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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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境外联合投资体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控制的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将其持有的美国利盟100%股权出售给施乐公司,交易前公司间接控制美国利盟63.59%股权 [3] - 交易对价为15亿美元基准金额,需调整预估融资负债(-13.81亿美元)、预估净营运资金(-0.1亿美元)、预估交割日现金(+0.65亿美元)及预估交易费用(-0.84亿美元),最终预估购买对价为0.9亿美元 [4][10] - 最终交易对价调整幅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交割后需根据实际财务数据确认最终金额 [4][10] 交易标的与参与方 - 标的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为美国特拉华州注册的控股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9日,主要办公地址位于肯塔基州列克星敦市 [6] - 交易买方施乐公司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Xerox Holdings Corporation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文档管理系统及数字化解决方案 [6] - 卖方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由开曼子公司I全资控股,成立于2016年4月12日 [6] 交易性质与审批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4年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52.43%,营业收入占60.43%,均超50%阈值 [7] - 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或控制权变更,上市公司实控人仍为汪东颖、曾阳云及已故李东飞(股权继承办理中) [8] - 交易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获施乐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完成CFIUS等外部审批程序 [8][9] 交割实施情况 - 交割于2025年7月1日完成,买方已支付0.9亿美元预估对价(其中0.6亿美元付至卖方账户,0.3亿美元进入托管账户) [10] - 标的资产股东变更已完成,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交割后需处理最终交割报表调整及过渡期义务金额确认 [11][13] - 交割前标的公司委任Chuck Butler为CFO、Brent Lambert为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以配合协议执行 [12] 估值与财务影响 - 中联国际采用收益法(1.72亿美元)和市场法(1.98亿美元)估值,扣减预计支出后对应0.99-1.25亿美元,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7] - 标的公司2024年归母净资产12.26亿元,仅占上市公司12.21%,显示其杠杆率较高 [7]
纳思达: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通过境外联合投资体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控制的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将其持有的美国利盟100%股权出售给施乐公司,交易前公司间接控制美国利盟63.59%股权 [6] - 交易对价计算方式为:预估交易对价=15亿美元基准金额-预估融资负债+预估净营运资金调整数+预估交割日现金-预估交易费用,最终交易对价调整幅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 [6] - 估值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得出美国利盟100%股权估值分别为1.72亿美元和1.98亿美元,扣减预计支出后参考金额为0.99亿美元和1.25亿美元 [7] 交易性质 - 标的公司美国利盟2024年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比例分别为52.43%和60.43%,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8] - 交易不涉及关联方,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 [9] - 交易为现金出售资产,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9] 交易实施情况 - 交割日期为2025年7月1日,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包括行政审批、股东大会批准及合同义务履行等 [10][11] - 交割时预估购买对价为0.90亿美元,其中基准金额15亿美元,调整项包括-0.10亿美元净营运资金、-13.81亿美元融资负债、+0.65亿美元交割日现金及-0.84亿美元交易费用 [11] - 标的资产已完成股东变更,买方施乐公司持有美国利盟100%股权,债权债务未转移 [12] 交易执行细节 - 交易实施情况与披露信息无重大差异,标的公司仅在交割前委任了首席财务官和首席法律顾问,无其他人员调整 [13] - 交易各方正常履行《股权购买协议》及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14] - 后续事项包括最终交割报表确认、协议义务履行及信息披露等,实施无重大法律障碍 [14] 财务顾问结论 - 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操作规范且信息披露充分 [15]
核心条款未谈拢 成都先导放弃收购海纳医药
中国经营报· 2025-07-03 16:22
收购终止事件 - 成都先导公告终止收购海纳医药约65%股权,原因是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范围、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 [1] - 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低开,盘中跌超7%,截至7月2日收盘报16.35元/股,跌幅1.98% [2] - 交易自3月签署意向书后持续推进,5月30日仍表示"积极推进",但6月29日突然终止 [2] 交易细节 - 收购原计划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转让实现,交易完成后成都先导将成为海纳医药控股股东 [2] - 公司组织中介机构进行深入尽调并多次协商,最终因核心条款分歧终止 [2][3] - 交易尚处筹划阶段,未签署正式协议,终止不产生违约责任 [3] 战略意图 - 收购旨在将业务从新药发现拓展至药学研究/临床研究/生物检测等领域,构建一站式CRDMO服务体系 [3] - 海纳医药在制剂工艺等下游环节的经验与公司研发能力具有高度互补性 [3] - 并购预期可平衡收入结构、扩大客户覆盖、带来稳定现金流 [3] 标的公司情况 - 海纳医药主要从事仿制药、改良型新药研发的一体化全流程医药研发,采用"CXO+MAH"业务模式 [4] - 业务包括医药研发服务和自持品种销售两大类 [4] - 2023年曾赴创业板IPO,但2024年6月主动撤回上市申请 [4] 公司经营状况 - 2024年营收4.27亿元(同比+14.99%),净利润5135.71万元(同比+26.13%),扣非净利润5743.72万元(同比+1563.94%) [7] - 2025年一季度营收1.07亿元(同比-0.6%),净利润2828.44万元(同比+102.9%),扣非净利润1750.56万元(同比+113.63%) [7] 股东动态 - 收购推进期间遭3名股东减持:钧天投资减持217.54万股(金额3644.87万元),华博医疗减持200万股(金额3175.36万元),安吉东方减持481.74万股(金额7897.61万元) [6] - 减持价格区间为13.92元-17.79元/股 [6]
海南高速: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7
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51.0019%股权 [1][2] - 交易完成后交控石化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2]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交投的控股子公司 [1][2] - 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且不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1][2]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交易对方为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9日注册资本24,575.71万元 [2] - 经营范围包括服务区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汽油柴油天然气零售新能源开发等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标的公司为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4日注册资本3,643.00万元 [3] - 经营范围包括成品油零售电动汽车充电经营公路服务区管理汽车维修等 [3] 协议主要内容 - 公司将以现金购买交控石化51.0019%股权并以202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 [3] - 交易对方承诺不与其他第三方就标的资产转让进行实质洽谈或设置权利负担 [3] - 协议有效期12个月具体交易细节以正式协议为准 [4][5] 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 交易有助于公司回归交通主业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丰富交通产业生态业务 [5] - 符合公司打造综合交通服务集团的战略目标为股东创造价值 [5]
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5]第12-00002号)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公司基本情况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4日,2023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21,注册资本80,000万元 [1] - 公司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1] - 公司属于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主要产品为铁精粉,经营范围包括矿产开发及加工、矿业投资、矿产品销售等 [1]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葱岭能源87%股权(葱岭实业82%+JAAN INVESTMENTS 5%),交易完成后葱岭能源将成为全资子公司 [2] -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发行价格为5.1125元/股,发行数量116,528,117股 [2] -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 [4] - 葱岭实业取得的股份有12个月法定锁定期和24个月自愿锁定期安排 [2] 标的公司情况 - 葱岭能源成立于2004年3月27日,注册资本25,000万元,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水力发电等业务 [5] - 公司拥有矿产资源开采、水力发电等许可经营项目,以及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等一般项目 [5] - 营业期限至2064年3月26日,注册地址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 [5] 备考财务报表编制 - 假设重组已于2024年1月1日完成,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7] - 87%股权对价68,512.5万元(现金8,937.5万元+股份59,575万元) [7] - 葱岭能源评估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4,065.59万元 [9] - 商誉金额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保持不变 [10] 会计政策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5-50年,机器设备2-15年 [35] - 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按证载期限摊销,采矿权、地质成果按产量法摊销 [39] - 收入确认原则:以本公司检测结果为依据的销售在交付后确认,以客户检测结果为依据的销售在结算单签署后确认 [48] - 安全生产费按国家规定提取,计入成本或损益,使用时分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处理 [58]
海南高速:拟购买交控石化51%股权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快讯· 2025-07-02 19:47
智通财经7月2日电,海南高速(000886.SZ)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交商集团持有的交控石化 51.001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控石化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 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交投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海南高速:拟购买交控石化51%股权 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锦龙股份: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交易概述 - 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向东莞金控和东莞控股组成的联合体转让东莞证券3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0%)[1]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1] 交易实施情况 - 标的股份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交割手续[1] - 受让方已分两笔支付全部交易对价:第一笔90,870.168万元在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90,870.168万元在股东名册变更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1][2] 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 - 交易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2] - 未发现交易实施情况与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2] - 除董事会秘书及标的公司部分高管变更外,公司及标的公司治理层未发生其他变动[2] 法律顾问(金桥百信律所) - 《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且交易对价支付完毕[3][4]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发现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4] - 相关承诺方未违反《重组报告书》披露的承诺条款[4] 后续事项 - 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协议及承诺[2] - 公司需完成法律法规要求的后续信息披露[2]
锦龙股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交易概况 - 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东莞证券3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0%),交易完成后仍持有东莞证券20%股份 [4] - 交易对方为东莞金控(受让12.9%股份)和东莞控股(受让7.1%股份),总交易价款22.72亿元 [4][7] - 标的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东莞证券全部权益评估值113.90亿元,增值率24.98% [5][7] - 转让价款分两笔支付:第一笔13.63亿元(含东莞金控8.79亿元、东莞控股4.84亿元),第二笔9.09亿元(含东莞金控5.86亿元、东莞控股3.23亿元) [8] 交易性质 -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数据的比例分别为52.76%、73.19%、224.49% [10] - 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实控人仍为杨志茂 [11] 实施进展 - 交易已获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批准,完成全部22.72亿元价款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东莞金控12.9%、东莞控股7.1%) [11] - 标的公司债权债务未转移,不涉及证券发行 [11] - 实施过程与披露信息无重大差异,仅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标的公司部分高管(总裁、副总裁)发生变更 [13] 合规性 - 未发现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正常履行 [14]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5]
卧龙新能: 卧龙新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卧龙舜禹出售持有的上海矿业9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海矿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退出铜精矿贸易业务 [5] - 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22,690万元,较净资产增值4,166.24万元,增值率22.49%,交易价格因分红事项由22,050万元调减至19,111.17万元 [6] - 过渡期损益安排明确:若标的净资产增加由公司享有,若减少则由交易对方承担 [7] 交易性质分析 -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2024年营业收入247,621.64万元占公司同期营收68.58%,超过50%标准 [8][9] - 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卧龙舜禹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9] - 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不涉及股权结构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建成 [9] 交易实施进展 - 已完成全部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交易对方内部审批 [10] - 资产过户完成:标的股权已登记至卧龙舜禹名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 [10] - 资金支付到位:交易对方已支付19,111.17万元对价 [10] - 担保情况:公司对上海矿业的担保已到期解除,无新增关联担保 [12] 中介机构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确认:交易程序合规、对价支付完成、信息披露充分,无重大差异 [14] - 法律顾问金杜律所认为:交易已满足生效条件,资产过户及付款完成,后续事项无实质性法律障碍 [14]
卧龙新能: 卧龙新能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30
交易概述 - 卧龙新能将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给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1] - 交易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全部完成,上海矿业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交易实施细节 - 标的资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过户至卧龙舜禹名下 [2] - 卧龙舜禹已支付19,111.17万元股份转让价款 [2] - 后续事项包括过渡期损益审计、协议履行及信息披露义务 [2] 中介机构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交易程序合规,标的资产过户及对价支付已完成,信息披露无重大差异 [3] - 法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确认交易已满足生效条件,标的资产过户及对价支付完毕,后续事项无实质性法律障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