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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抗诉!6名董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再审案获改判
梧桐树下V· 2025-06-04 17:49
文/最高人民检察院 股东出资不到位, 董事该不该"背锅"? 最高检抗诉的胡某生等6名董事与斯曼特微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再 审案获改判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胡某生等6名董事与斯曼特微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下称"斯曼特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抗诉案迎来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 见,判令胡某生等3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未尽催缴义务的过错范围内,对公司损失的10%共同 承担赔偿责任,其他3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原再审生效判决中,胡某生等上 述6名董事均须对公司全部损失——股东欠缴的近500万美元出资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法再审判决显示,胡某生等6名董事与斯曼特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肇始于2015年1月。因商业 环境发生变化,斯曼特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清算时,破产管理人注意到公司股东仍欠缴近 5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于是以公司名义,就上述欠缴出资向胡某生等6名董事主张连带赔偿责任。历经一 审、二审之后,案件进入再审程序。2019年6月28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判决,认定胡某生等6名董事因未能 履行 ...
最高检抗诉,胡某生等6名董事与斯曼特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再审案获改判
快讯· 2025-06-04 10:01
案件背景 - 胡某生等6名董事与斯曼特微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始于2015年1月,因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 [1] - 破产清算时发现股东仍欠缴近500万美元注册资本,管理人向6名董事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1] - 2019年6月28日最高法再审判决认定6名董事因未履行催缴出资义务,需对500万美元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1] 判决变化 - 原再审判决要求6名董事对全部500万美元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1] - 最高检抗诉后,2024年1月最高法改判胡某生等3名董事仅需对公司10%损失(约50万美元)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 - 其他3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被判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1] 法律认定 - 最高检认为董事未尽催缴义务的责任应与其义务性质相适应,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 - 最终认定董事责任为与其过错相当的相应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2] - 董事催缴义务与股东出资义务性质不同,责任承担方式应有区别 [2] 案件意义 - 该案体现了董事责任应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原则 [3] - 案件办理符合新修订公司法的立法精神 [3] - 被视为检察机关保障公司法统一正确实施的典型案例 [3]
广誉远: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并将职权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符合新《公司法》要求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条款,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 [1] - 调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前原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2]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条款修订: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规定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 [2] - 股份发行条款更新:强调同类股份同等权利原则,明确发行条件和价格一致性 [3] - 财务资助条款调整: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总额不超过股本10% [5] - 股份回购规则细化:区分不同情形的回购程序及后续处理时限 [6][7]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权利扩展:增加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的权利,明确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权 [8] - 股东诉讼机制完善: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及诉讼时效 [9][10]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8项具体义务,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19] 股东会议事规则变更 - 职权范围调整:取消"审议监事报告"职权,增加对审计机构聘任决议权 [21] - 特别决议事项扩充:包含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等7类事项,需2/3表决通过 [22] - 表决权行使规范:明确类别股除外原则,规定违规增持股份的表决权限制 [34] 董事管理制度更新 - 董事任职资格收紧: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0] - 忠实义务具体化:禁止利用商业机会等6项行为,明确违反后果 [42] - 离职管理强化:建立离职追责机制,明确义务延续期限 [46]
又一家!光大银行拟不再设立监事会
北京商报· 2025-05-29 21:16
银行取消监事会趋势 - 光大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 长沙银行股东大会已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 [1] - 2024年7月新修订《公司法》允许股份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可不设监事会 [1] 国有大行取消监事会进展 - 工商银行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相关议案及2025版公司章程修订 [2] - 农业银行董事会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 [2] - 中国银行拟向股东大会提交《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 [2] - 建设银行董事会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2] - 交通银行同意将取消监事会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股份制银行调整情况 - 招商银行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 需待股东大会通过且获金融监管总局章程修订批复后生效 [2] - 华夏银行董事会批准《关于撤销华夏银行监事会的议案》 [2]
涛涛车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6: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涛涛车业的实际情况,认真 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涛涛车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后续培训,现将相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详细介绍新公司法主要修订内容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购六条"、 再融资最新政策、2024 年资本市场情况等。 浙商证券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公司 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 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 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修改部分规章,涉及金融机构监事会设置、关联交易管理
证券时报· 2025-05-20 22:04
5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有关监事会设置、关联交易管理的最新要求,对现行部分规章作出修改,保持与公司法 的衔接一致。相关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对于拟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置监事会的金融机构, 需履行相关公司治理程序,做好章程修改、人员选任等工作。对于新增的涉及董事、监事、高管的关联交 易审批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稳妥有序推进内部制度修订、业务流程优化、系统改造升级等工作,切实加强 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做好金融监管制度与新公司法衔接 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公司法在监事会设置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 交易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在《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信托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三是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前述人员直接或间 ...
金融监管总局修改部分规章,涉及监事会设置、关联交易管理
券商中国· 2025-05-20 21:07
金融监管制度与新公司法衔接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现行部分规章进行修改以保持与公司法的衔接一致,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在监事会设置及董事、监事、高管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2] - 金融监管总局对现行监管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对有关规章作出适应性修改,起草形成《决定》以提供具体遵循 [2] 具体修订内容 - 在《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增加条款,允许信托公司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3] - 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新增条款,要求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关联方与所任职机构发生的关联交易需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3] - 对于单笔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董事会或股东会可统一作出决议 [3] - 将三部规章中的"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中国银保监会"等统一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3] 监事会设置调整 - 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留监事会或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内部监督效率 [4] - 对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监事会设置的相关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已在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予以明确 [4] 关联交易管理强化 - 原《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仅要求重大关联交易报董事会批准,新规要求所有涉及董事、监事、高管的关联交易均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 - 对于单笔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可简化审议程序,由董事会或股东会统一作出决议 [5] 特殊情形处理 - 涉及活期存款、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银行保险机构和其他法人的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方情形的,可继续沿用免予审议的规定 [6] - 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关联方购买所任职机构的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如一般性存款、理财、商业保险等)且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可由董事会或股东会统一作出决议免予逐笔审议 [6] 关联方定义解释 - "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需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把握,将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关联关系纳入规范管理 [7] - 董事、监事、高管同时担任其他机构独立董事或在有股权投资关系的机构兼任职务的,原则上不纳入规范范围,但构成关联交易的需按其他条款执行 [7]
【金融街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新华财经· 2025-05-20 15:25
新华财经北京5月20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为做好有关监管制度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部分规章进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一、在《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信托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 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二、在《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信托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三、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前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银行保险机构发生的关联交易,应经由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审查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适用本办法 ...
劲拓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21:27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30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 8 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 产业园)研发中心 15 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以通 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武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 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修订《公司章程》 中有关条款、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因此,公司拟 一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 ...
证监会:做好与独董制度改革和《公司法》修订的衔接调整
快讯· 2025-05-15 18:05
金十数据5月15日讯,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做好与独董制度改革和《公司法》 修订的衔接调整。由于前期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中取消了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事项发表意见的要求,本次 修订也删去了独立董事相关要3求。同时适应《公司法》修订精神,相应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 东会"。 证监会:做好与独董制度改革和《公司法》修订的衔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