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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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行政复议案
新浪财经· 2026-01-08 06:25
案件审理与法治教育 - 呈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及待遇认定行政复议案 [1] - 庭审邀请区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及高校学生代表旁听,将法治教育融入审判现场 [1] - 庭审围绕工伤保险认定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辩论 [1] 庭审过程与社会反馈 - 审判长有序引导庭审流程,使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渐次明晰 [1] - 旁听学生表示通过直观了解行政诉讼程序,加深了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认识 [1] - 区人大代表认为庭审公开有助于监督司法、提升履职实效 [1]
中工网评丨劳动热词见证的温度与力量
新浪财经· 2026-01-03 10:50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劳动热词反映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深刻变革,凸显了奋斗精神的价值导向、劳动形态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持续完善,这些变化共同构成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基础 [1][2][3] 劳动形态与技能需求变革 - 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持续融入生产生活,人机协同成为常态,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变得更加灵活和多元 [2] - 产业转型升级处于关键期,经济发展对“既懂理论又能动手”的复合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其价值将持续提升 [2] - “AI同事”、“数字游民”等热词折射出劳动形态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 [2] 劳动者权益保障进展 - 国考打破35岁门槛,释放出破除就业年龄歧视的明确信号 [2] - 为“骑手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补上了权益保障的重要一环 [2] - “算法协商”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被规则支配”走向“参与规则制定” [2] - “生育友好岗”的探索,为劳动者兼顾家庭与职业提供了现实路径 [2] - 一系列围绕就业公平、规则完善和权益保障的举措,让劳动者在多元就业形态中有了更稳定的依靠和预期 [2] 奋斗精神与时代价值 - “艰苦奋斗、团结奋斗、不懈奋斗”、“全国劳模”、“韧性”等关键词传递出清晰而坚定的价值导向,新时代奋斗者展现出昂扬向上、自立自强的时代风貌 [1] - 全国劳动模范是新时代劳动者的杰出代表,他们激励着亿万劳动者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发展,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 [1] - 从航天深空探测、大国工匠推动产业升级到基层工作者助力乡村振兴,祖国大地处处闪耀奋斗精神的时代光芒 [1] 宏观背景与未来展望 -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 [3] - 劳动热词彰显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深厚底气与坚实支撑,预示着劳动者的未来可期和前景光明 [3] - 新时代劳动者将立足岗位接续奋斗,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力量 [3]
2021年以来广东检方帮助被害人追回欠薪超5亿元
中国新闻网· 2025-12-30 16:49
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省检察机关自2021年以来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已帮助被害人追回欠薪超过5亿元人民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 - 2021至2025年,广东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同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 执法与办案数据 -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197件1266人,批准逮捕443件447人 [1] - 受理审查起诉1785件2098人,提起公诉769件817人 [1] - 办理涉劳动争议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90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3011件 [1] 工作机制与协作 -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领导包案、提前介入等方式,引导侦查机关全面侦查取证,加大打击力度并恪守刑法边界 [1] - 2023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与四川、江苏、浙江、上海等11个省级检察院联签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维护外出务工劳动者权益 [2] - 广东21个地市基本建立覆盖全面的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 [2] 重点领域与专项活动 - 广东检方重点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2024年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保障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全省共办理案件219件 [2] - 例如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联合区总工会举办新业态权益关爱活动,并依法办理在校学生兼职快递员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2] 技术应用与创新 - 广东检方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构建模型以精准筛查支持起诉线索 [2] - 例如佛山市三水区检察院运用该模型筛查根治欠薪线索10余条,顺利办结支持起诉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 [2]
算法之下,如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新浪财经· 2025-12-27 23:37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现状与挑战 - 全国新就业形态人员规模庞大,约8400万人[1] - 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快速增长,2025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64.8万件,同比增长37.5%[2] - 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占比显著上升,从2020年的7%上升到2023年的19%[3] - 2020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约42万件[3] - 算法管理成为核心矛盾,衍生“以罚代管”、“算法压榨”等乱象,劳动者因无法获取算法规则而面临举证和维权困难[2] 权益保障的机制创新与司法实践 - 构建“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运用“一函两书”制度[1][3] - 2025年,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指引》[4] - 2025年,依托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办理涉劳动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2000余件[4] - 实践探索形成“个案监督—类案治理—系统修复”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路径[4] - 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协同推进,部分快递物流企业率先完成算法治理[1] 立法进程与政策支持 -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5] - 审议中,多位常委会与会人员建议将劳动者权益保障写入检察公益诉讼法[5] -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有37557人参与,提出142867条建议[5] -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6] - 截至2025年10月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企业共11家,覆盖17个省份,累计2325万人参保[6] 行业影响与未来方向 - 平台企业依赖算法进行用工管理,其规则不透明是当前劳动者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2] - 行业需要适应从“个案监督”到“类案治理”的系统性治理要求[4] - 国家政策正推动构建全方位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平衡平台经济发展与劳动者权益[7] -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扩大,试点实现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参尽参[6]
全总答澎湃:针对欠薪、违法超时加班等问题,“一函两书”让维权关口前移
新浪财经· 2025-12-25 13:02
文章核心观点 - 全国总工会在2025年以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机制为核心抓手,深化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及行政部门的协同协作,旨在系统性保障劳动者权益、提升监督维权效能并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2] 工会“一函两书”机制的定义与流程 - “一函两书”是工会用于提醒或纠正用人单位违法劳动用工行为的三类文书简称,包括《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3] - 监督流程为:协商不成先发《提示函》,无效则发《意见书》,若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工会可向政府执法部门发出《建议书》[3] 工会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同协作进展 - 工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协作取得积极进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路径更加清晰[1] -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均与同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建立了“一函两书”协同协作机制[1] - 各地工会落实与人社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的工作指引,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处等常态化协作机制[1] “一函两书”机制的应用重点与效能 - 各级工会运用该机制针对欠薪、违法超时加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社保欠缴等突出问题进行协同监督[2] - 通过“一函两书”实现维权关口前移和处置效能提升,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2] - 该机制有助于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制定规章制度,纠正违法行为,完善内部管理[2] 工会在机制中的角色与未来方向 - 工会在实践中发挥“前哨探头”、“协商桥梁”和“协同枢纽”的独特作用,做实线索发现和风险预警,推动集体协商,贯通多方保护力量[2] - 全国总工会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与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不断丰富和发展“一函两书”的实践内涵[2] 对平台企业及行业的影响 - 工会积极推动头部平台企业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全部建立工会,并组织开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集体协商[1] - 通过“一函两书”与执法、司法环节衔接,探索形成从个案到类案治理,再到行业规范的系统性保障路径[1] - 机制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稳定健康发展[2]
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2025年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12-25 12:34
全国总工会与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劳动法律监督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全国总工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筛选并发布了10个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旨在发挥案例的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协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工作[1] 案例主要特点 - 突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3] - 发挥多元协同机制作用,通过“一函两书”实现社会监督与司法监督系统化、常态化对接,合力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3] - 凸显类案治理预防保护效果,将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向前延伸,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3] - 有效破解个体劳动者维权局限,部分案例明确由工会代表个体劳动者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4] 案例一:北京市“法院+工会”规范某网络科技公司灵活用工案 - 某网络科技公司通过服务合作协议将员工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被法院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需与用人单位共同支付欠发工资[5] - 法院在审理多起商超、配送行业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行业存在外包与派遣边界模糊、层层转包导致责任链条断裂、建立去劳动关系化特殊用工模式、劳动基准保障缺位等问题[5]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多个涉案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规范用工模式、控制派遣比例、健全管理台账并压实“谁用工谁负责”、建立健全工会制度[6] - 北京市及区总工会根据司法建议向相关企业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依法用工、压实合作主体责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推进企业民主管理[6] - 相关企业积极回函,表示将规范用工模式、加强外包管理自查自纠、发挥企业工会作用以避免纠纷[7] 案例二: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会+”机制监督新业态企业规范用工案 - 区总工会调查发现部分网络餐饮平台代理商及配送合作商存在未依法为外卖配送员办理工伤保险、恶劣天气未提供必要劳动防护装备、安排加班未按规定支付报酬三类问题[10] - 区总工会在企业怠于整改后,联合区检察院、区人社局会商推进,最终推动涉事企业为126名配送员补办工伤保险,并修订了配送管理与报酬支付办法[11] - 本案通过“个案查处+行业治理”双轨并行,推动了区域新业态用工环境的整体优化,并完善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处的长效协作机制[12] 案例三:上海市青浦区“工会+检察”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案 - 青浦区作为全国快递转型发展示范区,快递物流产业直接从业人员达5.7万人,带动全网就业270余万人[13] - 区检察院调查发现部分快递物流企业算法考核规则失衡,设置多重高额罚则;派费计价与支付规则不合理,采用多层转拨方式易发生拖欠;平台派费抽成比例过高且缺乏协商公示[14] - 区人社局根据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排查,涉及上海地区1580余家一级加盟商和32600余名快递员,就抽成比例过高、派费提现不畅等问题立案48件,行政处理5件,并向企业发放指导文件300余份[15] - 在区总工会和区检察院推动下,多个涉案快递公司总部与职工代表协商签订了覆盖全网的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协议,平台企业派费直达机制已全面覆盖加盟商,惠及行业165万余名劳动者[16] 案例四:江苏省高邮市总工会、检察院联动保障涉铅企业职工生命健康权案 - 高邮电池工业园内重点电池在产企业13家,其中11家从事铅蓄电池生产,存在劳动者职业性铅接触引发职业病的较高风险[18] - 市总工会发现部分涉铅电池企业存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因企业整改缓慢,将线索移送市检察院[19] - 市检察院立案调查发现5家企业多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未参加社会保险,随后向市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19] - 市人社局开展专项行动,除指明问题外,另发现涉铅电池的包装、运输等关联企业多名劳动者未参保,最终推动企业为劳动者补办了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20] 案例五:浙江省桐庐县运用“一函两书”协作机制保障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案 - 超龄劳动者张某某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构成十级伤残,因用人单位未予赔偿且仲裁以主体不适格驳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2] - 桐庐县总工会向县检察院移送线索,检察院认为张某某属于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群体,决定支持起诉,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其工伤保险待遇请求[24] - 针对涉案企业未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等问题,县总工会向企业制发《提示函》和《意见书》,推动建立劳动用工巡查机制;县检察院跟进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企业规范用工[25] - 以此案为契机,县总工会与县检察院等部门探索建立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聚焦该群体在工伤认定、保险缴纳等环节的权益受损困境[25] 案例六: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建议与“一函两书”联合纠正克扣工资规章制度案 - 某汽车公司依据其期票管理规定,以员工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扣除其期票账户全部余额111250元,法院终审认定该规定实质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属无效[27][28] - 济南中院发现某集团公司相关企业多次因期票制度引发劳动争议,遂向该集团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并抄送市总工会,市总工会亦同步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29] - 法院与工会共同指出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及期票兑付规则违法,并提出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废止期票规则等建议[29] - 某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随后废止了期票管理制度,未再新发相关纠纷[30] 案例七: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法院+工会”联动化解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 农民工徐某工伤后,因原用工单位被吸收合并,承继主体某建设公司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徐某遂提起诉讼[32] - 县法院利用工会入驻县综治中心的契机,将该案委托至综治中心,通过县总工会、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促成双方当场订立调解协议[33] - 县法院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并抄送县总工会,县总工会向企业发出《提示函》,企业随后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完善电子化台账管理并及时兑付了徐某的工伤保险待遇[33] 案例八: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工会”督促支付欠薪综合治理案 - 包工头王某某在足额领取工程款后挪用资金,拖欠43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95655元,经人社部门责令后仍拒不支付,涉嫌犯罪[35] - 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区总工会联合履职,区总工会向总承包方建设公司发出《提示函》,督促其先行代偿涉案维修项目中39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170855元[36] - 建设公司先行支付了39名农民工工资,王某某承诺支付剩余4名农民工工资24800元,后通过务工等方式筹齐资金支付了全部欠薪[36][37] -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劳务分包问题,区检察院向区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劳务规范化监督管理[37] 案例九:贵州省纳雍县运用“一函两书”协作机制督促股东出资保护农民工权益案 - 某能源公司拖欠1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45万余元,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39] - 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2名股东认缴出资额分别为9273万元及727万元,但实缴出资为0元[40] - 县检察院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认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应提前缴纳出资,遂协同法院、人社局、总工会等单位开展争议化解[40] - 经过释法说理,公司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于2025年8月26日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458640.7元及行政罚款9.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41] - 以此为契机开展的专项行动又排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28件,涉及金额108.4万元,并督促企业全部履行完毕[41] 案例十:云南省曲靖市“工会+法院+检察院+N”联合办理职工社会保险补缴案 - 某陶瓷厂和某化工公司长期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涉及职工人数多、欠缴金额大[43] - 市总工会启动“工会+法院+检察院+N”协作联动机制,向两家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商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开展案件专题研判[44] - 经多部门综合协调,某化工公司当月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327万元,并设立专项账户,其余欠费承诺在正常经营后一年内补缴;截至2025年底,某陶瓷厂已为46名职工办结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其余职工补缴工作有序推进[45]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访谈】以高质量劳动法治筑牢高质量充分就业之基
新浪财经· 2025-12-22 04:41
劳动法治建设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义 - 劳动法治是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保障,旨在构建公平稳定的法律环境以实现就业数量与质量的跃升 [2] - 强化劳动法治能规范劳动力市场,通过反就业歧视立法创造更公平的就业机会和环境 [2] - 劳动法治能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例如通过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及违法解雇处罚规定来稳定就业市场 [2] - 法律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人格尊严、职业技能提升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以实现体面劳动 [2] “十五五”时期劳动法治建设的重点部署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十五五”时期劳动法治建设指明方向,提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和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 [1] - 《建议》提出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以回应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 [4] - 完善劳动标准体系意味着推进劳动基准立法,为劳动力市场设定关于工资、工时、休假等条件的最低标准底线 [4] - 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推动平台企业与劳动者进行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 [5] 当前劳动立法面临的挑战与待完善领域 - 科技进步与生产方式变革给劳动法律体系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极大挑战,如大数据、人工智能运用导致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及AI替代岗位 [6] - 劳动用工形态多样化发展对构建在标准就业基础上的传统劳动法律体系带来新挑战 [7] - 目前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规定以政策指导为主,缺乏法律层面规定,平台用工的兴起对传统劳动关系治理模式构成挑战 [7][8] - 劳动立法相较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一定滞后,劳动关系领域仍存在突出问题 [6] 亟待推进的立法工作 - 迫切需要出台专门的劳动基准法,该法已连续两次被纳入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三类项目 [4][6] - 劳动基准法需涵盖工资、工时、休假、职业安全等传统权利,以及数字时代的新型权利如个人信息保护、职场性骚扰防范和离线休息权保障 [6] - 集体协商作为一种劳动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目前没有专门法律规范,立法需要尽快启动 [7] -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相关立法需进一步跟进,考虑制定专门法律或通过劳动基准法将其劳动基准写入其中 [7][8] - 自2008年实施以来,劳动合同法需及时修改以回应经济社会巨大变化和新发展阶段的要求 [7] 新就业形态带来的新问题与立法考量 - 新业态劳动基准立法需根据平台劳动特点制定规定,例如保障合理劳动报酬、限制平台不当罚款、畅通申诉渠道 [8] - 需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如连续工作超时需给予必要休息,不能持续在线工作 [8] - 需对新业态工作环境的安全操作制定统一标准,并规定企业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义务 [8] - 需界定新业态下的工作时间,如待命时间、等待接单时间是否算入工作时间 [8] - 立法需系统性规定新型数字权利,如个人信息保护,以及劳动者对平台算法的参与权与协商权 [8] 劳动法治建设的新任务与实施路径 - 劳动法治建设需调整传统思维以回应用工形式多样化,确保劳动法保护的人群不减少,让立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周全 [9] - 需平衡市场主体求变与劳动法求稳,尊重市场规律并给予市场主体调整空间,同时必须落实劳动者基本权利保障 [1][9] - 法律需快速回应数字化发展带来的劳动者数字权利诉求,如离线权、算法的拒绝权和协商权 [9] - 通过就业促进立法确保劳动力供需总体均衡,鼓励新兴行业发展以创造更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9] - 完善就业服务立法以提高人力资源匹配效率和服务质量,并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和就业补助 [9] - 推动反歧视立法以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9] - 需补齐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以更好解决社会风险分担问题 [10] - 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背景下,需加强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以满足产业升级带来的就业需求 [10] - 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通过行政干预纠正违法行为,并利用调解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处理侵权问题 [10] - 工会在推动民主管理、增强凝聚力及参与多元纠纷解决等方面对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10]
【人民日报】冰城驿站,让温暖常驻(迈向“十五五”的民生图景)
人民日报· 2025-12-11 08:18
政策与规划背景 - 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1] - 地方工会计划在“十五五”时期进一步提升驿站服务质量和覆盖范围 [5] 服务设施与规模 - 哈尔滨市已建立668个户外劳动者驿站,包括固定站点和公交车改造的流动驿站 [4] - 驿站选址经过多部门共同商讨,重点布局在重点商圈、热门景区、快递分拣点等户外劳动者密集区域 [4] - 目前已有47个哈尔滨户外驿站获评全国最美驿站 [4] 服务内容与功能 - 驿站提供基础服务:取暖、热饮(如姜枣茶)、充电设备、微波炉加热饭菜、常用药品(创可贴、碘伏、感冒药)及护手霜等劳保用品 [2][3] - 驿站提供扩展服务:与社区合作引入志愿者提供免费理发、根据“微心愿”添置物品(如老花镜、一次性雨衣、暖宝宝)、政策宣传(如普惠服务政策、免费体检通知)以及技能培训信息(如“直播电商妈妈岗”培训) [3][4] - 驿站日均接待量可观,例如文中提及的驿站每天中午能接待近50人 [3] 特定事件与延伸布局 - 在亚冬会期间,哈尔滨在场馆周边设置了5个流动驿站,为志愿者和环卫工人等提供便捷服务 [4] - 未来5年,哈尔滨计划进一步加密驿站布局,重点在新兴商圈、郊区产业园、旅游景区增设站点 [5] 用户群体与反馈 - 驿站主要服务户外劳动者群体,包括环卫工人、外卖员、出租车司机、快递员等 [2][3][4] - 劳动者对驿站服务表示高度认可,称其为“临时的家”,并主动通过“微心愿”便签提出需求和建议 [2][4]
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机关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新华社· 2025-11-28 17:09
专项行动部署 - 最高检部署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检察环节治理欠薪工作 [1] - 专项行动旨在维护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 刑事打击与监督 - 全国检察机关要依法打击、从严惩处恶意欠薪犯罪,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功能 [1] - 对涉欠薪犯罪线索应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 [1] - 把追讨欠薪工作贯穿打击欠薪犯罪全过程,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履行支付义务 [1] 民事与行政诉讼监督 - 高质效办理涉欠薪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加强生效裁判执行监督以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 [2] - 加大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力度,识别并惩治破产、执行程序中的虚假农民工工资债权和虚假诉讼 [2] - 聚焦工程建设、网络订单配送、环卫等欠薪问题多发行业,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力度 [2] - 督促行政机关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等加强监管,强化对薪资类行政诉讼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 [2] 公益诉讼与综合治理 - 将治理欠薪工作纳入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重点,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强化劳动法律监督 [2] - 深化拓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2] - 开展检调对接,引导有和解意愿的企业与农民工协商调整薪酬水平、支付周期,妥善解决欠薪问题 [2] - 区分恶意欠薪与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欠薪的不同情况,统筹农民工权益保障和行业发展 [2] - 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注重大数据应用,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办理促进社会治理 [2]
最高检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聚焦工程建设、网络订单配送等多发领域
央视网· 2025-11-28 11:50
检察机关治理欠薪专项行动部署 -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维护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1] - 专项行动旨在结合巩固深化“检护民生”成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 刑事检察与打击恶意欠薪 - 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法打击、从严惩处恶意欠薪犯罪,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功能 [1] - 对涉欠薪犯罪线索应立案而不立案的,将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防止有案不立 [1] - 在打击欠薪犯罪全过程中贯穿追讨欠薪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嫌疑人主动履行支付义务 [1] 民事行政与执行监督 - 检察机关将高质效办理涉欠薪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加强生效裁判执行监督以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 [2] - 加大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力度,并识别惩治破产、执行程序中的虚假农民工工资债权和虚假诉讼 [2] - 聚焦工程建设、网络订单配送、环卫等欠薪多发行业,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力度 [2] 公益诉讼与综合治理 - 将治理欠薪工作纳入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重点,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强化劳动法律监督 [2] -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检调对接,引导有和解意愿的企业与农民工协商调整薪酬支付 [2] - 区分恶意欠薪与因生产经营困难欠薪等不同情况,统筹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公司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