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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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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呈和科技终止收购……
国际金融报· 2025-06-28 12:31
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 呈和科技终止筹划两个多月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交易各方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1] - 终止原因包括标的公司股东结构复杂、对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意见不一,特别是业绩承诺安排发生较大变化[4][5] - 公司强调终止不会对业务、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损害股东利益[8] 标的公司映日科技概况 -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溅射靶材研发生产,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面板、触控屏、消费电子、光伏及汽车电子等领域[3] - 2022年曾申报创业板IPO但于2023年撤回,2019-2021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达67%,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165%[3] - 主要股东包括张兵(30.09%)、天津美泰(12.61%)、罗永春(6.57%)等,合计持股53.04%[5] - 前任实控人罗永春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判刑,新三板挂牌审查曾质疑其股权转让真实性,公司回复称与标的无关[7] 呈和科技基本面 - 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助剂产品,2021年科创板上市后业绩持续增长[7] - 2020-2024年营收从4.60亿元增至8.82亿元,净利润从1.17亿元增至2.50亿元[8] - 2025年Q1营收2.20亿元(同比+14.97%),净利润7146.43万元(同比+15.82%)[8] - 业绩增长驱动因素包括产品国产化率提升、下游应用拓展及国内外市场开拓[8] 交易背景与协同效应 - 原计划以现金收购映日科技不低于51%股权,标的整体估值18亿元[3] - 公司认为与标的在高性能材料领域存在良好协同效应[3] - 标的曾计划在新三板挂牌,但交易终止后其资本路径存不确定性[7]
安源煤业: 安源煤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 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置换 [1] -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1] - 本次交易已审议通过《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1] 交易审批进展 - 交易方案尚需取得国资主管单位正式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或授权 [2] - 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2] - 所有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内容为准 [2] 内幕信息控制 -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控制知情人员范围 [1] - 仍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涉嫌内幕交易导致交易暂停/终止的风险 [1]
安源煤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资产置换交易 - 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1] -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存在差额需现金补足[1] 尚庄煤矿资产转让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原控股股东江能集团,转让价格为19,721.62万元[1] - 江能集团同时承接公司持有的尚庄煤矿债权42,929.56万元[1] -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尚庄煤矿资产且不对其负债承担责任[1] -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土地收储交易 - 公司与安源区政府签署协议,收储土地面积合计228.18亩,总价款为3,554.96万元(土地价款3,203.91万元,地面附属资产价款351.05万元)[2] -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2] 交易时间范围说明 -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主要资产购买、出售行为[2] - 上述交易与本次资产置换交易无关,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1][2]
*ST绿康: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交易概述 -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绿康玉山100%股权、绿康海宁100%股权和绿康新能100%股权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评估机构与独立性 - 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1] - 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正常业务往来外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1] 评估基准与假设 -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1][2] - 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市场通行惯例,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 评估方法与目的 - 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交易提供定价参考依据 [2] - 评估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必要程序,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2] 交易定价 -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 - 标的资产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估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 [3]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8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 - 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2]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2] - 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重组前业绩异常及拟置出资产情形进行专项核查[2]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相关主体自上市以来主要承诺包括保持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5][6][7] - 控股股东江能集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煤矿资产的置入工作[5] - 对于不符合上市条件的煤矿资产,将通过转让或注销方式处置[22][24] - 最近三年未发现不规范承诺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35] 规范运作情况 - 2022-2024年度未发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37] - 同期未发现违规对外担保情形[37] - 公司及董监高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38] 财务真实性核查 -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4.04亿元、68.71亿元、89.16亿元,但持续亏损[39] -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未发现虚假交易或关联方利益输送[40][4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24年为-1,779.52万元,存货跌价损失2024年为-38.37万元[46] - 会计政策变更均按财政部规定执行,未发现滥用会计政策情形[41][42] 拟置出资产评估 -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未采用收益法因公司持续亏损且未来经营不确定性大[47][48] - 评估假设包括持续经营、公开市场等基本假设,以及资产现有用途等一般假设[49][50] - 评估结果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52]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交易概述 - 安源煤业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金环磁选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1] -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合规性进行核查 [1] 交易合规性核查 - 拟置入资产金环磁选57%股权过户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 [1] -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拟置入资产完整权利,无限制转让情形,不影响金环磁选合法存续 [2]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金环磁选控股权 [2] 交易影响分析 - 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且不影响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独立性 [3] - 交易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 - 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关承诺 [4] 交易程序进展 - 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在《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1]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4]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交易概述 - 安源煤业拟以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置换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57%股权),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1] - 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重组,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证监会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及防范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规定 [1] 财务影响分析 - 交易前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股,交易后备考每股收益提升至0.03元/股,消除亏损并实现盈利 [2] - 交易不导致每股收益摊薄,反而改善上市公司盈利指标 [2] 填补回报措施 - 加强金环磁选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以达成经营计划预期效益 [2]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运营效率 [2] - 严格执行现行利润分配政策,承诺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3] 相关方承诺 - 控股股东江钨控股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不侵占利益,并接受监管约束 [4] - 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勤勉履职,约束职务消费,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4]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 - 中信证券确认交易符合国务院及证监会相关规定,未摊薄每股收益且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5]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 - 安源煤业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等值置换 [1] -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1] 独立财务顾问职责 -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负责尽职调查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1] - 中信证券承诺其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1] - 中信证券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且本次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1] 信息披露与合规 - 中信证券确认本次交易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本次交易方案已通过中信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 - 中信证券承诺严格执行保密措施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1] 文件提交与公告 - 中信证券将按规定制作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并随重组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网公告 [1]
安源煤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1] -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置换及现金补足,交易标的为煤炭业务资产及金环磁选57%股权 [1] 前12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原控股股东江能集团,转让价格为19,721.62万元,同时江能集团承接公司持有的尚庄煤矿债权42,929.56万元 [1] - 公司与安源区政府签署协议,收储土地面积合计228.18亩,土地及地面附属资产总价款为3,554.96万元 [2] 交易性质 - 尚庄煤矿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 土地收储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 -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前12个月内无其他主要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 [2] - 上述交易与本次资产置换无关,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2]
*ST绿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47
交易概述 - 绿康生化拟出售旗下三家光伏胶膜业务子公司100%股权给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1] - 交易标的包括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公司、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 - 浙商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1] 合规性说明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要求 [1] - 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要求 [1] - 交易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1] 专业承诺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与上市公司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 [1] -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 报告经过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同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