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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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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制度来了!
清华金融评论· 2025-11-27 15:55
政策动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月度新闻发布会,宣布《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施行后已推出140余项配套制度,针对民营企业核心关切推动法律落实[3] - 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强调通过具体案例落实法律规定,旨在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治保障,下一步将以更大力度推动法律实施[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通过多部门协作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3] 会议活动 - 郑栅洁主任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就"十五五"时期服务业发展听取意见建议[4] - 《清华金融评论》12月刊以"黄金投资逻辑:历史周期与趋势演变"为主题开展征稿活动[4]
会议纪要不兑现怎么办?(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11-27 06:21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甲公司为开发房地产项目与原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面积136.8亩[1] - 项目施工前因征地补偿问题与动迁村民产生争议,公司为推进施工与村民协商达成调解协议[1] - 南阳市政府为支持项目作出办公会议纪要,承诺通过容积率、配套费政策优惠及协议出让约40亩土地作为对甲公司额外补偿[1] - 甲公司后续要求政府兑现承诺时遇到困难,会议纪要中关于40亩土地出让的承诺不符合法律规定,容积率优惠也因土地出让金补缴等问题未达成一致而未能兑现[1] - 甲公司因此将政府诉至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1]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要点 - 法院依据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认定地方政府应履行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和订立的合同[2] - 在会议纪要允诺的“在容积率、配套费等政策上给予优惠”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南阳市政府应积极与公司协商沟通,并就公司所受损失承担一定补偿责任[2] - 此案是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适用该法的“民告官”案件[2] -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地方政府应依法行政,通过守法诚信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应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保障自身权利[2] 政策与行业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2] - 案件判决有利于树立法治政府、诚信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形象,并推进地区法治环境与营商环境建设[2]
党员、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
人民日报· 2025-11-21 10:33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强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1]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写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1] -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法论 [2] 民营经济法治保障 - 民营经济促进法应运而生,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2] - 法律规定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3] - 法治为“地瓜经济”理论在新时代深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 [3] 国家发展规划与改革的法治化 -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审议,明确规划编制应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公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4][5] - 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5] - 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分步骤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 [5] 基层治理与民生问题法治化解决 - 北京市延庆区黑汉岭村通过培养“法律明白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历史欠款问题,村集体经济从2021年的32万元增加到2024年的115万元 [7][8][9] - 北京有1.27万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实现全覆盖,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9] - 上海市依法完成6493户“拎马桶”改造任务,坚持依法补偿安置,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1] 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 -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量身定制”保障方案 [12][13] - 该制度借鉴社保普惠性,兼顾平台劳动者灵活性,加强创新制度供给 [13] 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 全面依法治国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要求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15] - 司法部组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15]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简化审查内容,解决餐饮经营者如制售“拍黄瓜”面临的许可困境 [16] 法治在特定领域治理成效 - 实施“醉驾入刑”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社会共识,治理成效显著 [19] - 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依法终结制度,改变信“访”不信“法”观念 [19] - 实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发布“饭圈”治理10条等法规,促进司法阳光公正和网络空间清朗 [19] - 香港国安法实施,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到治及兴的历史性跨越 [19]
杭州拟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
环球网· 2025-11-06 09:16
杭州市“润苗计划”政策目标 - 目标到2027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家、“好苗子”企业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2万家、“新雏鹰”企业300家、科技领军企业100家 [1] “好苗子”企业认定标准 - “好苗子”企业需满足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融资不超过2000万元或估值不超过2亿元 [1] -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市场空白及具有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 [1] 国家层面民营经济支持政策 - 今年4月30日中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旨在遏制针对民营企业的趋利性执法 [1] -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要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 民营经济行业贡献 - 民营经济贡献50%以上税收、60%以上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企业数量 [2]
(经济观察)聚焦民企“痛点”“难点” “十五五”谋划民营经济
中国新闻网· 2025-10-31 21:19
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 - “十五五”规划建议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与“难点”,旨在为释放活力提供制度支撑[1] - 规划建议强调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该法正式实施并于文本中26处使用“平等”、“公平”、“同等”表述,以法律护航民营经济发展[1] - 规划建议将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并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加强司法监督,以矫正不规范处罚现象[2] - 规划建议将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置于“各类经营主体”中同时部署,强调“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体现平等态度[2] 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 截至今年5月底,中国实有民营经济组织1.85亿户,其中民营企业数量超5800万户,较“十三五”末增长超过40%[1] - 民营企业数量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0%以上,提供了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 - 近年来民间投资增速低于全国投资增速,更明显低于国有投资增速,其占比已降至50%以下[2] 未来发展方向与措施 - “十五五”规划建议要求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高其比重[3] - 未来将着力聚焦“不平等”问题,激发民企优势与活力,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的新态势[3] - 预计民营企业将更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在诸多新赛道中继续担任主力军[3]
数说十四五︱“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累计受理案件18974.5万件 司法机关以高质量办案服务高质量发展
央广网· 2025-10-17 09:00
司法案件规模与效率 - 全国法院在"十四五"期间累计受理案件18974.5万件[1] - 2024年全国法院收案4602万件,较2020年增长41.5%[3] - 一、二审累计服判息诉率达到98.03%[3] 知识产权保护 - "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4万件[1] - 司法机关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品种权人,最高判赔额超过5000万元[1] -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导意见[1]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后,明确行政机关未履行行政允诺造成民企损失应承担补偿责任[2] - 通过政府守法诚信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经商环境建设[2] - 发挥破产审判的出清和挽救功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1] 民生与公益诉讼 - "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民生案件2346.6万件[3] - 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8万件,其中90%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 - 形成破解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世界性难题的"中国方案"[2]
以精准惩治保护民企利益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上海首例宣判
上海证券报· 2025-10-13 19:32
案件核心事实 - 某照明公司总经理郑某于2023年8月私下成立同业务公司某工业公司 [1] - 郑某自2024年2月起利用职务便利将原公司客户订单转移至其个人公司 并让原公司为其代工零配件 [1] - 2024年3月至11月15日 某工业公司通过截留订单实现销售额3700余万元 直接导致某照明公司损失经营利润200余万元 [1] - 郑某于2024年11月15日主动投案 家属代为退出200余万元赔偿公司损失 [1][2] - 2025年5月 郑某因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2] 案件的法律意义与适用 - 该案是上海法院首例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民营企业腐败行为进行刑事打击的判例 [1] - 案件审理严格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营同类业务"为构成条件 郑某行为违反公司法竞业禁止要求 [3] - 在危害后果认定上 聚焦高管"致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郑某行为造成公司200余万元损失被认定为重大损失 [4] - 本案是2025年5月20日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精神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 [2] 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 - 判决确认民营企业高管与国有企业高管在实施"靠企吃企"行为时将受到刑法同等力度制裁 [3] - 本案体现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平等保护精神 确保了不同所有制企业高管在刑事司法面前待遇一致 [3] - 相关认定贴合民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实际需求 体现了精准惩治腐败的刑事政策 [4]
“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洛阳举办
搜狐财经· 2025-09-29 16:01
会议背景与核心意义 - 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在洛阳举办,主题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会议旨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凝聚发展共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3] -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步入法治化保障新阶段 [3] 与会人员构成 - 参会人员包括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国务院国资委原监事会主席赵华林等多位部委原任官员及专家学者 [4] - 摩尔多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副大使、北马其顿共和国驻华大使馆政治参赞等国际嘉宾参会,带来国际视角 [4]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杂志相关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4] 主要观点与讨论 - 法治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线”和“助推器”,需通过严格规范执法保障企业财产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 [5] - 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需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6] - 法治化与信用化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双引擎”,需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与服务体系 [6] - 信用环境对民营企业融资、合作等环节有重要影响,应加强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以提供精准信用服务 [6] - 法治保障需与产业政策、创新政策协同发力,支持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发挥作用 [6] 企业代表反馈与会议成果 - 企业代表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有效缓解了经营中的后顾之忧 [5] - 会议搭建了政策解读、经验交流、需求对接的重要平台,参会企业代表进一步坚定了发展信心 [7] - 会议加深了各界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与认同,业内人士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将为民营经济带来更大生机 [7]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背景下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沪召开
搜狐财经· 2025-09-29 06:02
研讨会背景与目的 - 研讨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共同举办 [1] - 会议主题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背景下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 [1] - 会议聚焦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强化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并邀请国家机关、科研院校、协会商会、民营企业等专家代表参与研讨 [3] 核心法律与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 [5] - 2025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格权益等工作提出要求 [5] 专家建议与司法保护措施 - 专家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时,应注重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 [5] - 建议强化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职能,并健全对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审查制度 [5] - 建议完善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多元救济机制,规制刑事司法中的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问题 [5] 研讨会核心观点与司法理念 - 研讨会明晰了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全链条逻辑”,特别是针对“罪与非罪界定”、“涉案财产区分”等实践难点提供了解决思路 [5] - 会议强调了“治罪兼治理”、“慎罚慎刑”等理念,旨在贯彻司法实践中“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宗旨 [5]
最高法依民营经济促进法作出首个行政案件判决,涉政府不履行承诺
新京报· 2025-09-17 20:11
案件核心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 判令某市人民政府和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 [2] -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作出的首个行政案件判决 明确了行政机关未履行行政允诺造成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损失应承担补偿责任 [1][3] 案件背景与事实 - 2010年7月 河南省某市人民政府通过会议纪要同意某房地产公司增加征地补偿 并承诺通过土地出让、容积率、配套费等政策优惠予以补偿 [1] - 2012年4月 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补偿款 但市政府未能全部兑现其行政允诺 [1] - 房地产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在土地征收后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 [2] 法律依据与司法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地方政府的法定义务 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 - 判决依据《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 综合认定争议成因和过错责任 明确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责任分担比例并确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数额 [2][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该判决对行政机关未能履行行政允诺又不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作出规制 [3] - 有助于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践约守诺的作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