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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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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04:5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0628,证券简称为高新发展 [1]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6]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重要事项 -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嘉华美公司合同纠纷案尚在执行过程中,涉及执行案款4.829亿元 [6] -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转让成都交子期货有限公司33.75%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交易价格为26,973.503万元 [7] - 公司及子公司放弃对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相关交易尚在进行中 [8] - 公司子公司倍特数能出资340万元设立四川瑞晟愿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7% [9]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 [11] -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140,292.63元,将减少同期利润总额 [13][22] - 董事会通过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办法》 [14][16] 财务数据 - 2025年半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77,336.15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32,534.38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359.23元 [23] - 2025年半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243.80元 [24] - 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157,491.37元 [25]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03:12
公司治理与会议情况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11人 实际出席11人 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 - 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会计政策变更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 [4][5][6][7][8][9][10][12] 半年度报告披露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4] - 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1]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为调整分部报告列报口径 原分为管业、流体机械两个分部 变更为工程承包及设备成套、产品、技术服务及其他三个分部 因公司逐渐退出管材业务 原有口径不能准确反映实际经营分部 [16][17][18][19] - 变更自2025年半年度报告起实施 不影响财务报表数据和列报 仅影响分部报告列报 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15][16][20] - 变更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获全票同意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12][21][22] 业务结构调整 - 工程承包及设备成套分部包括市政环境综合治理、给排水、环境模拟与控制、油田智能装备、提取分离、展陈等专业领域业务 [20] - 产品分部包括制冷热泵及试验装置、阀门、分离机械、泵、高压水射流、风机、科普装置、机械密封件、阀片、塑料管材等业务 [20] - 技术服务及其他分部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以及劳务类、租赁类业务 [20]
国机通用: 国机通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8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调整分部报告列示口径 自2025年半年度报告起实施新分部报告标准[1][2] - 变更仅影响分部报告的列报方式 不影响财务报表数据及列报 对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影响[1][2] - 董事会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符合监管规定并能更客观反映业务状况[3][4] 分部报告结构调整 - 原分部划分为管业和流体机械两个业务分部 因公司逐渐退出管材业务而调整[1][2] - 新分部划分为工程承包及设备成套 产品 技术服务及其他三个业务分部[1][2] - 工程承包及设备成套分部涵盖与控制 油田智能装备 提取分离 展陈等专业领域业务[2] - 产品分部包含射流 风机 科普装置 机械密封件 阀片 塑料管材等设备制造业务[2] - 技术服务及其他分部涵盖技术开发 劳务服务 租赁服务等业务类型[2] 变更实施安排 - 变更自2025年中期报告开始执行 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2] -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变更旨在提供更可靠 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分部情况[1][2]
锐捷网络: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35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66.49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50.43亿元增长31.8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54亿元大幅增长194.00%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684元/股,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0.1933元/股增长194.05%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50%,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3.57%提升5.93个百分点 [1] 资产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00.60亿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的95.03亿元增长5.85%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16亿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的45.75亿元增长3.08%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改善74.32% [1] 股东结构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国有法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境内非国有法人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2] - 招商银行-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基金持股0.41%(323.88万股)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境外法人股东现身十大股东名单 [4] - 福建星网锐捷与厦门锐进东方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4] 会计政策调整 -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数据,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质保预计负债调整至"营业成本"科目 [2] -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报告期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的可比性 [1][2] 利润分配方案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1] 公司治理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4][5] -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及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5]
国元证券: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9 20:41
会计政策变更 -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基差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变更为净额法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要求 [1] - 公司自2025年开始执行新收入确认方法 并对上年同期营业收入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以保证数据一致性 [1]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并在2025年7月15日发布的半年度业绩快报中作出相关说明 [1] 监管规范 - 行业监管机构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新管理规则 明确要求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贸易类业务收入 [1] - 新规对期货行业收入确认标准进行统一规范 影响所有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方式 [1] 财务报告影响 - 收入确认方法变更将显著降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 因净额法仅确认净收益而非全额交易额 [1] - 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将使财务数据更具可比性 但会改变历史收入水平 [1]
达实智能: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7: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禁止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财务指标 [2] - 制度涵盖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具体执行标准 [1][2][5]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分为依法变更和自主变更两类,财务部负责拟定变更申请报告 [7] - 依法变更会计政策需在公告中说明变更日期、原因、前后政策差异及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影响 [8]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需额外说明变更合理性,若导致最近两年年报盈亏性质改变需特别说明 [9]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若对最近一年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超过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 -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需包含追溯调整影响、主要财务指标变化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事项 [17][18] 会计估计变更 -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参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履行披露义务 [12] - 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年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超过50%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会计师专项意见 [5] - 变更需披露日期、原因、前后估计差异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9]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被责令改正、董事会决定更正或证监会认定的情形 [13] - 更正后财务信息需以临时报告披露,格式需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 [13][14] -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或专项鉴证 [15] - 更正公告需说明性质、原因、对财务状况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 [20] - 更正后财务报表需突出显示受影响数据,三年以前年度更正若对最近三年无影响可免于披露 [22][23] 决策程序 - 财务部门负责研究变更事项、草拟方案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董事会秘书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 [5] - 变更事项需按程序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核后执行 [5][6] - 未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的自主变更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16] 信息披露要求 - 依法变更会计政策需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告 [10]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需披露董事会决议、审计委员会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如需股东会审批) [18] - 会计差错更正需披露更正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披露需在两个月内完成 [20] 术语定义 - 定期报告指变更日后尚未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24] - 影响比例计算基于变更后与假定不变更数据的差额绝对值除以原数据绝对值 [24][11] - 重要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关键财务指标的确定方法 [24]
浩物股份: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变更及更正程序,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明确信息披露要求 [1][2][3] - 制度严格区分法律强制变更与自主变更的决策流程,要求重大变更(如对净利润或净资产影响超50%)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4][5][6] - 会计差错更正需按监管要求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包括受影响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并区分不同时期更正的处理方式 [9][10][11]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分为法律强制变更和自主变更,均需在申请报告中说明变更日期、原因、前后政策差异及对公司业务范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影响 [2][3][7] - 自主变更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包括审计委员会意见及董事会关于变更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4][8] - 若变更对最近一年净利润或最近一期净资产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4][5] 会计估计变更 - 会计估计变更需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自主会计政策变更要求履行披露义务 [5][8] - 若变更对最近一年净利润或最近一期净资产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不晚于发出股东会通知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5][6] - 影响比例计算基于变更后会计估计适用下净利润或净资产与原数据的差额绝对值除以原数据 [5][6]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监管责令改正、董事会决定更正或证监会认定的情形,需以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 [6][9] - 更正公告需包括差错性质及原因说明、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更正后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以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9][10]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或专项鉴证,并区分不同时期更正披露要求(如最近三年无影响可不披露) [6][9][10] 信息披露要求 -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需包含变更概述、影响说明、追溯调整导致盈亏性质改变的说明(如有)及监管要求的其他事项 [7][8]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或重要会计估计需在董事会审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包括变更详情、影响、审计委员会意见及股东会安排(如需) [8][9] - 更正后财务报表需以黑色加粗字显示受影响数据,并按要求披露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最近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 [10][11] 制度执行与定义 - 制度明确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关键术语定义,并规定制度与以往规定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10][1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11][12]
海南机场: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公司明确禁止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财务指标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涵盖变更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1][2][4] 决策程序 -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由总裁组织领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计划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研究事项及草拟方案 [2] - 会计政策变更分为依法变更和自主变更,均需专项分析报告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 - 依法变更会计政策需董事会审议批准,自主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需独立董事意见,必要时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及股东大会审议 [2] -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或有事项的确认需遵循相关准则,并按内部控制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3] - 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审计或专项鉴证 [3] - 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自主变更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前期差错更正处理,重大差错需对责任人处分 [4] 信息披露要求 - 需披露更正事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财务指标,包括受影响项目名称、金额及相关附注 [4] - 涉及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需说明更正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影响 [4] - 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需披露更正后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附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披露需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在2个月内完成披露 [4] - 半年度或季度报告更正需披露更正后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5] - 无法追溯调整的差错需说明原因及更正的时点、具体情况 [5] - 需披露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更正事项的说明及责任人处理结果 [5] - 会计政策变更需披露变更性质、内容、原因、日期、变更前后政策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5][6] - 会计估计变更需披露变更内容、原因、日期及对当期和未来期间损益的影响,若影响数不能确定需披露事实和原因,并分析变更日前三年对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的影响 [6]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或重要会计估计需在董事会批准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告需包括变更内容、范围、影响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6][7] - 会计差错更正需以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报表包括受影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年度报表和最近一期中期报表,或本年度受影响中期报表,或上一会计年度未披露年度报表时受影响中期报表 [7] - 对三年以前财务信息更正且对最近三年年报无影响的,可免于披露 [8] 制度附则 - 定义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比例计算方法 [8] - 列举重要会计估计包括存货可变现净值、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合同完工进度、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债务重组公允价值、预计负债估计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租赁费用分摊、企业合并成本等 [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并立即修订制度 [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10]
ST长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4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要求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明确禁止利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操纵财务指标 [2][4] 决策程序 - 财务部门负责研究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草拟方案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董事会秘书负责与监管部门沟通,最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3] - 会计政策变更分为依法变更和自主变更,均需提交申请报告说明变更日期、原因、前后政策差异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4]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若影响最近一年净利润或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超50%,还需股东会审议 [4] - 会计估计变更比照自主会计政策变更程序执行,影响达相同标准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4][5] - 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被责令改正、董事会决定更正或证监会认定的情形,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或专项鉴证 [5][6] 信息披露 - 依法变更会计政策时,公告需包含变更概述、原因、影响及追溯调整导致盈亏性质改变的说明(如有) [7]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时,额外披露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意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如需股东会审批) [7] - 会计估计变更披露要求与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一致 [7] - 会计差错更正需以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包括董事会说明、财务影响、审计报告及审计委员会意见,更正数据需以黑体字突出 [8][9] - 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更正且不影响最近三年报告的,可免于披露 [9] 附则定义 - 明确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日、会计估计变更日及重要会计估计(如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等)的具体含义 [9][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1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7-31 02:47
公司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6 [1]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涉及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项目 [4]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7] 董事会决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 [12]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14]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82万元 [16][86] -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5亿元 出租房屋300万元 [20]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 [23] - 制定及修订26项内部制度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25][36] - 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刘文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8] - 拟定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40] 监事会决议事项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 [45] -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确认符合监管规定 [46] - 同意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认为定价公允 [47]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51亿元 发行费用8992.92万元 [5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29亿元 结余2.12亿元 [53] - 设立12个募集资金专户 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57][6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8]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将1.01亿元调整至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 [73] - 未使用募集资金2.12亿元 其中1.3亿元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 [81]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4次 监督管理措施13次 [85] - 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86] - 2025年度审计费用82万元 含年报审计55万元和内控审计27万元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