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差异化分红
icon
搜索文档
财通证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9:0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1][2] - 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涉及总股本4,643,760,927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股份40,741,98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4,603,018,941股 [2]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6,332,083.51元 [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25日 [1][3] - 为保持总股本不变,"财通转债"自2025年7月17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2] 除权(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1)元/股 [3]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1元 [3] - 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3] -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直接派发 [5]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5]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 [6]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099元/股 [7][8] - 香港市场投资者统一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099元/股 [9] - 其他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1元/股 [10]
长盈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09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1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介于2000万元至4000万元之间,回购期限为12个月[1] - 根据交易所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 以2025年3月31日数据为基准,总股本122,374,42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3,034,327股后,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数为119,340,099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67,004.9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3.26%[2]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回购账户股份增至3,115,598股,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数调整为119,258,828股,分红总额相应调整为5,962,941.40元[3]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仅现金分红且无股份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3]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19,258,828×0.05)÷122,374,426≈0.05元/股,最终除权参考价=前收盘价-0.05元/股[3] - 以2025年6月23日收盘价33.41元测算,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均为33.36元,差异率为0%,符合交易所规定(差异绝对值≤1%)[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与股东利益[5]
城投控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7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2] - 总股本为2,529,575,634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5,074,86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2,504,500,768股[5]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或回购股份数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3]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5,074,866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4] - 依据《公司法》第210条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4] 除权除息计算 - 以2025年7月2日收盘价4.23元/股为基准,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396元/股[5]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04元/股,两者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分别为4.1904元/股和4.19元/股[5] - 价格影响幅度为0.01%,小于1%的阈值[5] 法律合规性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监管指引要求[6] -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6]
福然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6 17:2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根据《回购规则》和《回购指引》规定 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2] -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回购议案 拟使用4000万至8000万元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回购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 截至2025年7月2日 公司已累计回购1,913,100股 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分配基数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准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637,412.15元(含税) [4]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以2025年7月1日收盘价13.81元/股为基准 [4] -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3.66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参考价格为13.6606元/股 两者差异仅0.0044% 影响极小 [4][5]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符合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条件 且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低于1% [5]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江西铜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启动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5月17日累计回购A股10,441,768股 [2]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存在差异 [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5年3月27日及6月6日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4] - 分配基数以总股本2,075,247,405股扣除回购股份10,441,768股后的2,064,805,637股为基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45,363,945.90元 [4][5]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减现金红利,以2025年6月17日收盘价22.19元/股计算,结果为21.49元/股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6965元/股,对应除权参考价为21.4935元/股 [5]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低于1%(0.016%),影响微小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6]
爱博医疗: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09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3,403,175股,回购专用账户持股142,800股(占比0.074%),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后的193,260,375股为基数,预计派发总额67,641,131.25元 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采用(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以2025年7月1日前收盘价68.85元/股测算,实际除权价为68.50元/股,虚拟除权价为68.5003元/股,差异率仅0.000438% [3] 合规性核查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股份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且对除权价影响绝对值低于1% [4] - 保荐人银河证券确认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相关ETF数据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 近五日涨幅0.92%,市盈率228.80倍 [6] - 最新份额29.7亿份(减少3.2亿份),主力资金净流入647.1万元 估值分位59.74% [6][7]
福莱蒽特: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3 16:1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采用差异化权益分派方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32,1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4][5] - 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32,607,900股为基数,每1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总股本为133,340,000股[5] - 差异化分红原因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4]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5] - 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1元/股,前收盘价20.50元/股,计算得出除权参考价为20.40元[5][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按总股本摊薄后为0.0995元/股,虚拟除权参考价为20.4005元,与实际参考价差异仅0.0025%[6][7]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规[1][2][7] - 公司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4][5]
香江控股: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18:1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通过回购议案,计划以不超过2.47元/股回购12,145,749至24,291,498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等用途 [2] - 截至2025年6月20日,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8,833,900股,占总股本0.576%,根据法规要求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4] - 因回购导致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4] 分红方案细节 - 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97,067,057.45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4]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3,249,604,222股为基数,共计分配利润35,875,178.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61,191,879.41元结转以后年度 [4] - 若实施分配前股本变动,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原则调整分红总额 [4] 除权除息计算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109元/股,实际分派为0.0110元/股 [5] - 以2025年6月20日收盘价1.58元计算,虚拟与实际除权参考价分别为1.5691元和1.5690元 [6]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参考价影响仅0.01%,远低于1%的临界值 [6]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回购监管指引》等法规要求 [7] - 方案对市场价格影响微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能科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1,000万至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期限为6个月[4] -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已回购671,100股,占总股本244,697,701股的0.27%,根据法规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5]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总股本244,697,701股中剔除回购账户313,000股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887,694.02元[5] - 截至2025年7月4日,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44,026,601股,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003元[6]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为32.09元[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1998元/股,实际分派为0.02003元/股,两者对除权参考价的影响差异仅为0.00016%,影响极小[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8]
大丰实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核心观点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分红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调整为54,924,889.37元(含税)[4][6]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893,71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导致差异化分红[5][6]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8] 差异化分红原因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608,123.83元,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净利润比例85.01%[4][6]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0,893,719股,根据相关规定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5][6] -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变动,现金分红总额由55,332,127.37元调整为54,924,889.37元[4][6]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6] - 截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总股本433,392,868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本为422,499,149股[6] - 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的股份回购金额为69,823,540.9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占净利润比例193.08%[5][6]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7] -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0.06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参考价格为10.0633元/股[7][8] - 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3%,低于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