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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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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3,758,995股,每股发行价为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2,264,398.10元 [1]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9,999,999.99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 [1] -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已用于支付收购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 [2] - 节余资金99,341.29元(全部为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2] 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账户 [3]
安科瑞: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3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6,068,530股,发行价每股22.18元,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5.4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净额为785,011,316.23元 [4]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7号) [4] 募投项目规划 - 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三个项目: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总投资额100,977.6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8,501.13万元 [4][5] - 补充流动资金原计划24,000万元,后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调整为22,501.13万元 [5]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129.01万元,占总投资的12.01%,其中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投入344.58万元(占总投资2.31%) [5] - 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未披露,但合计自筹资金投入包含该项目 [5] 发行费用支付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311,320.76元,包括承销保荐费849,056.60元、审计验资费377,358.50元、律师费84,905.66元 [5][6] 鉴证结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要求,真实反映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5]
科力装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6:2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2] - 董事会需持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防范风险并提升效益[3] - 董事及高管须确保资金安全,禁止擅自变更用途[4]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会计部门需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支出及项目投入情况[5]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禁止与非募集资金混用[8] -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立专户,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三方协议需包含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20%净额时的通知机制[9]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禁止变相改变投向[10] - 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禁止资金质押[11] - 需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发现占用需及时追讨并披露[12] - 资金使用审批需严格遵循公司财务制度,部门需定期汇报进度[13] 募投项目调整与监督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4]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原因、资金存放情况及保障措施[15] - 变更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16][25] - 节余资金使用超1000万元或净额10%需股东会批准[17]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限于保本型产品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19]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21]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董事会审议,单次超5000万元且达总额10%需股东会批准[23][24] 监管与信息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9] - 内部审计机构需季度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0]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结论[31]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发现异常需向深交所报告[32]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0.40万股,发行价38.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6,622.45万元后净额8.37亿元[2]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2]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2025年4月18日及5月14日通过决议,将"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资金减少1.01亿元,调整至"第六期生产建设项目(1)"[2] - 新增全资子公司杭州淳安甘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作为营销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2] - 授权管理层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2] 新增专户开立情况 - 第六期生产建设项目(1)专户开立于工商银行萍乡安源支行,账号1504200129000686927,截至2025年6月10日余额0万元[4] - 营销网络项目专户开立于同一银行,账号1504200129000686803,同期余额0万元[9] 三方监管协议要点 - 专户资金仅限指定项目使用,不得质押或挪作他用[4][5]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5][6] - 单次或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6]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支出完毕销户失效[7] 四方监管协议要点 - 营销网络项目专户由母公司及子公司共同监管,条款与三方协议基本一致[8][9][10] - 保荐代表人付爱春、朱锦峰被授权查询子公司专户资料[10] - 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11] 协议执行机制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10] - 银行三次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可被单方面终止协议[6][11] - 协议文本向深交所及江西证监局报备[7][11]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3 02: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83,221,38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0.95元,募集资金总额911,274,198.60元,扣除发行费用17,407,862.63元后净额893,866,335.97元 [2]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于2023年4月4日与杭州银行南京分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 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新增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3]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2025年6月11日在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开立专项账户,户名为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账号76480180803000016,初始余额0万元 [5] - 专户仅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等募投项目,不得挪用 [5] - 协议规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6]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7] 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杭州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29天,年化收益率未披露 [14][18] - 理财产品选择标准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风险等级低 [12][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89.66万元,占净额16.43%,余额78,619.1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 [18] 理财风控措施 - 理财资金投向保本型产品,财务部门实时跟踪运作情况 [21] - 独立董事、监事会监督资金使用,定期披露理财详情 [22] - 理财收益将影响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等科目 [23] 审议程序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议案 [24]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现金管理无异议 [24]
协创数据: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4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7,243,26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9.3元,募集资金总额718,794,995.2元,扣除发行费用9,544,04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09,250,948.1元 [1]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入57,027.93万元,投资进度80.41% [3][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包含发行费用扣除部分及银行利息收益 [4] 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6年3月延期至2027年6月 [4] - 延期原因包括联合招投标流程复杂、政府审批协调耗时、桩基础工程进度滞后及施工场地限制 [4] 延期影响及应对措施 - 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或投资总额,不影响项目实质性进展 [5] - 公司将加强动态控制、协调参与单位并优化施工计划以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5] 审议程序及保荐意见 - 延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超出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 [6] - 保荐机构认为延期程序合规,无实质性变更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7]
思特奇: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并保障投资者利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4] - 募集资金专指通过发行证券(股票、可转债等)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4]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主营业务需求,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买卖业务[4]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也须存入专户,且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3][8] - 资金到位后需在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专户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等[6][7]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需由公司、子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协议[7]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需严格按招股说明书承诺计划执行,变更项目须经股东会批准并披露[9]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活动,不得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仅限投资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14][15] 闲置资金临时使用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16][17] - 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计划,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17][22] - 临时补流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时需公告原因及后续安排[16][17]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投向需董事会论证后报股东会审批,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新项目应聚焦主业[24][25][20]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属于投向变更,但需公告说明影响[19] - 节余资金超募资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时需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元可豁免程序[22][29] 监督与披露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需2日内报告并公告[22][30]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鉴证意见[22][31]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需在10日内提交并披露[24][33]
争光股份: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6: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033.34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97.56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包括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总投资金额为37,692.00万元 [2][3]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305.56万元 [3] -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经营主体 [3] 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 - 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存储和管理不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4] -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如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澥浦支行的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专户 [4][5] - 公司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3][4]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因"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4][5] - 注销专户后,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5]
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9: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3 89元,募集资金总额69813 40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7784 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 75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1] 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2] - 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开设于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2] -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 因"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专户余额为0元[2] - 公司决定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终止三方监管协议[3]
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6:1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7,199,77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7,390,093.92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5,152,79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2,237,302.60元 [1]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验资报告编号为天衡验字(2025)00023号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 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上海农商行松江支行、建行内江分行共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 - 协议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 [2] - 协议内容与上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 上海晶华在上海农商行永丰支行开立专户(账号5013 1001 0426 44174),截至2025年5月15日余额223,979,242.51元,专项用于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4] - 四川晶华在建行内江分行开立专户,专项用于同一项目 [4] - 专户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未支付完毕所致 [3]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资金使用,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大额支取需实时通知保荐机构 [5] - 违约处理条款明确:若银行未配合监督,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银行需支付日万分之一违约金 [6] - 争议解决机制约定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6] 协议生效与备案 - 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至专户资金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6] - 协议需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报备 [6]