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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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7:12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召开 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9名 其中董事许敏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关联交易议案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交易符合公司战略 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 提升产品档次 完善供应链体系及增强智能制造能力 助力全面拓展汽车智能化技术领域业务 同时可减少关联交易 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进行事前审核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关联董事柯桂华 柯炳华 柯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股东回报规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4:30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2][3]
科博达: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证券之星· 2025-09-04 17:11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 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等情况 [1] -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 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1] - 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 并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1] - 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 [1] 未来三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 利润分配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 - 利润分配条件要求上一会计年度盈利 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 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1] - 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 - 利润分配期间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特别利润分配 [1]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后 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1] - 股票分红条件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 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 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1] - 现金分红比例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1] -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区分三种情形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分别达到80%、40%和20% [1]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的考虑 [2] - 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 [2] - 当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 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 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 - 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 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 结合独立董事及股东的意见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拟定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4] - 制定和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4] - 披露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 - 披露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4] -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4]
江河集团(601886):高分红与海外布局共塑长期成长性
华源证券· 2025-09-04 08:33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基于海外业务拓展提速和高分红水平 认为公司经营韧性与估值优势兼备 [5][6] 核心观点 - Q2利润显著改善 归母净利润同比+30.39% 扣非净利润同比+57.09% 主要受毛利率提升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带动 [6] - 高比例分红凸显投资价值 2025年上半年拟派发现金红利1.7亿元 分红比例高达51.82% 并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归母净利润80%或每股0.45元孰高值 [6] - 海外布局成效显著 2025H1海外订单中标额约52亿元 同比+61% 其中幕墙海外订单44亿元 同比大幅+139% 占总订单38% 海外高毛利订单驱动未来盈利改善 [6] - 产品化战略驱动全球市场扩张 创新推出幕墙产品与异型光伏组件模式 产品销售订单规模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 并成功切入新加坡、中东等新市场 [6] - 盈利能力稳中有升 2025H1毛利率15.75%同比+0.12pct Q2单季毛利率16.34%同比+0.85pct 净利率4.02%同比+0.10pct [6] 财务表现 - 2025H1实现营收93.39亿元同比-5.86% 归母净利润3.28亿元同比+1.69% [6]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83/7.37/7.98亿元 同比增速分别为+7.06%/+7.97%/+8.25% [6][7] - 当前股价对应PE分别为12.51/11.59/10.71倍 2025年预测ROE为9.11% [6][7]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10.28亿元 主要因电汇支付供应商款项占比增加 [6] 业务发展 - 建筑装饰板块2025H1营收87.61亿元同比-6.52% 医疗健康板块营收5.78亿元同比+5.36% [6] - 2025H1累计中标金额约137亿元同比+6.29% 其中幕墙与光伏建筑业务中标额约91亿元同比+9.84% [6] - 截至2025H1末在手订单约357亿元 新增订单总量继续蝉联行业榜首 [6] - 海外市场版图快速扩张 从澳洲延伸至乌兹别克斯坦、泰国、以色列、蒙古等国 [6]
中成股份: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9-04 00:2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明确现金分红优先原则及最低分配比例要求 强调长期投资价值理念 [1][2] 规划制定原则 - 遵循《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兼顾股东整体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2]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充分讨论 并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2] 现金分红具体规划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可进行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 [2]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 现金分配累计不低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超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 或资产负债率超70%时可豁免现金分红要求 [2] 差异化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 [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 [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 [2] 股票股利分配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 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以优化股本结构 [3] 决策与调整机制 - 股东回报规划每三年重新审阅 确保政策连续性 [4]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4] - 调整分红政策需董事会专项论证 经独立董事审议后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4]
常青科技: 常青科技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9-03 20:19
股东回报规划核心原则 -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发展战略 社会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 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 所处发展阶段 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 科学 可预期的回报机制[1] - 按照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实施连续 稳定 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1] 利润分配形式 - 可采用现金分红 股票股利 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 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2] - 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利润时需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方可提出预案[2][4] 现金分红具体条件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或达到总资产的20% 或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2]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需达80%[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需达40%[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支出时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需达20%[3][4] 利润分配时间安排 - 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4] 规划制定和修订机制 - 董事会需对规划进行及时合理修订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时 新规划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4] - 规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
中谷物流(603565):业绩大幅提升 半年度分红维持高比例
新浪财经· 2025-09-01 10:35
业绩表现 - 1H2025公司营业收入53.4亿元同比下降7.0% 归母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41.6% [1] - Q2营业收入27.7亿元同比下降6.3% 归母净利润5.3亿元同比增长42.5% [1] - 营业成本下降18.4%推动毛利润达12.5亿元同比增长72% 毛利率23.4%同比提升10.7个百分点 [1] 利润驱动因素 - 外贸租船业务运力投放增多 通过长期合同锁定船舶租金收益且无运营成本 [1] - 内贸PDCI指数均值1195点同比上涨10.6% 运价上涨带动利润提升 [1] - 美元存款大额存单利息收入增加致财务费用率0.19%同比下降0.68个百分点 [2] 运力结构 - 加权平均自有运力246万载重吨占比74.69% 较1H2024提升1.15个百分点 [2] - 加权平均外租运力83.4万载重吨 [2] 分红政策 - 拟派发现金分红每股0.43元 分红比例84.27%远超60%的承诺下限 [3] - 资产处置收益1.0亿元同比下滑48.6% 主因卖船收益减少 [2] 盈利预测 - 维持2025-2027年净利润预测至19亿元 19.5亿元 20.5亿元 [4]
广汇能源(600256):Q2煤价回落业绩承压,关注能源价格回升对公司业绩弹性贡献
国盛证券· 2025-08-31 18:44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基于2025-2027年盈利预测 [5][6]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H1营业收入157.48亿元 同比减少8.70% 归母净利润8.53亿元 同比减少40.67% [1] - 2025Q2营业收入68.46亿元 同比减少5.02% 环比减少23.10% 归属母净利润1.59亿元 同比减少74.73% 环比减少77.03% [1]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5/31/38亿元 对应PE分别为13.4/11.0/8.9倍 [5][11] 天然气业务 - 2025H1天然气产量34460万方 同比减少5.95% 天然气销量152233万方 同比减少30.12% [3] - 贸易气销量109695万方 同比减少37.16% [3] - 25Q2 LNG产量17893万方 同比持平 环比增加8.0% 天然气销量65698万方 同比减少0.34% 环比减少24.1% [3] 煤炭业务 - 2025H1煤炭产量(含提质煤)2882万吨 同比增加150.4% 其中原煤产量2687万吨 同比增加175.1% [9] - 煤炭销量2764万吨 同比增加76.0% [9] - 25Q2煤炭产量1378万吨 同比增加189.5% 环比减少8.4% 原煤产量1280万吨 同比增加230.4% 环比减少9.0% [9] - 煤炭销量1295万吨 同比增加93.6% 环比减少11.8% [9] - Q2受煤价回落影响 疆煤外销受阻 6月疆外销量环比减少30.22% 7月煤价反弹后 疆外销量环比增加3.72% [9] 化工业务 - 2025H1甲醇产/销量56.38/55.23万吨 同比减少2.5%/1.8% [3] - 煤基油品产/销量31.63/31.79万吨 同比增加7.8%/4.2% [3] - 乙二醇产/销量4.05/6.22万吨 同比减少13.7%/增加77.2% [3] - 25Q2甲醇产/销量28.59/28.10万吨 同比减少1.5%/增加1.0% [3] - 煤基油品产/销量15.41/15.48万吨 同比增加3.7%/减少4.03% [3] - 乙二醇装置因换热器故障进行技改 预计2025年8月重新投入生产 [3] 资本运作与股东回报 - 转让合金投资20.74%股份 交易总价5.99亿元 过户已完成 [4] - 向富德寿险和富德金控转让6.39亿股(9.83%)和3.38亿股(5.20%) 转让单价6.35元/股 总价款62.00亿元 [4] -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仍持有20.06%股份 为控股股东 [4] - 发布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承诺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可分配利润的90% [5] 业绩展望 - Q3用煤旺季将至 煤价易涨难跌 预期产销有望快速恢复 [9] - Q3有望实现量价齐升 [2]
茂化实华: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8-31 16: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明确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并允许结合股票股利分配 [1][2][3] 分红政策制定原则 - 综合考虑战略目标 可持续发展 股东诉求 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 [1] - 实行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健康发展 [1] - 决策过程需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建议 [1] 具体分红方案 - 可采用现金 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 [1] - 2025-2027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 若业绩增长快速 可在满足现金分红基础上追加股票股利分配 [2] 决策与执行机制 - 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和董事会拟定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2] - 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方案有权发表意见 [2] - 董事会需论证现金分红时机 条件及最低比例 独立董事需明确表态 [3] - 股东会需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并答复关切 [3] - 董事会需完整记录分红决策过程并保存档案 [3]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3] - 盈利年度未现金分红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 [3] 监督与调整机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发现违规需督促整改 [4] - 股东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 可适时调整 [4] - 分红政策调整需严格论证 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 实施依据 - 规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5]
每周股票复盘:天域生物(603717)实控人变更及定增4.65亿
搜狐财经· 2025-08-31 07:28
股价表现与市值 - 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价8.26元,较上周8.58元下跌3.73% [1] - 本周最高价9.25元(8月25日),最低价8.09元(8月28日) [1] - 最新总市值23.97亿元,在养殖业板块排名23/23,两市A股排名4866/5152 [1] 股东结构变化 - 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2.02万户,较3月31日减少413户(减幅2.0%) [1][5] - 户均持股数量由1.41万股增至1.4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10.41万元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中报主营收入4.12亿元,同比下降2.62% [2] - 归母净利润1081.8万元,同比上升73.68% [2][5] - 扣非净利润-1930.17万元,同比下降528.8% [2] - 第二季度单季度收入1.87亿元,同比下降11.87% [2]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295.02万元,同比下降5.38% [2] - 第二季度扣非净利润-1291.26万元,同比下降165.77% [2] - 负债率75.62%,财务费用1666.38万元,毛利率14.63% [2] 资本运作与公司治理 - 向实控人罗卫国控制的上海导云资产定向发行A股,发行价6.55元/股 [3][5] - 发行数量不超过7102.83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65亿元 [3][5]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3] - 罗卫国与史东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史东伟放弃3233.88万股表决权 [3] - 发行完成后罗卫国及导云资产合计持股比例达29.98% [3] - 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 [3] -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3.94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金额6168.76万元 [3] 公司治理与监管 - 最近五年未被监管部门处罚,历史信息披露及减值计提问题已整改完毕 [3] - 定增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3]
百利科技: 利润分配及分红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总则 - 公司制定分红制度以规范分红行为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 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等方式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同时遵循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2] - 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积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股东会决定)、支付普通股股利(按持股比例分配)[2]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差异化设置: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20%[3] - 出现特定情形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包括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支出超总资产30%、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可供分配利润未超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未超6%、资产负债率高于70%、净现金流为负且货币资金不足等[4] - 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现金分红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 - 现金分红目标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 且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配不少于该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并按每10股表述比例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5] 股东回报规划 - 董事会每3年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明确分红安排/形式/现金分红规划/期间间隔等 并每3年对上一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6] - 公司需广泛听取股东对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问题[6] 分红决策机制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且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拟定方案时需专项论证并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7]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半数董事及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股东会提案需详细论证调整原因及必要性 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发现未严格执行时需督促改正[8] - 年度报告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与净利润之比低于30%时需披露具体原因/留存利润用途/增强回报的措施等[9] 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