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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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天津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9 07:15
监管处罚决定核心内容 - 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收到天津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1] - 公司董事长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及时任董事长王卫东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1][2] - 处罚依据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相关规定[1][2] 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 - 2021年公司向中体海盈借款1035万元,其他股东未同比例出资[1] - 2023年1月中体海盈因人事任命成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末累计借款本息1129.56万元未归还[1] - 但公司2023及2024年年报中披露“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为不实信息[1] 历史信息披露违规 - 2021年12月公司子公司将房屋拆迁款1028.88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但未及时披露临时公告[2] - 该事项仅在2021年年报中进行披露,违反信息披露及时性规定[2] 公司整改及影响说明 - 公司表示将按要求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4] - 公司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5] - 需在收到决定书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相关责任人需在2025年11月6日接受监管谈话[2]
中体产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搜狐财经· 2025-10-28 20:10
核心违规事件 - 公司向关联方中体海盈提供借款1035万元,且其他股东未同比例出资,截至2024年报告期末累计本息达1129.56万元未归还 [1] - 公司在2023年和2024年年报中,就“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披露为“否”,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子公司中体成都滑翔机有限公司将房屋拆迁款1028.88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临时公告,仅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 [1] 违规行为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项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时任董事长王卫东因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监管处罚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对单铁、王卫东、顾兴全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
中宠股份收监管措施 实控人方减持中A股4募资共20亿
中国经济网· 2025-10-23 11:35
监管违规事件 - 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从26.08%下降至25.94%而未公告 违反相关规定 被山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 [2] 公司融资历史 -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2,197.17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6,452.83万元 [2] -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8,350.43万元 [3]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3,417.15万元 [4]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75,492.00万元 [5] - 上述四次募资共计20.01亿元 [6]
中宠股份收监管措施 实控人方减持中A股4募资共20亿
中国经济网· 2025-10-23 11:32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从26.08%下降至25.94%触及1%的整数倍而未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收到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 股东减持计划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怡春晓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在2025年8月7日至11月6日期间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 [2] 首次公开发行(IPO) -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 发行价格15.4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8,65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2,197.17万元 [2] 历史融资活动 - 2019年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9,424万元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50.43万元 [3] - 2020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17,373,312股募集资金65,149.92万元 发行价格37.50元/股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417.15万元 [4] - 2022年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6,904.59万元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492.00万元 [5] - 上述四次融资活动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20.01亿元 [6]
中科磁业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及实际控制人吴双萍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二人于2024年6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未告知公司及董秘进行披露,导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二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新华财经· 2025-10-17 16:22
根据提供的文档,当前文档内容为“暂无详文”[1],无法提取任何关于公司或行业的实质性信息。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 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09 12:58
公司监管措施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1] - 监管措施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并对董事长雷立猛和董事会秘书李良友采取监管谈话 [1][2] - 监管措施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关联交易违规问题 - 公司2025年2月18日至25日向关联方派勒纳米支付项目进度款954万元 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1] - 该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6.85% [1] - 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为279万元 但实际已签合同金额为480.50万元 披露金额不准确 [2] - 披露不准确的原因为未将2025年4月新签订的2笔合同共计201.50万元计算在内 [2] 违规行为认定与责任人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2] - 公司董事长雷立猛和董事会秘书李良友违反了该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2] - 雷立猛和李良友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天邦食品收警示函
财经网· 2025-09-30 15:23
监管处罚事项 -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1 号)[1] - 公司未及时披露2025年1月13日收到的关于股权回购纠纷诉讼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1]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处罚具体措施 -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对董事长兼总裁张邦辉、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章湘云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1] - 相关违规事项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 - 公司需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关人员需在10个工作日内接受监管谈话 [1] 公司回应与整改 -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 [2] - 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接受监管谈话并提交整改报告 [2] - 公司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2] - 公司表示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公司公告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 - 公司后续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海南京粮控股收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 涉2.99亿元无商业实质贸易
搜狐财经· 2025-09-29 21:12
监管处罚事件 -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1] - 违规事实为2023年公司部分子公司开展的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大豆贸易存在无商业实质或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2] - 涉及收入金额为298,629,084.17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1%[2]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 公司债券信息 - 涉及债券简称为23京粮01,债券代码为148434.SZ,债券余额为3亿元[2] - 债券起息日为2023年8月22日,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88%,兑付日为2026年8月22日[2] - 债券信用评级为主体AA+/债项AAA,由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监管措施与公司回应 -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2]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该问题,将按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并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 -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已出具临时报告,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3]
北京证监局对韩建河山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证券日报网· 2025-09-26 17:14
财务核算违规 - 广西某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收入等报表科目核算与列报不准确 [1] - 部分应收账款核销及账龄核算不准确导致坏账准备计提错误 [1] - 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 [1] - 商誉减值测试未明确说明资产组范围变更原因 [1] 重大诉讼披露违规 - 2022年10月26日起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诉金额达1.22亿元未及时披露 [1] - 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事项 [1] 关联交易披露违规 - 2024年1月20日起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交易合计6563万元未及时披露 [1] - 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1] 监管处理措施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条条款 [2] - 公司及董事长田玉波、董事会秘书孙雪、时任财务总监魏良彬和张海峰被采取警示函措施 [2] - 相关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