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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监管办法发布:设防火墙厘清边界,快速通道处置紧急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2 14:16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标志着运行超过17年的监管措施程序规范从“试行”升级为“正式”规章,核心是为监管执法行为本身“立规矩” [1] 监管制度升级 - 《实施办法》共二十五条,以规章形式明确了监管措施的种类、实施原则与全套程序要求,标志着中国证监会在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方面迈出实质性一步 [2] - 新规严格遵循“程序法”定位,不创设新的监管措施类型,而是专注于为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中已规定的各类监管措施,搭建一套统一、透明、规范的实施程序框架 [4] - 从“试行办法”到“实施办法”,一词之变,反映的是资本市场基础性监管制度从探索成熟到定型完善的进程 [13] 厘清监管边界 - 《实施办法》清晰界定了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的适用关系,为大量“中间地带”执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程序指引 [2] - 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的,不再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但为及时防范风险或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有必要采取的除外 [6] - 此规定将避免重复处理的时点从征求意见稿的“立案”后移至“处罚”后,并增加了例外条款,既避免了重复处理,也保留了为快速阻断风险而先行采取必要监管措施的空间 [6] 强化权利保障 - 《实施办法》显著完善了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以强化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8] - 明确列举了十四类常用监管措施,其中对“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责令股东转让股权”等八类影响较大的措施,规定了更为严格的特别程序,实施前必须向当事人送达事先告知书并保障其陈述、申辩权利 [8][9] - 统一明确了当事人的救济渠道:对监管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 对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措施,若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同样需要适用事先告知、陈述申辩等核心程序,旨在堵塞可能存在的程序漏洞 [13] 建立弹性机制 - 《实施办法》构建了兼顾当事人权利保障与风险处置效率的弹性机制,特别是在应对紧急风险时设置了快速处置通道 [2] - 规定当出现证券公司等机构监管指标恶化、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形,实施机构可以当场或通过电子通讯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豁免事先告知程序的时限和形式限制 [11] - 在确实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等特殊情况下,经实施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不适用事先告知程序,但适用设定了严格的前提和高级别的内部审批,确保“快速通道”不被滥用 [11]
泾阳法院 | 同堂培训提能力 多元协作解争议
新浪财经· 2025-12-30 23:03
活动概述 - 泾阳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及各行政执法单位,于12月26日举办了行政审判、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同堂培训会暨行政争议化解专题座谈会 [2] - 活动以“凝聚共识、统一标准、提升效能”为目标,聚焦行政争议高发领域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 [2] 会议内容与目标 - 会议旨在统一执法司法理念,规范执法司法标准,提升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实质性化解能力 [2] - 会议围绕“行政诉讼败诉风险点及防范”主题,结合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登记等典型案例,剖析了行政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常见问题 [2] - 会议通过“以案释法”形式进行培训,并介绍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六步法”工作成效 [2] - 会议强调了行政诉讼案件的核心审查在于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三个方面,为行政机关提供办案指引 [2] - 会议就行刑反向衔接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2] 后续工作方向 - 会议强调要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序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3] - 将针对执法领域法律适用的突出和难点问题展开专项座谈交流,加强前沿问题研究,促进专业化执法、复议和审判的高质量发展 [3] - 泾阳法院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 [3] - 上述工作的目的是共同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3]
德州“信用审批”模式跑出加速度,入选全国示范
齐鲁晚报· 2025-12-30 21:59
核心观点 - 德州市通过实施“信用+承诺+容缺”三联动极简办改革,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该模式以信用机制赋能行政审批流程,显著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并降低了企业与群众的办事成本 [1] 改革模式与创新机制 - 引入信用机制,为信用良好的申请主体提供“容缺办”、“承诺办”等便利化审批方式,用信用替代部分办事条件和材料 [2] - 创新推出“批发办”服务,针对同一单位多人申请的需求,允许签署一份综合承诺书即可实现批量受理、审核和制证,大幅减少重复性材料提交 [3] - 搭建政务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构建“批前信用核验—批中信用核查—批后信用监管”的全闭环、全链条管理模式 [4] - 首创由15个部门联合发力的违约制约管理机制,针对容缺不补、承诺不实等6大情形,对违诺主体实施重点审查、差异化监管等制约措施 [6] 实施成效与数据 - 信用审批事项已扩容至2006项 [7] - 1459项材料实现免提交,368项材料可承诺后补,177个事项实现“先发证后核查” [7] - 审批时限和申请材料平均压减60%和30% [7] - 改革累计惠及21万人次 [7] 技术支撑与流程优化 - 将32类电子证照接入办事链条,实现数据按需检索和调用 [6] - 对于无法数据共享的材料,协调部门协助提供,对于需现场核查的事项,运用部门勘验、“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严格核实 [6] - 承诺书签订后上传至一窗受理系统,业务办结后推送至信用平台和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未来规划与发展方向 - 计划与相邻城市推进信用互认,打破信用壁垒,实现信用报告跨区域通用 [8] - 将与银行深化合作,通过创新模式和数据共享等路径,实现信用增值 [8]
省司法厅交出“十四五”亮眼法治答卷
新浪财经· 2025-12-27 05:01
高标准法治青海建设 - 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省制度机制 形成“1+4+8+N”工作模式 [1] - 印发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实施方案 研究制定政策文件20余件 [1] - 将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实现“年终述法”与“专题述法”双覆盖 [1] 高质量地方立法服务 - 完成省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项目54部 其中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占比24% [1] - 积极践行“小切口”立法 精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问题 [1] - 开展法规规章清理 修改地方性法规24部及省政府规章16部 废止地方性法规11部及省政府规章13部 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64件 [1] 高效能法治政府建设 - 2024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同比增长153% 今年同比增长73% [2] - 今年办结案件调解和解结案占36.5% 超九成办结案件未再进入诉讼程序 [2] -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2] - 创新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 企业对行政检查满意度达99.87% [2] 高水平平安青海建设 - 全省人民调解组织突破6000个 专兼职调解员达2.5万余名 [2] - 五年累计调解纠纷超14万件 成功率99%以上 [2] - 创新形成的海东市“拉面人”纠纷解决工作法及海晏县“六小”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2] - 监狱系统连续23年实现“四无”目标 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出所人员三年未复吸率达93% 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 [2] 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 - 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升级 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460余个 [3] - 12348热线提供7×24小时藏汉双语服务 [3] - “十四五”期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万余件 [3] - 全面推行公证事项清单化管理 精简证明材料226项 200项公证实现“一证一次办” 75%公证事项压缩至5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 - “八五”普法圆满收官 培育“法律明白人”2.1万余名 全省普法满意度达92.01% [3]
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收官任务
新浪财经· 2025-12-26 03:23
法治政府建设收官成果 - 顺利完成《海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收官任务,为现代化新海南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1] - 通过制定工作要点、召开推进会、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1] - 梳理乡镇履职清单4393项,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1] 制度体系建设与立法工作 - 编制年度立法计划,5件地方性法规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2部政府规章审议通过 [1] - 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审核19件文件并提出80余条意见,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1] - 推广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州经营主体总量突破4.15万户,增长4.5% [1] 深化法治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 - 梳理行政许可等通用事项964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1] - 政务服务事项受理112.2万件,办结率达99.9% [1] -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获授权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217项,生态环境领域新增45项待授权 [1] 风险化解与基层治理成效 - 行政复议案件办结90件,纠错率为11.11%,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少于行政复议受理数,应诉率达100% [2] - 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436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7688次、案件1690件,涉及金额6814.63万元 [2] - 评查执法案卷1365卷,办理人大建议396件、政协提案360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0余条 [2] 执法监督与柔性执法 - 推行扫码入企检查,检查次数同比减少4503次 [2] - 查办轻微违法不予或免予行政处罚582件,罚没款收入下降35% [2] 法治能力建设与智慧政务 - 开展法治培训8次,313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2] - 在全省率先启用“智能开评标舱”,群众办事“零跑腿”覆盖率达97% [2] - 医保基金追损挽损1868.25万元 [2]
重塑执法体系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新浪财经· 2025-12-26 02:25
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省通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系统性重塑执法监管体系 以数字化和整体智治理念推动执法模式从监管检查向“执法+服务”转变 显著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并提升问题发现效率 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并赋能高质量发展 [1][2][5] 改革背景与总体成效 - 改革前基层行政执法存在检查频次过高、标准不统一、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 对经营主体造成干扰 [2] - 浙江省作为国家试点 通过执法事项、队伍、资源等的“大综合”与权力责任、协同指挥等的“一体化” 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 [1][2] - 改革推出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等创新做法 并在全国复制推广 [1] - 全省已梳理建立跨部门监管“一件事”102件 累计减少涉企检查39.8万户次 [2] - 改革实现涉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67% 问题检出率从6%大幅跃升至35% [3][4] 具体改革举措与模式创新 - 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为全省1365个规模悬殊的乡镇(街道)量身打造差异化执法方案 [2] - 嘉兴市出台《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 打造“惠守法”一站式线上服务平台 并创新非现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等机制 [2] - 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在企业园区创新“园长制”与专业物业协同管理模式 推行风险、管控、责任人“三个清单”管理制度 [2] - 宁波市推行“预约式”指导服务与执法服务并重模式 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原则 [3] - 杭州市滨江区推行涉企“三书同达”工作机制 同步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 今年已下达“三书”149件 完成信用修复58件 [5] - 积极探索“涉企监管明白人”制度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 如义乌市佛堂镇已有69名“明白人” 在政企间架起“连心桥” [5] 数字化与智能化赋能 - 浙江以数字赋能改革 加快行政执法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 [2] - 衢州市常山县球川镇运用“综合飞一次”无人机进行巡检 金华市婺城区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大屏幕实时汇集基层数据 [2] - 打造“企业自主体检服务舱”等数字化应用 提供定制化自查清单 使企业风险点一目了然 [1] 服务导向与惠企成效 - 改革核心从监管转向服务 通过“综合查一次”体现执法温度 以精准监管和暖心服务助力企业防风险、保安全、促生产 [1][2][4]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夜间生产安全服务保障行动 执法人员提供“一对一”现场辅导 协助企业完善操作规程 [4] - 今年累计提供精准指导服务超2.31万件 协助整改重点隐患超2.83万个 [3] - 改革旨在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3][5]
张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新浪财经· 2025-12-25 23:18
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与政府出庭应诉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1] - 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1] -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各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1] 行政机关负责人陈述与政府立场 - 市长张勇在陈述中表示,行政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法治途径[1] - 此次出庭是支持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强和改进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1] - 针对原告诉求,市政府将协同有关部门与原告加强协商沟通,争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 - 如协商不成,市政府将尊重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自觉维护司法权威[1] 出庭应诉制度实施与成效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践行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制度抓手[1] - 海口严格落实该制度,推动“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出声有效果”成为常态[1] - 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1] - 该制度推动了一批行政争议高效、多元、实质化解[1]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公布 强化监督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
新浪财经· 2025-12-24 12:23
法规核心内容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该条例旨在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 条例共7章44条 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是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 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调遵循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原则 [1] -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曹鎏解读称 条例回应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高效能治理的迫切需求 力求通过高质量的执法监督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 立法背景与目标 - 党的十八大以来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效能不断提升 推动和保障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体制机制完善等取得阶段性成效 [1] - 当前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强化责任 亟须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 [1] - 条例从体制、机制、职责、范围、方式、处理、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全要素维度夯实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化的保障 旨在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高质量发展 进而促进行政执法质效的提升 提供强大法治引擎 [3] 监督范围与方式 - 条例明确监督范围 包括对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等进行监督 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 [2] - 条例强化对是否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的监督 [2] - 条例完善监督方式 规定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 [2] - 条例明确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 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性、代表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2] - 条例规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2] 监督处理与结果运用 - 条例规范监督处理 规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意见书或者决定书等方式督促纠正 [2] - 条例明确加强与监察监督贯通协同 与政府督查、行政复议等建立健全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2] - 条例明确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重要内容 [2] 工作保障与技术应用 - 条例明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3] - 条例规定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督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提升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一体化水平 [3] - 条例强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预警 实现精准、高效、实时监督 [3]
陕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陕西日报· 2025-12-24 08:42
法治陕西建设顶层设计与规划 - 陕西在“十四五”时期研究出台了《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系统性规划文件 [1] 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 陕西统筹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并出台《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健全了综合考评机制 [1] 依法行政制度完善 - 通过出台《关于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程序的意见》等文件,完善立法与文件审核制度 [1] - “十四五”期间制定修改法规规章299部,废止62部 [1] - 省本级对2122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提出修改意见2329条 [1] 依法科学决策机制 -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 [2] - 实现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并组建省政府法律专家库 [2] - 省政府法律专家库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的及时率与采用率保持100% [2] 行政权力监督与执法规范 - 出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 [2] - 推动52个省直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事项5497项,确定行政裁量权基准事项7107项 [2] -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纠治问题3299个 [2] - 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使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65.2% [2] - 全省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7万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6948件 [2] -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到99.45%,行政案件败诉率持续下降 [2] - 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598场次,6.1万人次参加 [2] 政务服务水平提升 - 建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 [3] - 迭代升级“秦务员”、“秦政通”平台功能,并建设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 [3] - 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35个 [3]
司法部负责人就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答记者问
新浪财经· 2025-12-24 06:11
条例核心内容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旨在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1][3] 监督范围规定 - 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2] - 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 [2] - 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情形 [2] 监督方式规定 - 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督 [3] - 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执法问题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督 [3]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开展专项监督 [3] 监督处理规定 - 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制发督办函监督意见书或监督决定书督促纠正能够当场纠正的督促立即纠正 [4] -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4] -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并与政府督查行政复议等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4] 工作保障规定 -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 [5] - 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规范化建设 [5] - 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一体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问题快速预警实现精准高效实时监督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