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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油料米供应充足 企业收购较积极
期货日报· 2025-10-30 09:02
核心观点 - 河南等花生主产区天气晴好,麦茬花生和玉米收获进度加快,上市量持续增加,导致通货花生米价格下滑 [1] - 受生长后期及收获期阴雨天气影响,今年花生米品质下降较为严重,出现霉变、发芽现象,春花生和麦茬花生品质明显分化 [2][5] - 多数河南农户计划随行就市及时出售已收获的花生,而东北地区农户较为惜售 [3] - 花生米市场供求关系转向宽松,油厂和食品厂积极收购以补足原料库存,部分小型油厂为规避价格下跌风险暂停采购 [4][7] - 花生米市场价格重心不断下移,油料花生米市场供应量增多,部分油厂产生观望心理,预计价格仍有下行空间 [8][9] 农户销售行为 - 河南开封市农民李新旺家10多亩麦茬花生已全部收获完毕,计划晒干后直接拉到剥壳厂,不准备像往年那样存放家中数月 [2] - 河南多数农户计划随行就市及时出售已收获的花生和玉米,主要原因是花生果表面颜色多为灰褐色,不适宜用作炒货原料,长时间存放经济价值不大 [2][3] - 东北等花生重要产区的多数农户较为惜售 [3] - 广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较为缺乏,很多农户图省事不愿意存放花生,放大了现货市场的供应压力 [7] 贸易商与加工企业动态 - 河南一家大型油厂门前有100多辆运送花生米的大货车排队待检,景象壮观 [4] - 多数花生剥壳厂、筛选厂、贸易商和油厂积极收购农户送来的花生,努力扩展销售渠道 [4] - 开封安忠花生米筛选厂以质论价,尽量收购,水分含量较高的花生果堆满企业院子,企业边收边运走,发现品质较好的通货花生米会囤积一些 [5][6] - 部分油厂安排工作人员一天24小时轮班扦样,油料花生米的销售预计不会出现问题 [6] - 部分小型油厂为规避价格下跌风险,暂停了油料花生米的采购 [7] 市场价格与供需 - 10月21日以来,河南多地天气晴好,通货花生米价格有所下滑 [1] - 河南南阳市和驻马店市白沙通货花生米小商贩收购价已降至4元/斤左右,部分地区的芽米收购价已接近3元/斤 [7] - 河南品质较好的麦茬花生米收购价下降速度较为缓慢,部分地区发芽米和发霉米的收购价已经跌破3元/斤 [8] - 河南油厂油料花生米合同报价在7800元/吨左右,实际成交价在7000元/吨左右;通货花生米合同报价为8150元/吨左右,实际成交价为7800~8000元/吨 [8] - 山东莒南玉皇油厂日到货量在100吨左右,通货花生米收购价在8300元/吨左右 [8] - 花生米市场价格重心正处于不断下移的过程中,需求低迷的状况尚未改善 [9] 产量与品质 - 预计今年河南春花生和麦茬花生种植总面积增长较为明显,增幅在10%左右 [5] - 虽然河南花生生长期遭受干旱与雨涝,但总产量下降幅度并不明显,然而花生米品质下降较为严重 [5] - 今年在麦茬花生生长后期及收获期,河南、山东、河北等主产区出现连阴雨天气,给收获带来困难,导致部分花生果出现霉变,花生秧子发黑不能用作草料 [2][5] - 花生米在花生壳里存在发芽、发霉的现象 [5] 下游需求与利用 - 对油厂和食品企业而言,在油料花生米和中档食品米供应充足、价格优势明显之际,趁机补足原料库存是较好选择,被认为是多年不遇的囤油待涨机会 [4] - 目前花生米用于生产脱皮花生休闲食品、花生碎、磨酱等优势较为明显,因其品质符合原料标准、数量庞大便于就地采购、价格较为低廉 [6] - 国内餐饮业、食品业表现一般,花生下游需求低迷状况尚未出现改善迹象 [9]
海南京粮控股收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 涉2.99亿元无商业实质贸易
搜狐财经· 2025-09-29 21:12
监管处罚事件 -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1] - 违规事实为2023年公司部分子公司开展的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大豆贸易存在无商业实质或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2] - 涉及收入金额为298,629,084.17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1%[2]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 公司债券信息 - 涉及债券简称为23京粮01,债券代码为148434.SZ,债券余额为3亿元[2] - 债券起息日为2023年8月22日,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88%,兑付日为2026年8月22日[2] - 债券信用评级为主体AA+/债项AAA,由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监管措施与公司回应 -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2]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该问题,将按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并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 -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已出具临时报告,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3]
每周股票复盘:京粮控股(000505)因贸易问题被责令改正
搜狐财经· 2025-09-28 05:28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价6.43元,较上周6.66元下跌3.45% [1] - 本周最高价6.66元出现在9月22日,最低价6.33元出现在9月23日 [1] - 公司总市值46.74亿元,在农产品加工板块市值排名11/22,A股整体市值排名3426/5157 [1] 监管处罚 - 因2023年部分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大豆贸易无商业实质或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被海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3] - 涉及收入金额2.986亿元,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1% [1][3]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 - 需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公司治理 - 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2025年9月26日任期届满,因换届选举及相关工作筹备中决定延期 [2] -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顺延,在新一届选举完成前继续履职 [2] - 公司明确延期换届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因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及收入确认违规被海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 - 涉及违规收入金额2.986亿元 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2.51% [1] - 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要求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违规业务细节 - 2023年子公司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及大豆贸易存在会计确认问题 [1] - 部分贸易业务被认定无商业实质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1] - 公司需全面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贸易业务管控 [2] 公司回应措施 - 公司高度重视问题并将依法开展整改工作 [3] - 强调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 - 公司承诺继续完善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工作 [3]
深交所向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16:37
监管违规 - 深交所对京粮控股发出监管函 涉及子公司2023年部分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大豆贸易业务问题 [1] - 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且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 涉及收入金额2.99亿元 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51% [1] - 公司行为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第2.1.1条第一款规定 [1] 财务结构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中油脂油料占比91.34% 食品制造业占比8.45% 其他业务占比0.21% [1] - 公司当前市值47亿元 [2] 业务聚焦 - 公司核心业务为油脂油料贸易 2025年上半年该业务收入贡献超九成 [1] - 涉及违规业务集中在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及大豆等农产品贸易领域 [1]
京粮控股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 2025-09-26 16:05
监管措施 - 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 涉及2023年部分贸易业务问题 [1] - 子公司棕榈油 花生油 花生米 大豆贸易存在无商业实质及收入确认不合规情形 [1] - 问题贸易业务涉及收入金额2.99亿元 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2.51% [1] 财务影响 - 收入确认问题直接影响2023年财报准确性 违规金额达2.99亿元 [1] - 问题收入占比为2.51% 虽占比不高但需全面整改 [1] 整改要求 - 需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 要求全面整改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贸易业务管控 [1] - 需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
京粮控股(000505.SZ)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网· 2025-09-26 16:03
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 因2023年部分贸易业务存在问题 [1] - 涉及问题包括部分棕榈油 花生油 花生米 大豆贸易无商业实质或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 [1] - 涉及收入金额2.99亿元 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为2.51% [1] 整改要求 - 海南证监局要求公司开展全面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 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贸易业务管控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1] - 公司须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违规性质 - 公司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1] - 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
京粮控股: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证券时报网· 2025-09-26 15:57
公司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因子公司部分贸易业务存在问题 [1] - 涉及棕榈油 花生油 花生米 大豆贸易业务 部分无商业实质或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 [1] - 问题业务涉及收入金额2.99亿元 占2023年营业收入比例为2.51% [1] - 海南证监局将此次违规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 财务报告质量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受到2.51%比例的问题收入影响 [1] - 收入确认方式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影响财务报告准确性 [1]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9-02 15:56
抽检总体情况 -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2025年第2期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 涉及1个大类23批次样品 合格率为100% [1] 被抽样单位分布 - 抽检覆盖渝水区源莱生鲜超市 渝水区喜百家生鲜超市店 渝水区佳鑫生鲜超市等9家零售终端 以及仙女湖区金汤烩面馆 仙女湖区伊香源餐饮店2家餐饮服务单位 [1] 抽检产品类别 - 蔬菜类产品抽检12批次 包括花生米 长豆角 黄瓜 芋头 白萝卜 绿豆芽 生姜 四季豆等 [1] - 水果类产品抽检2批次 包括苹果和嘎啦苹果 [1] - 畜禽肉类产品抽检4批次 包括农家土鸡蛋 黑母鸡 羊肉 牛肉 前腿肉 [1] - 水产品抽检5批次 包括泥鳅 草鱼 鲫鱼 罗非鱼 鳊鱼 [1] 生产信息特征 - 23批次抽检产品均未标注具体生产企业信息 全部显示为"/" [1] - 产品生产日期集中在2025年6月15日至8月5日期间 其中7月28日单日抽检量最大 [1]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8-06 11:03
嗯 这是一份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结果的通告 需要从投资研究的角度进行专业解读 用户要求总结核心观点和按目录分类 但明确排除了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等内容 需要专注于数据和事实本身 从内容看 这份通告包含不合格产品和合格产品两个主要部分 不合格产品部分详细列出了8批次的问题产品及其具体检测数据 合格产品部分则是一个包含大量条目的清单 作为分析师 需要重点关注不合格产品的具体问题 包括超标物质种类和超标幅度 这些数据可以反映供应链中的潜在问题 同时合格产品清单虽然信息量大 但缺乏具体的检测数值 分析价值相对有限 需要注意的是 用户要求引用原文数据和百分比变化 但合格产品部分没有具体检测数据 所以重点应放在不合格产品的数据分析上 同时要避免任何投资建议或风险提示类表述 好的 我将按照您的要求对这篇食品抽检新闻进行专业分析。以下是核心要点的总结: 抽检总体情况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20大类食品共计262批次样品 [1] -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率为3.05% [1] -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等 [1] 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 - **香蕉**(朱莉经营部):检出吡虫啉0.244mg/kg(标准值≤0.05mg/kg),超标388%;噻虫胺0.025mg/kg(标准值≤0.02mg/kg),超标25%;噻虫嗪0.14mg/kg(标准值≤0.02mg/kg),超标600% [1] - **甜椒**(铜梁区云英食品超市):检出吡虫啉0.349mg/kg(标准值≤0.2mg/kg),超标74.5%;噻虫胺0.13mg/kg(标准值≤0.05mg/kg),超标160% [1] - **荚豌豆**(新区农贸市场-余秀梅):检出多菌灵0.155mg/kg(标准值≤0.02mg/kg),超标675% [1] - **泥鳅**(新区农贸市场-张祖穗):检出恩诺沙星157μg/kg(标准值≤100µg/kg),超标57% [1] - **韭菜**(四川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检出镉0.493mg/kg(标准值≤0.05mg/kg),超标886% [1] - **无筋豆**(铜梁区凤梧百货超市):检出噻虫胺0.047mg/kg(标准值≤0.01mg/kg),超标370% [1] - **葱**(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铜梁商场超市):检出噻虫嗪0.634mg/kg(标准值≤0.3mg/kg),超标111.3% [1] - **桂圆**(铜梁区大佳汇龙腾盛世生鲜食品超市):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180g/kg(标准值≤0.05g/kg),超标260% [1] 合格产品概况 -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包含147批次样品,涵盖水果、水产品、肉类、蔬菜、粮油、调味品等多个品类 [2][3][4][5][6][7][8][9][10] - 合格产品来自各类商超、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等不同流通渠道 [2][3][4][5][6][7][8][9][10] - 检测项目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3][4][5][6][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