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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铆足干劲奋力攻坚 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中国发展网· 2025-07-18 15:05
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修复治理 - 相关部门需拓宽煤矸石消纳途径 对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台账 推动综合利用项目和技术攻关 [2] - 将严厉打击矿区周边和河道沿岸等重点区域的偷排乱倒等违规行为 开展地面巡查行动 [2] -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求产废企业承担全链条处置责任 引入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技术以减少煤矸石产生 [2] "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 - 生态环境局将统筹协调各部门 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 确保剩余项目10月底前主体完工 [2] - 针对监督和审计反馈问题 明确整改时间节点 落实周报告和月调度机制 [2] - 制定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 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和汛期管网排查 杜绝超标排污 [2]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 各县市区将部署面源污染管控 劣质油整治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 紧盯约束性指标 [2] - 相关部门将落实工地扬尘整治措施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和道路环境整治 [2] - 推动平川四县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工程 争取资金支持确保年底完成改造 [2] - 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 指导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 - 提高清洁运输比例 发展氢能重卡和新能源车辆基础设施 推动"公转铁" [2]
“谁受损,谁索赔”,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正酝酿
第一财经· 2025-07-18 13:15
有五种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损失,将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生态环境部正酝酿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将依据"谁受损,谁索赔"的原则,对于属于重大损 失的,启动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公开征求意 见。编制说明介绍,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职责发生调整,海洋生态环 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此外,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持续推进过程中又未将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明确"涉及海洋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缺少对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 规定。因此,制定《办法》是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陆海统筹、促进 与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协同的迫切需要。 磋商有利于降低索赔成本、提高索赔效率。编制说明提出,"索赔部门和赔偿义务人有意愿磋商的,索 赔部门可以启动磋商,无意愿磋商或磋商不成的,索赔部门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征求意见稿还同时参 考《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 察公益诉讼衔 ...
“十五五”时期要推动实现流域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两个转变”,对此该如何理解?
中国环境报· 2025-07-18 07:11
水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转变 - "十五五"时期将推动流域目标从"好Ⅲ水体比例"转向"优良水体比例",海洋目标从理化指标改善转向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1] - 治理思路从水环境质量改善向水生态系统健康转变,强调河流生态多样性与海湾生物群落完整性[1] - 战略部署回应人民对"清水绿岸、鱼鸥共舞"的生态需求,体现治理规律的深度把握[1] 当前治理成效与挑战 - 2024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90.4%,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83.7%,为更高标准目标奠定基础[2] - 部分水体存在生态系统完整性不足、生物多样性低、生境连通性弱等问题[2] - "十四五"期间长江流域率先建立涵盖水生生物、水生境等类别的综合评价体系[3] 政策实施与技术支撑 -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治理进入生态系统健康导向阶段[4] - "十五五"将新增水生生物指标监测,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滨海生态廊道修复等工程[4] - 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吸引资金投入生态修复[4] 行业行动方向 - 需提前部署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如清理整治小水电站并保障生态流量[4] - 强化陆海联动系统性恢复海湾生态链,推动流域自然湿地恢复工程[4] - 要求企业适应更高环保标准,参与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4][5]
周修远:让“绿种子”在更多人心中生根发芽丨2025十佳生态环境志愿者
中国环境报· 2025-07-17 16:36
自然科普专家周修远的专业成就 - 追踪解读亚洲象北上南归生态事件并接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采访 [1] - 主持"生物多样性100课"志愿服务项目,直接受益者达百万人次 [1][4] - 受邀登上全国性生态保护论坛并荣获2025年十佳生态环境志愿者称号 [1] 科普工作方法与内容形式 - 通过公益讲座、野外实地讲解、短视频、直播等形式传播知识 [3][4][5] - 将前沿科学知识转化为公众易理解的内容,如亚洲象行为生态意义解读 [4] - 结合生态研学活动带领学生进入自然保护区实践观测鸟类 [5] 专业背景与机构合作 - 参与青藏高原第二次科学考察并担任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纪录片科普顾问 [4] - 2020年加入云南省动物学会,2021年加入昆明环保志愿者组织 [4] - 作为"绿种子"行动专家合伙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 [4] 社会影响力与数据成果 - 志愿服务覆盖昆明市50余所中小学,线上线下受益者超100万人次 [5] - 主导的生态研学课题培养数百名青少年志愿者,多人获全国竞赛奖项 [5] - 科普视频与直播活动获得广泛社会关注 [5] 荣誉与行业认可 - 获"昆明市优秀环保志愿者""昆明市生态科普优秀工作者"等称号 [5] - 多次在重要生态保护论坛分享经验 [5] - 坚持创新传播方式以提升科普效果 [6]
全国先进工作者丨景红彩: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中国环境报· 2025-07-17 09:36
"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句话,被有着22年信访工作经验、5年执法经历的景红彩深深刻进了心里。 作为山西省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兼任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党组书记,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后,景红彩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几 分:"要解决好每一件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让群众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环境执法必须专业 这份为民服务的温度,也被她融入执法工作之中。 处理信访案件坚持"四不放过" "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检验。"这是景红彩常挂在嘴边的话。"初入环保队伍时,我从前辈手中接过那本沉甸甸的信访记录本,里面记满了群众的 期盼,处理信访案件必须公开透明,让群众满意。"景红彩说。 这样的信念,是在处理上万件信访案件、接待上千次群众来访的实践中,一遍遍淬炼出来的。 2018年3月的一个深夜,环保举报平台出现23条指向同一企业产生刺鼻气味的举报信息,景红彩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并带队奔赴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发现, 某企业在搬迁过程中部分原材料泄漏,导致气味刺鼻。污染消除后,他们没有立刻回家,而是赶到举报群众居住的小区,挨家挨户反馈处理结果。 这样的场景,在景红彩的信访生涯中不胜 ...
年产值43亿元,邹城蘑菇一口鲜里藏着“全链好功夫”
齐鲁晚报网· 2025-07-16 23:16
产能与供应链 - 邹城市食用菌产业园每日供应北京市场300吨鲜菇,占首都市场每日食用菌供应的三分之一 [1] - 友泓生物采用工厂化生产模式,日产金针菇160吨,年产值达2.8亿元,产品销往北京、山东、天津、郑州等地 [2] - 邹城市食用菌种植规模达2600万平方米,年产鲜菇45万吨,其中工厂化金针菇产量约占全国工厂化金针菇的14% [3] - 友和生物每日出口杏鲍菇超20吨,价格是传统袋栽产品的两倍 [3] 技术与智能化 - 友泓生物使用液体菌种制备技术加瓶栽工艺,实现全年不间断生产 [2] - 世纪智慧农业采用智能化恒温菇房,工厂化率达90%以上,选育的双孢菇新品种'SJ-001'达到即食标准 [4] - 友泓生物引入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生产环节机械化程度达80%以上,200多个库房仅需12名员工操控 [5] - 邹城食用菌产业智慧化种植超八成,应用的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模拟生态环境智能化控制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 菌种研发与创新 - 邹城食用菌现有金针菇、杏鲍菇、双孢菇、秀珍菇等20余个名优品种,"玉木耳"富含蛋白质和17种氨基酸 [6] - "友和03"金针菇菌种获农业农村部品种保护权,降低了菌种采购成本并提高规模化出菇能力 [6] - 液体菌种生产技术使杏鲍菇生长周期从70-80天缩短至55天,生物质转化率提高到120% [6] - 邹城与国际蘑菇学会、中国农科院等30余所高校院所合作,承担49项重点科技项目,研发56项新技术 [7] 产业链与品牌价值 - 光头李记每年通过互联网销售果蔬冻干品800余吨,产品进入欧美、东南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8] - 邹城已培育一批深加工企业,开发冻干香菇脆、银耳羹等产品,正在建设7.5万平方米的研发中心和加工车间 [8] - "邹城蘑菇"品牌价值达50.38亿元,荣登2024中国食药用菌区域品牌榜首,跻身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强 [9] 未来发展规划 - 邹城市将围绕食用菌特色主导产业,实施五大行动,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步伐,孵化精深加工项目 [10]
昌江昌化镇积极发挥榜样力量,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创文”
海南日报· 2025-07-16 09:28
昌江昌化镇积极发挥榜样力量,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创文" 从个人之力到"大家一起行动"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阳秀 "创文工作刚启动那会儿,抱怨声不少,如今大家都很支持。"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居民罗 微在接受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许多街坊的心声。 昌化镇在创建全国文明村镇过程中,居民实现从被动配合到主动参与,当地注重发挥"榜样力量"功 不可没。 推进环境卫生整治、评选村民道德红黑榜、促进全民阅读、开展丰富文体活动……自创建全国文明 村镇工作开展以来,昌化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在各个方面都积极运用榜样力量作为引导,带动全民参 与,全方位落实各项工作,随之而来的是整体人居环境和居民文明素养的持续提升,并于今年5月获评 全国文明村镇。 如今,昌化镇的文明之风已吹遍大街小巷。这座滨海小镇,正以文明之光照亮未来之路。(海南日 报石碌7月15日电) 该镇渔民钟强彬自2002年起就开始出海打鱼,多年来靠海吃海的他除了捕鱼,还主动打捞海上浮沉 的塑料垃圾。"起初清理缠在渔网上的垃圾只为方便,后来才明白这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钟 强彬说。 这份朴素的坚持从个人习惯逐渐演化为影响深远的力量。2023年,钟强彬获 ...
以标识化管理促进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中国环境报· 2025-07-16 07:13
生态环境执法标识化管理创新 - 生态环境部提出"强化标识化管理"举措,通过数据标签重构执法监管逻辑,将检查对象的多维度要素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的"数字标识",实现精准监管[1] - 标识化管理通过精准定位监管重点,使执法资源投入与环境风险等级相匹配,解决传统监管中资源分配不均问题[1] - 该举措有助于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提升执法效能[1] 标签建立与数据整合 - 标签建立需因地制宜,按空间维度、行业维度和行为维度分类,并根据本地特点补充个性化标签[2] - 数据整合需多方协作,将分散的监管要素转化为结构化治理语言,建立多维度"数字档案"[2] - 通过对接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系统采集全面数据,并加强跨部门数据交互,将企业用电、用水等信息转化为动态标签[2] 动态维护与能力提升 - 建立常态化标签维护机制,完善数据自动交叉比对功能,设定异常阈值实现动态预警[3] - 推行"检查即更新"制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需及时更新企业相关标签信息[3] - 基层需联合科研院所等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定期开展轮训提升实操能力,并将标识化管理纳入执法考核体系[4] 行业影响与实施建议 - 火电、印染、化工等行业将受到重点监管,需建立特征污染物等专业标签[2] - 化工园区等特殊区域需增设危废产生类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个性化标签[2] - 建议基层从标签建立、数据整合、动态维护、能力建设四个维度落实标识化管理要求[1][2][3][4]
化工生态环境前沿交叉新技术专题论坛在京举办
环球网资讯· 2025-07-15 18:45
论坛背景与主题 - 第二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化工生态环境前沿交叉新技术"专题论坛于7月8日在北京举办 [1] - 论坛由中国科协主办、中国化工学会承办,聚焦化工过程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交叉研究 [1] - 旨在推动化工与生态环境领域的协同创新,展示前沿技术进展 [1][7] 上午报告环节核心内容 - 中国科学院院士李静海探讨工业智能化的多层次时空复杂结构解析 [3] - 江桂斌院士分析新污染物研究面临的问题 [3] - 清华大学李俊华教授展示烟气碳捕集利用技术与工程应用最新成果 [3] - 大连理工大学全燮教授介绍导电分离膜及其水处理电膜工艺优势 [3] - 南京工业大学丁晓斌教授研究面向大气污染物治理的分离膜技术 [3]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杨天学研究员聚焦固废分质利用与污染控制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贡献 [3] 下午报告环节核心内容 - 中国工程院院士汪华林分析碳污减排与资源化路径 [5] - 创新方法研究会理事长黄晶解读碳中和背景下化工行业前沿交叉技术趋势 [5] - 哈尔滨工业大学王爱杰教授提出低碳约束下工业园区水系统智能管控方案 [5] - 上海交通大学唐鸿志教授探讨合成生物学在环境修复中的应用 [5] - 天津商业大学陈冠益教授等学者分别就化工固废热化学处理、二氧化碳催化转化、石化环保技术等课题进行报告 [5] 论坛成果总结 - 论坛覆盖"新污染物-碳中和-绿色技术"全链条研究 [7] - 展示了化工生态环境领域前沿交叉新技术的最新成果与发展趋势 [7] - 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刚肯定论坛对行业协同创新的推动作用 [7]
严惩车检造假!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7-15 10:33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 - 文章核心观点:人民法院通过发布3件典型案例,展现对机动车环境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旨在规范行业行为、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绿色发展[1] 案例1: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 基本案情:检测公司购买OBD模拟器和作弊软件,为400余辆不合格车辆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两年内曾两次受行政处罚[5] - 裁判结果:公司被判罚金30万元,相关责任人获刑1年6个月至8个月并处罚金[7] - 典型意义:严惩排放检验机构造假行为,净化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8] 案例2: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龙游某汽车租赁服务部、李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 基本案情:李某改装12辆租赁车三元催化器并销售牟利,租赁部知情后仍继续出租,造成氮氧化物排放227.115Kg,生态环境损害6928元[9] - 裁判结果:经调解,租赁部与李某各承担一半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0] - 典型意义: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大气污染责任,警示修理租赁行业合规经营[12] 案例3: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案 - 基本案情:检测公司违规对5辆车出具虚假排放报告,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万元后拒不缴纳[13] - 裁判结果: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罚没款已全额执行完毕[14] - 典型意义:司法强制力支持行政处罚,遏制检验机构造假行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