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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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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29
核心观点 - 中国银河证券董事会全票通过多项议案 包括会计政策变更 半年度报告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高管薪酬清算 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事项 [1][2][4][5][6] 会计政策变更 - 董事会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2] - 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 半年度报告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 中期利润分配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人民币 [3] - 以总股本10,934,402,256股为基数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13.67亿元人民币 [3] - 现金分红占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64.88亿元的比例为21.07% [3] - 分配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3] - 该议案已获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4] 高管薪酬清算 - 董事会通过2023年度高管薪酬清算方案 涉及董事监事薪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5] - 执行董事王晟 薛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 - 该议案已获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 - 范小云女士新增担任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5] - 调整后各委员会人员构成发生相应变动 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 - 该议案已获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5] 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会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授权董事长确定会议时间地点 [5] - 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 经营情况汇报 - 董事会听取202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汇报 [6] - 听取2025年上半年合规管理情况报告 [6] - 听取2025年上半年技术业务用房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6]
国泰海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20:17
会计政策变更背景 -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1][2] - 变更涉及将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处理 [2] - 企业通过频繁买卖标准仓单赚取差价且不提取实物商品时需适用新会计政策 [2]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 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准则 [2] - 变更后新增执行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规定 [3] - 未变更部分仍继续执行原有会计准则体系 [3] 财务影响分析 - 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未受影响 [3] - 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无影响 [1][3] - 投资收益调整增加9,374.17万元至303,684.39万元 [3] - 其他业务收入调整减少373,019.99万元至11,148.57万元 [3] - 其他业务成本调整减少363,645.82万元至2,674.62万元 [3] 公司治理程序 - 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议案 [1] - 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 [4] - 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 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4] 业务实质影响 - 标准仓单交易不再确认销售收入而计入投资收益 [2] - 期末持有未出售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 - 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1][3][4] -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4]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07:25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半年度经营情况 [11][12][86][87]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2024年6月30日可比期间数据 [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99,900股普通股 [5] -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制度修订及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80][81] 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 - 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7][18][19]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基础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23][25] - 全面修订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包括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26][27][28][29][30][31][32][33] - 更新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内幕信息管理 [34][35][37][38][39][40][41][42][43][44][45][46][58][59][60][61] - 新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专项制度 [66][67][68][69][70][71] 财务与募集资金管理 - 监事会确认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规定 未发现违规情形 [87]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77][78][79][88][89] 股东大会安排 - 计划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制度修订、募投项目变更等29项议案 [80][8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8-28 08:3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5.12元,募集资金总额200,345.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982.4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362.57万元 [1] -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20年11月30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15,026.37万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85,318.67万元汇入验资账户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8,177.92万元,包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15,950.33万元 [2]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公司与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符合监管要求且履行正常 [3] - 公司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4.03万元,全部存放于专户 [5][13]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82.57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360.49万元 [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6][7]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6,425.87万元,实际置换金额为15,950.33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12月完成 [8]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1年"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完成,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项目净额的1% [11] - 2023年"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11][12] 其他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 2025年上半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募资金使用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9][10][13][15]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16] 公司治理及重要事项 - 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回购注销,注销限制性股票7,000股和股票期权7,000份 [24][25][26]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共派发现金红利68,457,997.50元,不送红股且不转增股本 [27] - 公司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补选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并取消监事会 [28]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29] 股东持股及资本运作 - 股东清墨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3,603,052股(占总股本1.50%),实际减持3,200,000股(占总股本1.33%),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0] - 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申请材料,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备案申请 [31] 半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议 - 公司编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监管要求 [35][37]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8][40]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8 03:20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指出需阅读全文了解完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1] -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影响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科目 [3][4] - 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6][7] 公司治理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公司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8]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变更 [6][7] 财务数据调整 - 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数据 [3] - 变更影响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增加122,065元 销售费用减少122,065元 [4] - 母公司利润表同步调整:营业成本增加122,065元 销售费用减少122,065元 [4] 股东结构 - 前10名股东未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 股东持股情况以股为单位 [5][6] - 转融通业务未导致前10名股东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发生变化 [6] 利润分配与债券情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报告期无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无存续债券 [3][8][9]
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19
会计政策变更背景 -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要求企业将频繁买卖标准仓单以赚取差价且不涉及实物提取的交易视同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1] - 公司需根据该问答对相关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 [1] - 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3] 会计处理具体变更 - 变更前对标准仓单交易按总额法确认收入成本 [2] - 变更后按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不再确认销售收入 [2] - 期末持有未出售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模式和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梳理 [2] 财务数据影响 - 营业收入调整减少28.78亿元 从48.78亿元降至20.00亿元 [3] - 其他业务收入调整减少28.93亿元 从29.01亿元降至737.54万元 [3] - 投资收益增加1497.37万元 从8785.57万元增至1.03亿元 [3] - 营业成本调整减少28.78亿元 从41.12亿元降至12.33亿元 [3] - 其他业务成本调整减少28.78亿元 从28.83亿元降至417.52万元 [3] - 本次变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 净资产和总资产金额无影响 [3] 变更性质及合规性 -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的合理变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 -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4] -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4]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6 05:17
公司财务与会计政策 - 公司因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涉及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核算方式变更 原计入"销售费用"的项目调整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并贷记"预计负债" [2][3][4] - 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导致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 公司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6] -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且不涉及表决权差异安排 [5][7] 重要事项与关联交易 -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广东中宝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与万和配件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与万和集团借款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其中本金不超过60000万元 利息支出不超过6000万元) [8][9] - 公司拟通过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 用于泰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建设、肇庆生产基地技术改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鸿特以人民币8830万元转让其位于广东省台山市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给台山市鸿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
双杰电气: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审批和披露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的定义与范围 - 会计政策变更指公司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发生变化,需满足法律要求或提供更可靠会计信息时才可变更 [2] - 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包括交易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或对初次发生/不重要的交易采用新政策 [2][3] - 会计估计变更指基于最新信息对不确定交易事项的判断调整,需以资产/负债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变化为基础 [3] - 会计差错指会计核算中因计量、确认、记录等出现的错误,重大会计差错指金额占该类交易金额10%及以上且使报表不可靠的差错 [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的处理方法 - 会计政策变更需区分情况处理:法律要求变更时按规定执行,自主变更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 [4][5] - 若会计政策变更对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则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初应用新政策或采用未来适用法 [5] -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影响仅限当期则在当期确认,影响多期则在当期和未来期间共同确认 [5] - 会计差错处理需区分年度:本年度重大差错调整本年报表,以前年度重大差错调整发现年度期初留存收益,非重大差错均调整发现年度报表 [6] 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与披露要求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需由财务经理提书面报告说明合理性及财务影响,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2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决议并披露 [7]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若对净利润或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超过50%,或导致盈亏性质变化,需在董事会批准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股东大会审议 [7] - 董事会决议公告需包含变更概述、合理性说明、财务影响、追溯调整后果、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审计意见及股东大会安排等 [7] - 向深交所提交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合理性说明、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等资料 [8][9] 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与披露要求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需由财务经理提书面报告说明依据信息及财务影响,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2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决议并披露 [9] -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若对净利润或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超过50%,或导致盈亏性质变化,需董事会批准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股东大会审议,且提供网络投票渠道 [9] - 重要会计估计涵盖存货可变现净值、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等19项具体内容 [9] 重大会计差错的审批与披露要求 -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需由财务经理提书面报告说明财务影响,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2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决议并披露 [10]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若对净利润或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超过50%,或导致盈亏性质变化,需董事会批准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股东大会审议 [1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和修订 [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11]
ST新动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6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1] - 变更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等内容 [1][3] - 变更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 [3] 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1]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3] - 公司自解释印发之日起执行新会计政策 [3]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 - 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 [3] -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3]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1][3] - 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1] - 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
珠免集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2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珠海免税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增加"先进先出法" 用于确定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1][2] - 变更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 - 会计政策变更自同一控制下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执行 [2]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对比 - 变更前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实际成本 开发产品采用个别计价法 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2] - 变更后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发出可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 开发产品仍采用个别计价法 低值易耗品处理方式不变 [2] -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和准确的会计信息 [3] 变更影响及处理方式 -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1][2] -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2] - 变更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 公司治理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4]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