日盈电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4 17:09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机制 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1][2] -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 决定董事报酬 审议董事会报告 批准利润分配方案 决定增资减资 发行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修改章程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担保事项 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最近审计总资产30%)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职权[2]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全体董事承担组织责任[2] 股东会召开类型与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和临时会议(出现法定情形后2个月内) 若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 - 召开股东会必须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若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4]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或不同意时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或不同意时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若审计委员会未在5日内通知 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6]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交易所备案 召集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7]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机制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公告 通知需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8] - 讨论董事选举时 通知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处罚记录等信息 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需单独提案[8] - 会议通知需列明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规则 - 会议采用现场形式并提供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会议当日9:30 结束不早于现场会议结束日15:00[9]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需出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 代理人姓名 表决指示 签发日期及签名[10][11]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 异常情况下可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或股东推举代表主持[12] - 表决前需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与持股总数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3] - 选举董事时可采用累积投票制 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并可集中使用[14] - 表决采用现场或网络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 未填 错填或未投票视为弃权[1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6] 决议内容与执行 - 普通决议范围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任免及报酬等[16] - 特别决议适用于增资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 修改章程 重大资产交易(超过审计总资产30%) 股权激励等事项[17]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股东人数 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 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17]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 内容包括时间地点 出席人员 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 质询意见等 董事 秘书 主持人需签名[18]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 程序或内容违规时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9]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之日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19]
影石创新: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1]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需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 [1][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类型 [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 [2][3]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自行召集 [9][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1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 [15]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候选人背景及关联关系等信息 [17][18] 股东会召开形式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0][21]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出席 [24][25]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可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主持 [30][32]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 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 [3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8][4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41]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54][55] - 股东会决议若违反法律可被法院撤销,但程序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52][53]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51]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56][59]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条款表述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57][58]
西大门: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1][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按期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2][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在10日内回应,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3][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且召集人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 [4][10][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应在2日内补充通知 [5][14]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包含全部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 [5][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背景、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6][17][32]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 [8][21] - 股东表决权按持股数计算(类别股除外),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9][11][31] - 表决结果由律师及股东代表共同监票并当场公布,网络投票股东可查验投票结果 [13][37][38]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4][39][40]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董事及召集人需签字确认 [15][41]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6][4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在股东会上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需在指定媒体披露 [17][47]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 [20][50]
中辰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公司法》规定情形出现后两个月内召开[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限制,不得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机构行使法定职权[2] - 公司需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拥有最高权力机构地位,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15项法定职权[2] - 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发行债券、股权激励等事项必须经股东会审议[2] - 特定情形下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2]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标准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六类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资助对象或单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的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4] -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豁免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5][6]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向董事会书面通知并向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8]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候选人资料及会议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8]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0] - 股东会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下可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担任[1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13]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详情,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17]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包含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17]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18] 规则修改与解释 - 规则修改需股东会决定,由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并经股东会批准[21] - 规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和公司章程为准[20][21]
中兵红箭: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0 19:1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公司法》第113条规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全体董事负有组织责任[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3][4] - 审计委员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同样需10日内反馈[4] - 若董事会未按期召集,审计委员会或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4][6] 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7]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完整披露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诚信记录等6项核心信息[7][8]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需设置现场会场,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9][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12] - 选举董事时若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2名以上独董,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12] 决议执行与记录保存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14][15]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保存期限为10年[15] - 普通股回购决议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次日需公告决议[16] 争议解决与附则 - 股东可对程序违规决议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17] - 公告需在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及深交所网站披露,"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19][20] - 本规则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及时修订[19]
富春染织: 富春染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0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总则 - 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规范组织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并维护股东权益 [1][2]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2]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 [3] - 特定职权如发行公司债券可授权董事会决议,但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其他机构或个人代行 [3] 股东会召开条件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5] - 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5][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按期响应 [5][1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 [9]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议程、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等,网络投票时间需明确载明 [9][10]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20]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 [69]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 [7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8] 会议程序与记录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公司需提供便利的参会方式 [34]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出席情况、审议要点、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等 [78][79] - 决议公告需披露股东出席比例、表决结果及特别提示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的情况 [84][8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包括程序违法、内容违反章程等,股东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37]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90][93]
优优绿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 [1] - 公司应依法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行使,董事会需勤勉组织会议 [1] - 股东会权限范围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2] - 临时股东会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情形出现后2个月内召开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按期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3] - 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及时反馈时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响应时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最终可自行召集 [4] - 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等配合 [5][6]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且合法,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6] - 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应在2日内补充通知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6]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等完整信息 [7] 股东会召开与主持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8]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有权参会,公司不得拒绝 [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 [1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作工作报告 [11] 股东会表决机制 - 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12]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进行 [12] - 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未填写或无法辨认的票视为弃权 [13]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需列明出席股东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 [15]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5]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6] 附则与规则解释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 [1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7]
正弦电气: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8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规范组织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并维护股东权益 [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4]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及依法行使职权 [3]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5] - 临时股东会在《公司法》规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逾期需向监管机构说明原因 [5]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8]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9][10] - 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未履行召集职责,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并承担会议费用 [11][13]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 [1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16]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17][1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1][22] - 股东会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24][3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2]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包括通过比例及决议详情 [40]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2]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47] 附则与规则修订 - 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 [49] - 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 [51][52] - 规则生效后原议事规则自动废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53][54]
移远通信: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8 17:17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表决机制及决议执行流程 [1]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确保股东权利依法行使 [1] 股东会性质与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 行使职权范围限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3][4]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7][8]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9][10] - 若董事会未履职,审计委员会或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11]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 [1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间隔2-7个交易日 [16][19]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4] - 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等 [45][47] 决议执行与记录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审计委员会直接实施相关事项 [5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股东信息、表决结果及质询答复等内容 [51][18]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规则修改条件包括法律法规变更或股东会决议要求 [58] - 董事会获股东会授权负责规则解释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