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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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便利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 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1]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投资者关系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以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以及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并改善公司治理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公司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确保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听取意见并及时回应诉求 同时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2] 组织与实施结构 - 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情况 [2] - 董事会秘书被指定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3]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并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3]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3] 人员素质与培训要求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包括产业 产品 技术 财务等各方面 并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3][4] - 员工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品行职业素养和诚信 并准确掌握管理内容和程序 [4][5] - 公司组织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交易所规则和投资者关系知识的全面培训 [4] 主要职责范围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投资者沟通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建议并定期反馈 以及管理维护相关渠道和平台 [4] - 其他职责涵盖保障股东权利行使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 以及开展其他改善投资者关系的活动 [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诉求处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6] - 公司通过官方网站 交易所网站 互动易平台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 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便捷有效沟通 [4][7] 信息披露规范 - 法定披露信息必须及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公告义务 [5]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 并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客观报道 [5] - 公司网站需丰富内容 包括新闻发布 公司概况 产品服务 法定披露资料 投资者联系方式和专题文章 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5][7] 投资者活动管理 - 公司通过股东会 网站 说明会 路演 一对一沟通 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活动 确保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7] - 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 若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 [7] - 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 并提前公告时间 方式 地点 网址 出席人员名单和主题 [8] 特定对象接待与沟通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 分析师 媒体等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 但需合理安排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活动 [8] - 特定对象需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并签署承诺书 承诺不故意打探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在研究报告中滥用未预测信息 并在文件发布前知会公司 [10][11] - 公司需做好沟通记录 包括时间 地点 方式 人员 谈论内容和提供资料 并存档保管至少3年 [9][11]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9]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完备档案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交流内容 泄密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并分类保存记录 录音 演示文稿和文档等资料至少3年 [9] - 公司需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 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包括股东会 新闻发布会 媒体采访 新闻稿 网站刊物 社交媒体及口头书面沟通等 [10] 互动平台与媒体管理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 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查看处理信息 并对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分析说明和答复 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13] - 互动易平台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 对市场热点问题的答复需谨慎客观并有事实依据 [13][14] - 公司需充分关注互动易平台和各类媒体报道 依法履行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保证刊载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13][14]
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总则与基本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完善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工作指引等[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 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2] - 管理活动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 强调依法披露信息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主动回应诉求[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信息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2] - 严禁以投资者交流替代信息披露 若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3] - 需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协商[3]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管理 并利用证券交易所等平台进行沟通[3] - 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箱 保证工作时间畅通并及时更新变更信息[3]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利用中国投资者网等公益性平台开展活动[4] - 可安排现场参观 座谈及路演 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 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4]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 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会前可广泛征询意见[5]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5]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准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或重大事件受质疑等情形下必须召开说明会[6]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财务状况及风险等内容 并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6] 投资者诉求处理与支持 - 公司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 需依法及时答复并积极配合调解纠纷[6][7] - 需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不以有偿手段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 必要时予以回应[7] - 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持股行权 纠纷调解及代表人诉讼等活动[6]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董事长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负责策划组织各类管理活动[8] - 管理员工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 熟悉公司治理与财务法规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及诚信品行等素质[8] - 董事会秘书需对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与指导 并持续关注媒体信息反馈给管理层[9] 职能部门具体职责 - 董事长办公室履行分析研究 沟通联络 公共关系及其他相关工作职责[9] - 分析研究包括统计投资者构成与变动 关注媒体意见并反馈 沟通联络包括整合发布信息 举办会议及接待来访[9] - 公共关系涉及维护与交易所 行业协会及媒体关系 在重大事项后配合维护公司形象[9] 禁止行为与档案管理 - 严禁在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内容 预测股价或歧视中小股东等行为[10] - 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以文字 图表或声像方式记录活动情况 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0] 附则 - 制度若与法律法规不一致则以法规为准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12]
上海建科: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沟通 加强投资者互动 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实现投资者尊重与保护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加强沟通帮助投资者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了解公司运营状况 [1] - 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1] -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1] - 促进整体利益最大与股东财富增长并举 [1] -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2] - 主动性: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注重诚信规范运作担当责任 [2] 管理对象与内容 - 对象涵盖在册投资者 潜在投资者 证券分析机构 财经媒体 基金经理及其他相关机构 [2][5]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ESG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诉求处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5] 管理方式与渠道 - 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 [3] - 利用证券交易所 e互动平台等网络基础设施 [3] - 采用股东会 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等互动方式 [3] - 在指定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及时披露信息 其他渠道不得先于指定平台 [3]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 开设投资者专栏并更新信息 [4] - 设立专人负责的咨询电话 传真 邮箱并保证畅通 [4] - 安排现场参观座谈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4] - 通过路演 分析师会议沟通情况并听取建议 [4] - 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通过交流会 走访 热线等方式征询意见 [6] - 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 [6] - 说明会需包括董事长 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6] - 说明会前发布公告 采用非交易时段召开并开通提问渠道 [6][7]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 股价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质疑 年报披露后等情形下必须召开说明会 [7] - 定期报告后召开业绩说明会解读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财务状况 风险等内容 [7] 组织与实施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 证券部门为职能部门 [9] - 证券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 管理平台 保障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 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 [9]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部门配合提供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10] - 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10]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管理 [10] - 从业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 熟悉公司及行业情况 [10]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10]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保存至少3年 [10][11] 禁止行为与责任追究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 [11] - 禁止发布误导性 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 [11] - 禁止选择性披露或存在重大遗漏 [11] - 禁止对股价作出预期或承诺 [11] - 禁止未经授权代表公司发言 [11] - 禁止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 [11] - 禁止违反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 [11] - 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触犯法律将追究法律责任 [11]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和完善治理结构 旨在提升企业价值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 目的 基本原则 工作对象 内容及沟通方式 [1][2][4]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要求员工具备全面知识和专业素质 [4][5] - 建立多层次沟通机制 包括法定披露 业绩说明会 现场参观和媒体合作等 [3][4][5] - 强调合规性和平等性 要求信息披露优先通过指定媒体 避免未公开信息泄露 [2][4][6] 制度总则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和互动交流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的活动 [1]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 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 形成服务文化及提升透明度 [1] 基本原则与对象 - 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 [2]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 [2]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披露信息 经营管理信息及重大事项等六类 [2] 沟通方式与要求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 股东会 网站 电话咨询 现场参观及路演等多元化渠道 [3][4] - 法定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 禁止其他形式替代公告 [4]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可采用视频或语音形式增强互动效果 [4] 部门设置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并需深入了解公司运作 [4] - 员工需具备全面公司知识 财务法律素养 沟通能力及诚信品行等五项素质 [5] - 职责涵盖信息沟通 定期报告编制 会议筹备 公共关系及危机处理等八项工作 [5] 实施保障机制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但需避免未经授权代表发言 [6] - 需对董事 高管及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重大活动时举行专门培训 [6] - 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咨询电话 保证工作时间畅通 号码变更需及时公布 [7]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交易所并在下一交易日前披露 [7]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3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以规范沟通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治理结构 [2][3] - 制度明确接待形式包括股东会、调研、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等 并规定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2][3][4]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 证券部为具体执行部门 [2]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 董事长为接待和推广工作第一负责人 [2]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 [2] -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2] 接待和推广内容及行为规范 - 接待对象包括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特定对象 [3]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及重大公告前15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 [3] - 每月15日和25日为投资者定期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 [3] - 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4] - 特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明并签署《承诺书》及《调研/采访须知》 [4][6] - 发现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分析报告应要求改正 否则发布澄清公告 [5] - 再融资过程中不得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吸引认购 [5] - 特殊情况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 对方需签署保密协议 [5] - 出现信息泄露或交易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公告 [5] 现场接待细则 - 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并需预先签署承诺文件 [6] - 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现场接待 [6] - 证券部负责身份确认、文件准备及指定路线陪同接待 [6]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证券部核对及董事会秘书复核 [6] - 接待资料由证券部存档 期限十年 [7] 制度执行与附则 - 违反制度规定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6]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8]
广宇集团: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2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加强信息披露和沟通 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1][2][3] 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要求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2] - 平等性原则 强调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 公司需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3] - 诚实守信原则 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和承担责任 [3] 管理目的 - 通过信息披露加强沟通 提高公司诚信度和市场形象 [3] - 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尊重的双向关系 [3] - 提高透明度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3] - 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3]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总负责人 统一接待所有来电来访 [3]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负责日常事务和非正式公告审核 [3][4] - 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4] - 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信息披露工作 [4] 部门职责 - 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4] - 制订修订管理办法并提请审议 [5] - 汇集生产经营信息并依法披露 回答分析师和投资者咨询 [5] - 编制报送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5] - 接待投资者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5] - 维护互动平台和网站投资者专栏 [5] 人员要求 - 需熟悉公司运营财务产品及证券法规 [5] - 具备沟通营销技巧和良好写作能力 [5] - 需有保密意识和协调能力 [5] - 公司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6] 沟通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6] - 经营管理信息及环境社会治理信息 [8] - 文化建设和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8] - 投资者诉求处理及公司面临风险 [8] 沟通对象 - 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8] - 证券分析师及财经媒体 [8] -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8] 沟通方式 -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8] - 股东会及公司网站专栏 [8] - 分析师会议或一对一沟通 [8] - 电话咨询及现场参观路演 [8] - 年度报告说明会和投资者说明会 [8] 活动记录 - 需记录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 [7] - 包含交流内容及问答记录 [7] - 说明是否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 [7] - 保存演示文稿和文档附件 [7] 现场管理 - 特定对象需提前预约并提供书面提纲 [9] - 公司指派两人以上陪同并准备书面回复 [9] - 禁止未经批准的摄像录音和采访 [9] - 原则上董事会秘书需全程参加调研 [9] 说明会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 [10] - 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必须出席 [10] - 需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 [10] - 现金分红不足或重组终止等情形必须召开 [10] 渠道维护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11] - 保证沟通渠道畅通并专人接听 [11] - 通过互动平台与中小股东沟通分红方案 [11] - 及时处理互动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 [11] 档案管理 - 档案需包含活动人员时间地点 [12] - 记录交流内容和泄密处理情况 [12] - 按方式分类保存录音文档等资料 [12]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2]
雅创电子: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8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完善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制度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旨在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 提高透明度和改善治理 [2] - 明确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内容或进行价格预测等行为 [3][6]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并规定档案管理 信息披露和投诉处理等具体要求 [4][5][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要求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 - 平等性原则要求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要求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要求注重诚信 规范运作和担当责任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通过信息披露和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和认同 [2] -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和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提高公司透明度和改善治理结构 [2] 禁止行为 - 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3] - 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作出夸大性宣传或误导性提示 [3] -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承诺 [3] - 歧视 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3] - 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涉嫌操纵证券市场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3] 管理机制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 - 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避免未经授权代表公司发言 [4]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 [4]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 [2] 档案管理与信息披露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4][5] - 档案包括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交流内容和泄密处理情况等 [4]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 并及时公告变更 [5] - 保证咨询电话 传真和电子信箱等渠道畅通 并有专人接听 [5] 投资者关系活动形式 - 通过公司官网 交易所网站 互动易平台 新媒体 电话 传真和邮箱等方式 [6] - 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投资者调研和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 [6] -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 [6]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6] 互动易平台管理 - 指派或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 [13] - 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当注重诚信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13] - 不得就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进行回答 [13] - 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的公平性 不得选择性回复 [13]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公司可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介绍情况 回答问题和听取建议 [7] - 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召开说明会 [7] - 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 并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7] - 公司人员应当包括董事长 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8] 调研接待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当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调研前应当告知董事会秘书 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 [9]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9] - 承诺书包括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和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内容 [9][10] 信息审核与风险控制 - 建立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明确审核程序 [16] - 董事会秘书按照内部程序对发布或回复的信息进行审核 [16] - 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当谨慎 理性 客观 以事实为依据 [14]
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5 00:15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树立尊重投资者和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建立相互理解尊重的良好关系 [2] - 通过充分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 -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提高治理透明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2] - 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2] - 倡导理性投资 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在依法信息披露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管理活动 听取建议并及时回应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 - 证券分析师 行业分析师及基金经理 [3] -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3] -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和方式 - 通过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邮箱等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 [4] - 利用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 [4]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箱并由专人负责 保证线路畅通 [4]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 在上交所互动平台开展管理活动 [4] - 安排现场参观和座谈沟通 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5]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5]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5]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5] 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 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 [6] - 披露重组预案后终止重组 [7] - 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且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 [7] - 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7] - 其他应当召开的情形 [7]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负责人 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8] - 证券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包括信息披露 会议筹备和投资者沟通 [9][10]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 [8] 禁止行为规范 - 不得透露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 [10] - 不得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 [10] - 不得选择性披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 [10] - 不得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10] - 不得在未授权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10] - 不得歧视或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 [10]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0] 人员素质要求 - 需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 诚实守信 [10] - 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10] - 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10] - 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10] 档案管理和活动记录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 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 [11] - 采用文字 图表 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 [11] - 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刊载 [13] 信息保密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已公开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13] - 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13] - 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立即发布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13] - 调研需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11]
信维通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2]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2]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3] - 平等性原则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3] - 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3] - 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3]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 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 发展规划 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3]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等[3] - 公司的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3] - 公司的文化建设[4]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法 途径和程序等[4]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4] - 公司正在或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4]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4]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方式 - 公司应当多渠道 多平台 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公司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等渠道 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 座谈交流等方式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3] - 公司需要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认真友好接听 接收 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 号码 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5] -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5] -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 基金经理 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 座谈沟通[5] -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 分析师会议等方式 沟通交流公司情况 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5] -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为投资者发言 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6] -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向投资者介绍情况 回答问题 听取建议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6]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规定 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 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7] -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 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相关信息[8] - 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8] - 公司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披露前的静默期内应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 媒体采访等 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 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9]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是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办事机构 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诚实守信 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 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9][10]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可以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 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活动 应当采用文字 图表 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 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0] -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 公司的其他各部门应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信息[10] - 公司的各部门 分公司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并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 包括资料搜集与整理[11] - 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提供资料的各部门或子(分)公司 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内容负责 应保证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11] - 投资者接待工作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统一协调 公司有关部门 单位应为接待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12] - 按照对等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安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见投资者 到现场考察 需报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批准 并确定考察计划和陪同人员 被考察单位应积极配合[12] - 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应严格执行《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保证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统一性[12] - 公司应制定统一的标记 使用统一规格和标识的信封 信函用纸 传真封页和名片 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12] 禁止行为与信息管理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9] - 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9] - 不得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9]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9] - 不得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9] - 不得有歧视 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9]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9] - 不得有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9] - 在接待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时 若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内容个别的或综合的等同于提供未曾发布的股价敏感资料 任何人均必须拒绝回答 证券分析师要求提供或评论可能涉及公司未曾发布的股价敏感资料 也必须拒绝回答[12] - 证券分析师或媒体记者误解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以致在其分析报告或报道中出现重大错误的 应要求该证券分析师或媒体记者立即更正 并适当发布澄清公告[12] - 公司不应评论证券分析师的分析报告或预测 对于证券分析师定期或不定期送达公司的分析报告并要求给予意见 公司必须拒绝[13]
美盈森: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4 19:1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和互动交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客观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4] - 仅以已公开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5] - 活动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7] 管理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8]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 [9] - 通过官网电话及股东大会等多渠道开展交流 [10] 信息披露规范 - 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首批信息披露平台 [11] - 禁止其他公共传媒早于指定渠道披露信息 [12] - 不慎泄露未公开信息时需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5]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 [13] - 证券部负责策划执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及日常事务 [13] - 部门需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与良好的沟通能力 [13] 沟通渠道管理 - 设立专线咨询电话0755-29751877及传真供投资者查询 [15] - 接待上门投资者需建立档案记录并派专人陪同 [16][23] - 通过互动平台与网站专栏及时回应投资者咨询 [14] 媒体与公共关系 - 媒体采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提供样稿 [17] - 与监管机构及交易所建立良好沟通解决关注问题 [18] - 其他部门及子公司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9] 现场接待规范 - 实行预约制度并签署深交所规定格式的《承诺书》 [21] - 参观过程需避免接触未公开信息并由两人以上陪同 [22][23] - 活动记录需保存3年包括录音及文档等资料 [24] 特定活动管理 - 业绩说明会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活动细节 [26] - 活动中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日前正式披露 [27] - 定期报告前30日内尽量避免现场调研及采访 [28] 制度实施与培训 - 对控股股东及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30]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