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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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8-06 18:22
公司概况 - 渝开发是重庆第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是重庆第一批上市三家企业之一 [2] - 公司成立于1978年12月2日,1993年7月12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2] - 目前是重庆唯一市属国有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 [2] 募投项目情况 - 拟募投项目总额不超过6.4亿元,包括格莱美城、贯金和府一期、南樾天宸一、二期高层及补充流动资金 [2][3] - 2024年8月深交所受理7亿元股票发行申请,12月调整募资额至6.4亿元 [3] - 2025年7月延长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6年7月19日 [3] 房地产市场情况 - 所有开发项目均位于重庆市主城区 [4] - 2025年重庆优化房地产政策,包括调整住房交易管理、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等 [4] 业绩表现 - 2024年营收净利双降 [5] - 2025年上半年通过转让朗福置业1%股权确认2.4亿元投资收益 [5] - 2025年半年度预计归母净利润1.75亿-2.25亿元 [5] 转型方向 - 定位为新时代城市开发经营服务商,主业为城市开发,"住宅+商业"为主业态 [6][7] - 积极发展会展、资产经营、物业管理、代建、片区开发等多元化业务 [7] - 未来经营模式拟定为"开发+运营" [7]
双环科技: 关于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39,243,72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896万元,用于购买宏宜公司68.59%股权 [6]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7月2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5.18元/股),最终发行价确定为5.88元/股 [10] - 实际发行股票120,571,428股,募集资金总额708,959,99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700,905,117.96元 [12] 发行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系列议案 [4][5] - 深交所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6] - 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2号) [7] 发行过程与认购情况 - 联席主承销商向32家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收到32份有效《申购报价单》,其中15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最终获配 [8][9] - 直接控股股东双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分别认购6,000万元和14,000万元,锁定期18个月,其他投资者锁定期6个月 [10][13] - 发行对象包括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私募基金均已完成备案 [14][15] 合规性核查 - 认购对象未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 [14] - 发行对象与公司及主承销商无关联关系(除双环集团和长江产业集团外) [16] - 资金来源声明合法合规,不存在财务资助或利益输送情形 [17] 后续安排 - 需办理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上市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7]
豪恩汽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董事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 实际出席董事6名 由董事长陈清锋主持 [1] -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1]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1]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 - 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2]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2] -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 - 采取竞价发行方式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3] - 最终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即不超过27,600,000股 [4]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493.91万元 [5] - 发行完成后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 -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6]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493.91万元 [5]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为145,215.52万元 [5] -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6] 相关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7][8]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8]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10]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12]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2][13][14]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4][15] 下一步安排 -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6][8][9][10][12][14]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4][15]
豪恩汽电: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公司治理与合规声明 -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1] - 公司明确承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提供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1] - 公司声明不存在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 - 公司确认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输送利益的情形 [1] 资本运作动态 - 公司正在进行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资本运作安排 [1]
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14:00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6]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9:25和9:30-11:30及13:00-15:00 [6] - 会议将审议包括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修订公司章程等共计8项议案 [2][6]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 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9月13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9月13日 [9] - 同时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的有效期 同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9月13日 [10][12] - 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包括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均未调整 [9][10] - 关联股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9][12]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设置 [13] - 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13]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65] 公司章程重要修订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等工作 [65] - 增加关于财务资助的新条款 规定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0] - 完善股东权利条款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26] -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条款 明确四种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况 [28] - 强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规范要求 新增八项具体义务规定 包括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 [32][3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 明确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公司的赔偿责任 若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60]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要求董事辞职后办妥移交手续 且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58][59] - 高级管理人员适用与董事相同的忠实勤勉义务规定 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68][69]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 需履行四项基本职责 [61] - 赋予独立董事六项特别职权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62]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63] 党组织建设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一般配备五至九人 设党委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纪委书记一人 [70] - 坚持"双向进入"领导体制 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党员董事可依照规定程序进入党委 [72] - 党委履行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八项主要职责 [71][72]
上能电气: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项目批复文件状态及更新情况 -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备案证于2023年8月3日取得 文号惠行审备[2023]393号 未载明有效期但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 [3] - 环评批复于2023年11月取得 文号锡行审环许号 规定5年内未开工建设需重新报批 [3] - 能评批复于2023年10月取得 文号惠开行审[2023]33号 有效期两年 [3] - 截至2025年7月 项目备案满两年期限不足一个月 尚未开工且未完成延期申请 存在备案失效风险 [4] - 公司已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延期开工申请并取得更新后的备案证 文号惠数投备[2025]418号 计划开工时间调整为2026年 [7][10] 未按计划开工的原因及合理性 - 土地购置时间晚于预期 公司于2024年9月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编号苏(2024)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41736号 [8] - 项目开工涉及多项行政许可及规划准备工作 前期流程繁杂导致2024年未能开工 [8] - 公司需统筹资源优先推进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同时为光伏逆变器项目做前期准备 [8] - 备案证载明的计划开工时间仅为初步规划 实际受土地、资金、人力等多因素影响 未按时开工具有合理性 [9] 发行方案调整的法律认定 - 2023年7月发行方案调整内容为:发行对象从"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变为"包括控股股东吴强在内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12] - 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总额 仍为不超过255,000万元 [14] - 募投项目未发生变化 仍为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年产10GW储能变流器及10GWh储能系统集成、20万台光储一体机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4]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方案调整不影响发行定价 [13][15] -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七条 本次调整不属于发行方案重大变化情形 [14][16] 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时间线 -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通过发行方案 [16] - 2023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确定吴强为部分发行对象 [16] - 所有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均发生在2023年7月31日之后 无董事会前投入资金 [16][17]
上能电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发行基本情况 - 兴业证券担任上能电气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为唐涛和张思莹 [1][3] - 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包括控股股东吴强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投资者 [4][22][23]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23][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 设立于2012年3月30日 [5] - 法定代表人吴强 注册资本35,803.8965万元人民币 总股本359,555,234股 [4][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47.69%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25.92% [4] 财务数据表现 - 2025年1-3月营业收入83,069.60万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493,266.31万元 [6] - 2024年度净利润41,666.81万元 2025年1-3月净利润8,735.51万元 [6] - 综合毛利率持续提升 从2022年15.32%升至2025年1-3月24.28% [6] - 2025年3月末总资产832,952.50万元 资产负债率72.93% [6] 募投项目规划 - 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4][18][20]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5,000.00万元 占募集资金总额9.10% [33] - 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和15GW储能变流器产能 [46] 行业地位与技术优势 - 公司设有深圳 无锡 成都 苏州四大研发中心 截至2025年3月末研发人员449人 [50] - 荣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等荣誉 参与制定多项行业标准 [50][51] - 产品覆盖印度 越南 韩国 西班牙 德国 巴西 沙特等全球多国市场 [53] 行业发展前景 - 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约530GW 同比增长35.90% 中国新增装机277.57GW 同比增长27.98% [51] - 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乐观预测达1078GW 保守预测881GW [51] - 2023年全球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规模91.3GW 为2022年近两倍 [52] - 预计2030年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保守场景240.5GW 理想场景326.2GW [53] 客户资源与合作 - 与中核集团 华电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等国内发电集团建立稳固合作关系 [53] - 海外与TATA ACWA SOFTBANK AVAADA等全球光伏开发商建立战略合作 [53]
上能电气: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公司融资进展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收到深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4号)[1] - 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补充更新[1] - 相关文件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审核流程状态 - 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2] - 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决定存在不确定性[2]
双环科技: 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发行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每股面值1元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方式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即5.18元/股 [2] - 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5.88元/股 较发行底价溢价13.51% [3] - 发行股票数量为120,571,428股 募集资金总额708,959,996.64元 [5] - 募集资金净额为700,905,117.96元 扣除发行费用8,054,878.68元 [6] 发行对象与认购结构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名投资者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 - 控股股东双环集团认购6,000万元 间接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认购14,000万元 均接受市场化定价结果 [4] - 其他投资者包括私募基金、资管计划及自然人 其中私募基金均已完成备案登记 [5][16] - 所有认购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无结构化安排或代持情形 [18][20] 发行合规性 - 发行已获得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2号)及深交所审核通过 [1][19] - 发行流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2][20]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严格执行 风险等级均匹配R3级产品要求 [13] - 发行对象与公司及承销商无关联关系 未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17] 发行实施过程 - 向137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 最终32名投资者参与申购报价 [9] - 申购过程中1名投资者因未按时提交材料被认定为无效申购 [9] - 缴款及验资程序已完成 资金于2025年7月30日划转至发行人账户 [11][12] - 股份限售期安排:控股股东锁定期18个月 其他投资者锁定期6个月 [6]
漳州发展: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36
公司融资活动 - 公司于2025年8月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1] -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 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也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2] 历史募资情况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33万股 发行价格为5.59元/股 [1] - 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1,076.87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58,923.13万元 [1]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最近五年内无其他募资行为 [2] 监管合规 -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 前次募资使用报告需涵盖到账时间未满五年的情况 [1]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 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16]2586号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验资报告号为闽华兴所(2016)验字H-009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